期內似乎都沒有真正的必要來發起下鄉運動。上面列舉的招聘進城的農民數量,加上70年代增加的職工數量表明所有知青都可以在城裡找到一份工作,條件是能夠有效地阻止進了城的農民定居下來' 見本書,頁397…400。'。毫無疑問,對國家來說,僱用一個農民作臨時工比僱用一個固定工合算多了。農民工無權享受社會福利及城市糧食供應,他的家人亦無權跟隨進城,這樣國家就不必負擔他的住房與子女教育費用。有一天,沒用了,也就很容易解僱他。然而,這800多萬來自農村的工人最後變成了“固定工”,有些就是這樣招來的。在這種情況下,國家能贏得的非常少,可以說是一無所獲。
但就算運動不是為了某種客觀需要,這並不意味著就業及城市化代價的問題沒有在主觀上影響過領導人(至少是他們中的一部分)的動機形成。比如說,大批地長期僱用農民也許可以歸罪於限制城市人口及勞動力的制度太過僵化,而引致絕非本意的後果。在某種程度上,人們彷彿覺得那場人口大交流並不是預定計劃的結果,而是由多種社會經濟力量自發的、有時是幕後的行動所導致的。
至於合同工或臨時工,工廠企業的頭頭們為能招到身強力健的又習慣乾重活兒的農民而欣喜萬分。他們可以親自挑選農民,通常工廠裡的職工是由勞動局非常“官僚”地調過來的,對用人單位的需要和該職工的特點都不加考慮' Feng Lanrui & Zhao Lükuan,?Urban Unemployment in China?; 頁130…131;《青年就業的探索與實踐》,頁97。據瀋陽市勞動局的一位幹部的解釋,是在某些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招農民來打工的,因為正式工人把主要的勞動時間都花在政治活動了。但一定得有人幹活兒才能完成生產定額。2000年8月11日與範先生的訪問對談。'。這樣的一種制度給一些城鎮幹部提供了極好的機會去尋求錢財或物質上的好處。一篇報告文學曾經講述,在某個礦區,本來只需要男工,但招工不可以只招男的,因為黨委書記的兒子要找“媳婦”。後來成了大經濟犯的女主角想法被招工進城,就開始她的“事業”,給負責那項重大“使命”的招工隊隊員補襪子' 劉賓雁,〈千秋功罪〉,《十月》1982年第3期,頁7…38。'。
另一方面,農村負責幹部也可以從中撈到油水。招工是透過他們進行的,生產隊根據交易領取一筆錢。往城裡送臨時工居然還是減少農村多餘勞動力的一個辦法。而那些農民,跟平時在村裡幹活兒得到的收入比較,在城裡賺到的工資明顯高得多,所以儘管是臨時的,他們也都很滿意。然而,將來必須離城回鄉這一點相當令人沮喪。他們沒法兒明白,為什麼從事同一種工作,而他們得到的待遇就跟他們的來自城市的同事不一樣。他們想方設法延長在城裡的逗留時間,可能的話,取得固定工的身份。事實上,這類招工的發展使許多城鎮幹部罔顧禁止任意遷居的法例,利用他們的關係網,將他們的親屬全部從農村弄到城裡來。而“解放軍宣傳隊”的部隊幹部在這方面就做得更絕了,無人不知,他們從68年起在城鎮基層行政單位耀武揚威多年' 在我們的許多訪談中,研究就業及老知青問題的中國專家們都肯定了這一點。文學作品中也能找到類似的例子:一名幹部靠文化革命發了跡,就在1970…1971年間把自己在鄉下的農民親戚都招進城市打工,其他幹部鑑於此例,也都紛紛照做不誤;見徐明緒,〈調動〉,《中國新現實主義文藝作品選》,頁198。'。
看來,農民想在城裡待下去,不走後門,不行賄賂,是辦不到的,這些現象那麼普遍,很難想象中央領導人會沒有注意到。他們對此網開一面就表示了他們並不覺得在城市人口及勞動力上有什麼大不了的問題。對僱用農民一事他們反倒應該保持一定的審慎態度,以免激怒知青和他們的家長。這就說明了為什麼那個時期的農民遷徙進城一事在當時幾乎不為人所知' 關於農民遷移進城一事,我們訪問過的老知青中沒有一位覺察到,Parish & Whyte的訪問物件也沒有發覺;見M。 Whyte & W。 Parish; Urban Life in Contemporary China; 頁21。'。農民出身的工人在某些工廠裡佔了全廠勞動力的一半以上' M。 Blecher; ?Peasant Labor for Urban Industry: Temporary Contract Labour; Urban…Rural Bal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