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現的量變的規律往往不明顯,因而這樣的量變往往被認為是質變的表現。將事物變化區分為質變和量變是粗糙的,單純的量變就可以涵蓋事物間的變化。
以水為例。水從加熱到沸騰似乎可以看作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然而沸騰只是蒸發現象的劇烈表現,而蒸發在整個加熱過程中都時刻不斷的以相同的程度漸近劇烈。將水的質區分為冰或水蒸氣是相當粗糙的,雖然表面上看由加熱到沸騰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演進,但是整個過程也可以解釋為水分子在吸收能量過程中的表現:隨著持續加熱,水分子的運動逐漸劇烈,越來越多的分子克服分子間引力成為氣體分子,直到足夠數量的分子透過這個過程釋放的能量足以抵消外部提供的能量,水溫才停止上升。只要外界提供能量的過程是一個量變的過程,被加熱的水由於吸收能量而引起的變化也始終就是一個量變的過程。全部的變化都與水分子的特定能量狀態相對應。而與外界能量的漸進變化一致的是,水分子的這些能量狀態的變化也是持續漸進的。因而所謂質變與所有其他持續漸進的變化並無不同,它是更深層次的量變的表現。
又比如,聲波有次聲波和超聲波的劃分,但是認為聲波頻率從0赫茲逐漸提高到20000以上這樣的變化是質變與量變的綜合、體現了由量變到質變的轉化的話,同樣不能令人信服。變化的只有頻率,真正的變化只有頻率的量變,將感覺的變化作為界定質變數變的標準是站不住腳的。這樣的質變完全沒有固定的標準,完全可以被量變涵蓋。
質變是量變的隱性形式,因為質變數變的區別是基於表面觀察得出的區別。雖然在主導規律作用之下,變化只能以量變的形式出現,這些主導變化的規律卻遠不是透過表面觀察就可以區分出來。因而量變質變的辯證關係是粗糙的理論。任何變化都可以歸結為均勻的、數量上的變化,一切質變均可以由量變來表示,從而完全可以被量變涵蓋。
與此相對應,物質或現象間的性質差異也可以被量化。
例如物質間的性質差異可以透過原子核質子數的漸變來表達。鐵、鋅、銅三種金屬性質差異明顯,然而可以透過原子核質子數的和諧漸變來消除這樣的差異。已知的各種元素無論多麼不同,無論是氧氣還是鈾,都可以在元素週期表中找到一席之地。並且決定性質差異的根本因素是共同的,各決定因素之間是量變而非質變:僅僅因為原子中多了一個質子,元素的性質就大不相同了。無論性質差異多麼明顯,都可以透過量變的形式表示出來,並且在決定性質差異的表面現象下發生的變化都可以歸結為量變,而非質變。
又如隨著波長的變化,電磁波引起人的視覺變化也各不相同。人眼能夠感受波長在390—760毫微米的光,在這段區間內,波長從長到短依次使人產生紅橙黃藍靛紫等色感。例如波長400—440毫微米的光是紫色,而610—700毫微米的是紅色。而各種顏色光之所以被人感覺到,是因為人眼視網膜中存在不同的感光色素。而我們就能夠將波長持續的變化稱為量變,與此同時將由持續變化引起的光波顏色的改變稱為質變嗎?
對於其他眼中不含與人相同的感光色素的動物來說,同樣的光就不會引起與人同樣的感覺。因而儘管電磁波的波長以量變的形式變化,但對於具有感光色素的人類來說,在某一個區間內的電磁波就成為又可以區分為很多種的光波。而對於具有和人不同的感光色素的其他動物而言,同樣的光波變化將引起不同的視覺體驗。例如人可以分辨紅綠,而狗則不能。那麼我們可以將電磁波波長的持續漸近變化人為的打亂,而僅僅依靠自身的感覺將其中的一部分變化叫做量變,而同時將之後同樣處於持續漸近的變化叫做質變嗎?須知這僅僅是根據人的主觀感覺來決定的。因此說不斷縮短光的波長而使光從紅色向紫色轉變是一個由量變引起質變的過程無疑是非常粗糙的觀點,因為這個過程只有量變。所謂質變只對人適用,在決定顏色變化的波長的變化過程中,所謂質變僅僅是其中無數普通環節的一個。
另外對於光的顏色的劃分,牛頓先是將它劃分為紅黃綠藍紫五色,後來因為覺得應該像樂譜那樣有七個音符才更和諧,所以才加上了橙、靛兩色而使之變為七色。僅僅是根據主觀好惡而將持續漸近的變化劃分為量變和質變,那麼如果當初牛頓不加上兩種顏色,今天光的波長在直接由紅向黃的所謂量變過程中是不是就不再出現現在這樣在由紅向橙進而向黃的轉變過程中的所謂質變了呢?如果當初不是七色而是更多顏色,是不是今天認為的量變過程會掩蓋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