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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受了,於是退了下去……看見兒子滿臉怒氣衝出屋外,桃樂絲也跟了過去,只見他走進車庫。她站在車庫外探視,後來又從窗外看見一臉兇惡的比利走向柴堆,撿起木柴一劈為二;他一次又一次打斷了好幾根,算是出了氣。

亞瑟決定,他們必須搬出這個家。

幾天後,亞倫找到一間廉價的公寓,房間有兩個半,距離桃樂絲的住處開車一會兒就到了。並不舒適,但是有電冰箱和壁爐。他自己添購一張床,一張桌子和幾張椅子;另外,桃樂絲用自己的名字為他買了一輛龐帝克汽車,車款則由比利自行負擔。

雷根買了一把30口徑的卡賓槍、25口徑的半自動手槍和九發裝的彈匣。

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公寓真是令人興奮,只要高興,就可以去繪畫,不會有人與他爭吵。

亞瑟確認自己買的阿斯匹靈和其他藥物是瓶裝,而且小孩無法開啟這些瓶子。這樣的話,那些小孩就無法取得藥劑。他甚至堅持雷根買的伏特加酒也要有類似的功能。他還提醒雷根,槍枝必須放在上鎖的櫃子裡。

阿達娜和艾浦芳在廚房裡發生爭執,雖然亞瑟察覺到會有爭吵發生,但他決定暫時不予理會。由於全心專注於學習、研究以及未來的策劃,他自己的時間已經非常有限了,因此試著不去管那些娘兒們之間婆婆媽媽的事。當她們的爭吵太過份時,他會建議阿達娜去燒飯,艾浦芳去縫衣服、洗碗盤,順利解決彼此間的爭吵。

亞瑟曾對瘦小、黑髮、棕眼睛的艾浦芳有非常深刻的印象,她比起平淡無奇的阿達娜要漂亮多了,而且也比較聰明;她甚至可與湯姆或亞倫相比,有時候甚至比自己還有智慧。起初,他對她的波士頓口音頗有好感,但是當他知道她的計畫時,他立刻對她失去了興趣──艾浦芳一直在設法如何拷打、殺死米查。在她心裡已經有了腹案,如果她能引誘米查前來公寓的話,她會先將他綁在椅子上,用焊槍一寸一寸燒他,她會讓他吸食安非他命保持清醒,焊槍的火足可切除他每一根手指和腳指;慢慢的燒,不會流出血來。她希望在他進入地獄之前,先受到足夠的痛苦。

艾浦芳開始與雷根討論這個計劃。

她在他耳邊輕聲說道:“你必須殺死米查,只要一把槍,你就可以幹掉他!”

“我不是殺手。”

“這並不是殺人,只是他的行為讓他罪有應得!”

“我不是法律,判決是法院的事,我只有在保護婦女和小孩時才使用暴力。”

“我是個女人。”

“你是個瘋女人。”

“你只要帶著你的槍,躲藏在他和他妻子居住的房子對面的山丘上,這樣就可以射殺他了。不會有人知道是誰幹的。”

“距離太遠了,卡賓槍上沒有狙擊鏡,我們沒有錢買狙擊鏡。”

“雷根,你並不笨,”她輕聲說,“我們有望遠鏡,你可以將望遠鏡放在槍上,再用兩根頭髮交叉成十字當準星用。”

雷根想把她甩了。

但艾浦芳仍不死心,她提醒雷根,米查曾經對孩子們所做的事,尤其她知道雷根很關心克麗絲汀,因此特別提醒他關於米查對克麗絲汀的虐待。

“我去幹掉他!”雷根說道。

他從頭上拔下兩根頭髮,用水小心地將兩根頭髮粘在接目鏡上,然後爬上屋頂,透過自己克難製造的望遠鏡向前瞄準。當他用BB彈試射過後,覺得有把握時,便用膠水將頭髮粘好,將接目鏡裝在卡賓槍上,走到樹林裡測試。他應當可以從米查的新房子對面的山丘上擊中米查。

第二天早上,在米查準備上班前一個小時,雷根開車到米查家附近。他停妥車子後,立刻溜到屋子對面的樹林裡。他躲在樹後等待米查的出現。他已瞄準過米查將會走出來的大門位置。

“不可以這麼做!”亞瑟大聲說道。

“他一定得死!”雷根回答。

“這並不在生存規定的條件中!”

“這屬於保護婦女及小孩的規定。他曾對小孩造成傷害,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死亡代價。”

亞瑟知道任何爭論都無法改變雷根的決定,於是將克麗絲汀叫到“聚光燈”旁,讓克麗絲汀瞭解雷根打算做的事。她放聲大哭,兩腳重重踩踏,要求雷根不可做傻事。

雷根緊咬牙根,米查就快透過那扇門。雷根伸手退下裝有九發子彈的彈匣,將槍舉起,從望遠鏡中向前瞄準,扣下無子彈上膛的槍機,然後將卡賓槍扛在肩上,走回停車處,開車打道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