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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苦寒之北地,去過返祖的遊牧生活,從而成為文獻意義的第一個匈奴。

據說這樣的說法是周秦之間的傳說,太史公錄而存之。權威的辭書上,對此則解釋說是起源不明,迄今尚無定論。既然是尚無定論,可見是不大相信上述存之的傳說。不過,傳說和歷史一向是接近的,有時甚至不大好區分,而歷史在沒有得到書面記載以前,它的傳授,“也是全憑人們的記憶,經過從口到耳的途徑,代代相傳的。這同傳說的繼承在方式上沒有任何不同”(柳田國男《傳說論》)。當然,傳說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相信的人會越來越少,所以在權威辭書上就有了如彼那般滴水不漏卻也尋覓不出任何蛛絲馬跡的端正而乾枯的立論。

其實,寫在書上的東西,未必件件確鑿,傳在嘴巴上的東西,也未必樁樁不實。歷史本來就是一種對往事的寫法,當真便當真,當不得真也便當不得真了。就像歌裡唱的,說是就是不是也是,說不是就不是不是也是。這或許要被指為虛無,而實在則不過是對歷史的一種看法而已。因此,前人關於匈奴的那些堯時曰葷粥周曰獫狁秦曰匈奴云云的流變敘述,是不妨姑為一說的。

況且,這些有傳說烙印的東西,還是有些遺蹟可循的。譬如跟隨父親流放的獯粥,在沒有機會再討老婆的嚴峻形勢下,為種族延續計,毅然接收亡父的眾妾也就是自己法律意義上的母親們——那可是真正意義上的mother…in…law,北上到達京畿兩千五百里之外的荒服地帶,遊離在王朝教化輻射不到的薄弱區域,建立起屬於自己的新生活。這在太史公書關於匈奴的非物質習俗的記載中,也是不失旁證的:

其俗,寬則隨畜,因射獵禽獸為生業,急則人習戰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長兵則弓矢,短兵則刀鋋。利則進,不利則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禮義。自君王以下,鹹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諱,而無姓字。

所謂父死妻其後母云云,幾乎就是獯粥解決種族延續捎帶排遣個人私慾的事實翻版。當然,在太史哥哥的記載中,字縫裡油然透出對上述非物質習俗的褒貶,諸如唯利行動,逃跑正當,歧視老弱種種,在中原華夏正宗後裔看來,自然大都屬於不知禮義的野蠻行徑,儘管其中許多行徑未必不是華夏子民們也親身奉行乃至趨之若騖的,只是因為咱這邊不似匈奴那邊明晃晃地堂皇以為,而只是聰明地暗中耿耿踐行,這種直白宣示和暗中執行的迥然路數,自然反映雙方對世界的不同看法,也即世界觀的不同,所以中原華夏方面當然有理由對匈奴們予以抨擊。甚至,後來漢朝使節訪問匈奴時,還真的有所非議。但這些非議基本都遭到了對方相應的回覆乃至反駁:

漢使或言曰:“匈奴賤老。”中行說窮漢使曰:“而漢俗屯戍從軍當發者,其老親豈有不自脫溫厚肥美以齎送飲食行戍乎?”漢使曰:“然。”中行說曰:“匈奴明以戰攻為事,其老弱不能鬥,故以其肥美飲食壯健者,蓋以自為守衛,如此父子各得久相保,何以言匈奴輕老也?”漢使曰:“匈奴父子乃同穹廬而臥。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取其妻妻之。無冠帶之飾,闕庭之禮。”中行說曰:“匈奴之俗,人食畜肉,飲其汁,衣其皮;畜食草飲水,隨時轉移。故其急則人習騎射,寬則人樂無事,其約束輕,易行也。君臣簡易,一國之政猶一身也。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惡種姓之失也。故匈奴雖亂,必立宗種。今中國雖詳不取其父兄之妻,親屬益疏則相殺,至乃易姓,皆從此類。且禮義之敝,上下交怨望,而室屋之極,生力必屈。伕力耕桑以求衣食,築城郭以自備,故其民急則不習戰功,緩則罷於作業。嗟土室之人,顧無多辭,令喋喋而佔佔,冠固何當?”

葭莩·非物質習俗(2)

這一大段文抄,頗有些羅嗦累贅的嫌疑,但似乎正是應對之前那段非物質習俗的得當話頭,甚至於漢使所言及的,方便陳說的,上綱上線,拔高立論;不方便陳說的,則巧妙闕如,從容忽略。至於漢使並未言及而方便宣傳的,則也捎帶予以侃侃復喋喋之解釋。這,大約未必不是太史大哥的另樣深意吧。

有趣的是,漢使所遭到的相應回覆乃至反駁的發動者,也即那位中行說,並非匈奴土產的什麼飽學之士,而不過是孝文皇帝派遣宗室公主和親做單于閼氏也即老婆時,任命的隨行師傅。但這位公主的師傅,當初極不情願遠赴匈奴,想來是對傳言中匈奴的那些非物質習俗下的生活,難以接受。但也許是鑑於中行師傅的太監出身,大內熟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