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大將,習兵,多謀詐,此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太后威耳。今已誅諸呂,新啑(喋)血京師,此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信。願大王稱疾毋往,以觀其變。
但事實證明,該可能基本只存在於理論上,如張郎中建議的那樣觀變未嘗不可,若妄動殺機,痛下絕手,卻實在有清除異己將高皇帝老部下一鍋燴的狼子居心。這位名字叫作野雞的山東娘們兒,如此作為,不能不說她改天換地之心,早就存焉。該居心終於因為另一位也叫食其的酈姓人的弟弟商將軍,及時用危言向那娘們兒曉以利害,方才作罷。這位也是開國功臣的商將軍,似乎總是充當關鍵時刻壓塌駱駝的那根稻草,後來絳侯爺的安劉行動,其中也有他不可或缺的幫助。
如此看來,呈獻給甲方的奠基禮中,對乙方也是包含相當合理成分的,似乎哪頭也不是錯,算得上是出其左右皆逢源了。
而提出如此建議的闢彊侍中,不過年方十五,居然有如此的氣魄。也無怪,因為這小張,原來竟是留侯張良的兒子,果然不愧名門之後——只是這不愧,說起來有些不明不白。
當然,關鍵的問題是,作為闢彊侍中伯叔輩的丞相,老謀深算,居然也從善如流地採納了小張侄子的建議,足見這建議的越發合理。按照《漢書》的說法,此處的丞相,並非是們,而只是左丞相陳平。不過,按照許可權順位,右丞相王陵更是有資格下最後決心的人,所以即便是陳丞相主持,王丞相也起碼是預設的姿態才成。也許大家如此的態度,其中或有顧及留侯的成分亦未可知。畢竟,這時候,在呂后人生一世間如白駒過隙何至自苦如此的強制勸說下,留侯已經放棄辟穀輕身,正在家中休養。
我的名字叫安·安的成本(1)
接下來的事,似乎更加順理成章,和平演變之後,太后不但痛快地哭了出來,而且在大赦天下之後,立了個孫子做傀儡,然後親自稱制,號令一出於己。
稱制後呂太后第一個要做的大動作,便是動議封諸呂為王。這裡便遇到一個難題,也即所謂高帝刑白馬盟事件。據說在這個事件中,高皇帝曾歃血盟誓曰: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但如此重大事件,卻不見於劉皇帝的本紀,也沒有語在個什麼其他的地方,只是在《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的序裡,有一句:高祖末年,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因為劉皇帝的漢朝,封賞功臣的標準是,大者為王,小者為侯。功臣去路,無非這兩項。但這裡的口氣,卻只是敘述事實,而並沒有明白昭示是盟誓事件的相關記錄。不過,基本原則顯示,高皇帝在剿滅了那些個心腹禍根之後,的確在正式場合立下過如此規矩,為的自然是提防後患。然而後患果然來了,來得還果然是後添的患。
太后自然清楚這個經過歃血儀式的規矩,但依然動議,足見她的決心。當然,高皇帝屍骨已寒,說過的話算與不算,就看怎麼理解了。譬如右相王陵,雖然預設了諸呂為將,但論到封王,卻不肯含混曖昧,畢竟,在他看來,這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但所謂的原則問題,在政治的博弈場上,也未必就一定是什麼大是大非。以設身處地的具體人情而論,原則總是可以通融的。畢竟江山是皇上的,呂即劉也,兩公母還不是一家嘛,所謂陛下家事是也,不幹大臣們什麼事。因此,怎麼個理解法,彰顯的就不止原則了。譬如同樣的問題在左相陳平和絳侯周勃那裡,得到的答覆則是: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稱制,王昆弟諸呂,無所不可。
這樣的答覆,體現的果然是對原則問題的迥然理解。給子弟封王,乃是在天下篤定時候的必然過程,所謂家天下者是也,天下不封給自家子弟,也就不必捨身博命地去贏取天下了。既然是個必然過程,那麼,高皇帝做得,如何高皇帝的嫡親老婆就做不得?從太后的身位看來,諸呂正是嫡親的子弟,哪裡是什麼異姓呢。該說這個關係梳理得十分順暢,但卻在暗中表白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在兩個老臣的心底裡,已經承認了太后對天下的合法掌控,或者說,他們是在暗示,對太后於劉姓天下事實上的改朝換代,他們是不爭地贊成的,起碼是沒有什麼異議地予以接受了。
其實,王陵的說辭當然是藉口,所謂異姓不封王,乃是高皇帝就功臣而言,未必可以拿來限制外戚。王相爺祭起的原則,其實是在以不抵抗的姿態對太后的改朝換代實施抵抗,也就是不肯承認已經稱制的太后是天下的新主子,異姓不封王云云,乃是在強調,太后不過是劉氏天下的暫時代理人而已。用這個原則規範封王諸呂,該說王相爺也是暗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