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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淡無奇。多少年後,當我再經過那棵棗樹的身邊,滿懷愧疚,我們不經意間的傷害,卻剝奪了它一生綻放生命的權利。

那年發生在我身邊最大的事情莫過於隆福大廈的火災了。我家住在皇城根天子的腳下,離北京一座頗具規模的古廟……隆福寺只有幾百米的距離,隆福大廈就是在寺廟的基礎上建造的。那時北京大型的商場並不多,隆福大廈由於歷史悠久、商品齊全成為東城區人民的購物的理想場所,我每天吃完飯就跟媽媽散步到隆福大廈,買支鋼筆、買塊橡皮、買本漫畫書,然後心滿意足地回家去。1993年8月12日,入睡沒多久的我們就被尖銳的火警聲所吵醒,近百輛消防車從我家門口呼嘯而過駛向隆福大廈,等全院的人披好衣服湧出家門的時候,火勢已經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頭頂的天空都被映成了一片紅色。那場大火整整燒了八個小時,出動了86輛消防車和828名消防員。昔日門庭若市、雍容華貴的大廈霎時間成了一片斷壁殘垣,我躲在媽媽的懷裡,被眼前的一切嚇呆了神,每天都要光顧的商場瞬間就灰飛煙滅了,樓下超市裡還有我最愛的漫畫書,那些機器貓一定頂著竹蜻蜓逃出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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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

更奇怪的是,隆福大廈後來由國家出資重建,還在八層樓頂上蓋了一座“大隆福寺”廟堂,希望重振旗鼓,但是那塊昔日繁盛之地再也沒能恢復元氣,徹底地偃旗息鼓了,只剩一對石獅獨自品味著隆福寺的興衰。

1993年的春節,北京禁止燃放煙花炮竹,逮到一個就狠狠地罰款,罰到他傾家蕩產,於是那年的北京異常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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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我家成為奧運村的夢想在一夜間化為泡影,蒙特卡洛的兩票之差,讓父母和國人一起黯然神傷。

1993年,土鱉這種醜陋的生物成了寶貝,院子裡的小朋友神神秘秘地喝起了一個叫“中華鱉精”的玩意,她說那是大補!

1993年去燕莎和賽特成了有錢人身份的象徵,我每週回到另一個家就纏著媽媽帶我去趟燕莎。裡面的顧客各個腰桿子直直的,口袋裡鼓鼓的,眼睛裡紅紅的,那些先富起來的中國人終於找到了區分自己階層的標誌。每次去燕莎我固定也是惟一能夠光顧地就是地下一層的進口食品超市,那些印著洋文花花綠綠的食品上的價籤令人瞠目結舌。為了不空手而歸,我都纏著媽媽給我買一個鮮肉陷粽子,那粽子經過微波爐的加熱吃在嘴裡特別的香,兩塊五的價格更能換來一個寫有“燕莎友誼商城”的塑膠袋,拿到學校去小朋友們都羨慕的要死!過了一兩年,爸爸告訴我他親眼看見那些粽子是一個農民伯伯用板車推到商場的庫房裡的。於是,我媽媽再也不允許我吃那粽子了,可我也再也沒吃過那麼好吃的粽子了。

1994年(1)

我跌跌撞撞地邁入二年級的行列,也正式開始了琴童生涯。

估計是我爸覺得家裡連個能發聲的玩意都沒有也太不像話了,於是決定讓我自行發聲!

小學裡音樂老師一個個讓我攤開手掌來看,又抻了抻每個孩子的手指,一人給我們一個單子,上面寫著適合學習的樂器,我因為手掌比較肥肥大大的,所以老師不假思索地給我填上了三個字:大提琴。

我屁顛屁顛地就拿著單子讓爸爸去了,興高采烈地宣佈:“老師說我適合學大提琴!”但我隱瞞的一個事實是,班上幾乎每個孩子都有這麼一張單子。

我和我爸現去聽了場音樂會才搞明白大提琴是個什麼東西,然後緊急召開家庭會議商量我是不是該學這個又笨又蠢永遠給小提琴當陪襯的樂器。我媽主張不要學,怕耽誤功課,也怕浪費錢;我爸主張培養孩子情操,萬一培養出個音樂家呢;我主張學學玩,不好玩再放棄。

關鍵時刻我爸以替我寫作業為砝碼贏得了我這關鍵一票,我莊重地填妥了那個回執單,小心翼翼地遞到音樂老師手裡,有事沒事就往音樂辦公室跑,生怕她剝奪我學琴的權利。

從那一刻起,我就徹底地踏上了賊船,下也下不來。也從那時起,我知道老爸的話絕對不能信!

我的生活軌跡又因為這個錯誤的決定而發生了偏離,每天八點上課,五點下學,吃過晚飯後開始寫作業一小時,練琴一個小時,九點準時睡覺。週六上午視唱練耳,下午休息,週日上午專業琴課,下午樂團排練。

這樣有規律的忙碌生活我過了整整八年。

那平房裡連張標準高度的桌子都沒有,寫作業的時候,一個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