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道。北部灣不僅同越南地理關係密切,更是中國山水的延伸。因此,按照公平原則劃分北部灣,對於兩國和兩國人民都有好處。
然後,我闡述了中方關於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立場。我明確指出,中越邊界談判不涉及西沙、南沙群島歸屬問題,中國在領土主權問題上的立場是不能改變的。
我要求越方對此採取現實態度。我說,中越兩國在南沙群島主權問題上的分歧完全是由於越方違背自己對中國主權的承認而產生的。在南沙群島問題上,中方表現了極大的剋制,但是,中方不會同意把南沙問題寫入《基本原則協議》草案。
經過反覆磋商,雙方終於就《關於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邊界領土問題的基本原則協議》草案文字達成一致,並簽署了會談紀要。
1993年10月18日,我以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的名義,專程前往河內,同越南政府代表團團長武寬一起,簽署《關於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邊界領土問題的基本原則協議》。
在《基本原則協議》中,雙方確認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透過協商解決兩國包括海上和陸地邊界領土問題,雙方將從實際出發,“目前集中解決陸地邊界和北部灣問題。與此同時,繼續就海上的問題進行談判,以便取得一項基本和長久的解決辦法”。
關於陸地邊界問題,《基本原則協議》規定,“雙方同意以中法1887年6月26日簽訂的《續議界務專條》和1895年6月20日簽訂的《續議界務專條附章》及其所確認或根據其規定製定的各項劃界和立碑檔案、附圖以及按規定所立的界碑為依據,核定中越兩國邊界線的全部走向”,解決爭議地區問題,最終簽訂邊界條約。
中越陸地邊界和北部灣海洋劃界談判(6)
關於中越劃分北部灣問題,《基本原則協議》規定:“雙方同意根據國際海洋法並參照國際實踐,透過談判劃分北部灣。”為此,“雙方應按照公平原則並考慮北部灣的所有有關情況,以取得一項公平的解決辦法。”
雙方還同意,儘快在兩國政府代表團領導下,設立陸地邊界聯合工作組和劃分北部灣聯合工作組,討論解決兩國有關爭議問題,起草邊界條約和劃分北部灣協定,呈交兩國全權代表簽署。
《基本原則協議》為兩國最終解決邊界領土問題,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訪問期間,我與武寬舉行會談,討論了邊界談判問題和雙邊關係問題。我還拜會了越南外長阮孟琴。
我同越方達成了兩條重要的共識,即:第一,本著先易後難的精神,談判解決陸地邊界和北部灣劃界問題;第二,在解決過程中,雙方應努力保持陸地邊界和海上平靜,避免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考慮到這是我第一次訪問越南,《基本原則協議》簽署後,越方專門安排我瞻仰了胡志明主席遺容,參觀了胡志明故居和河內文廟。
胡志明主席是越南人民偉大的領袖,我對這位革命前輩十分敬重,讀過他的漢語詩文,知道他酷愛中國傳統文化,對中國充滿友好的感情。胡志明早年曾在中國從事革命活動,與毛澤東、周恩來等中國老一輩領導人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越南主席府是一幢米黃色的法式建築,坐落在一片綠蔭叢中,風格莊嚴、樸素。
胡志明故居坐落在主席府的大院裡。據越南同志介紹,越南解放後,胡志明儘管已經擔任了越南最高領導人,但並沒有搬進主席府大樓居住和辦公,而是在大樓背後的樹林中建造了一座小小的高腳屋,在這裡主持政治局會議,指揮作戰,繼續過著貼近大自然的簡樸生活。
這次參觀胡志明故居,使我進一步瞭解到胡志明的高尚道德風範和艱苦樸素的生活作風,對他肅然起敬。
在河內,參觀文廟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文廟,顧名思義,是紀念中國古代哲學家、思想家和教育家孔子的地方。文廟是河內儲存比較完好的古建築群,佔地40畝。文廟的建築物上有許多中文楹聯。進入文廟,這些楹聯立刻跳入我的眼簾,頃刻間,我感到一種中國傳統文化的氣息撲面而來。
文廟正殿裡供奉著孔子的雕像,正中掛著一塊“萬世師表”的匾額,上有“康熙御書”字樣。此外,大殿兩側還供奉著孔子七十二弟子的雕像和牌位。
這次參觀使我深刻感覺到,中越友好有著深厚的歷史和文化根基,兩國人民在信仰、風俗習慣等方面很相近。毛澤東、周恩來和胡志明等中越老一輩革命家精心培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