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53部分

麼,他們的功勞大矣:不光是有三鞭的賞賜(三鞭覬覦諸葛正我這位置已久,他一向認為自己才配當“神侯”,一旦當了神侯,那麼,他們才形同從暗渠裡走上殿堂了),還有蔡卞的賞賜(為他兒子報了大仇),更有蔡京的賞賜(替相爺除去了大敵的基地,怎會沒有豐厚的獎賞!?)……這才是這剩下十名殺手雖畏依然死拚的誘因。

沒辦法。

人為財死。

鳥為食亡。

人總是為一些目標而努力,為一些願望而行動,為一些人而服務,為一些事而死。誰也免不了。

他們經過剛才一役,深知決非二少年男女之敵,可是,領導來了,在他們心目中,領導是無所不能的,也是萬能的,只要三鞭親臨,這對狗男女就死定了,何況還有“夏侯”集團中戰鬥力最高的任勞任怨也來了!

所以他們不怕。

無畏。

他們衝殺上去。

十個人。

十個方向。

卻先後遇上了一人。

十個人都是同樣遇上了一個人:

追命!

每一名殺手都給他截了回來。

也可以說是:踢了回來。

他的身法快。

出腳速。

而且靜,無聲。

但每一腳都令人無法招架,只有退、避、閃、躲,一旦作出這樣的反應,那就是給他截住了,過不去了,也有硬闖的,但無不給他一腿踢了個靜靜的飛了回來,跌個七葷八素、餓狗搶屎不已。

但他並沒有下殺手。

不,殺腳。

他的“殺神腿”名為“靜飛十一踢”,但卻並沒有踢出,他是捕快,不到非此不可,惡貫滿盈,他可不願私下執行殺刑。

他不是仇烈香。

仇烈香是江湖女子。

唐門子弟。

他也不是盛崖餘。

無情天生的處境使他不發則已,一發必殺!

當然,無情也是到非殺不可的關頭,才會下殺手的。

雖然,天子一早頒發下來,大凡諸葛神侯調訓出來的六扇門子弟,都有生殺大權,必要時對惡人兇徒,可以即時繩之以法,取其性命,不須先行送審報批。

可是,不到生死關頭,重大情節,他們也決不動用這特權,諸葛先生也決不容讓他們輕率運用這職權。

是以,追命只把這十名殺手迫退、踢飛。

他沒有“下殺腳”。

他深深體諒這些人:只是嘍羅、傀儡,只是受強大力量牽引操縱的可憐人。

也是奴才。

替主子咬人、傷人、殺人、欺人的狗奴才!

只要惡主人仍在,這些狗奴力是殺不盡的,殺了也是枉殺的;因為只要主人繼續為惡作奸,自然就能聚嘯這種惡奴前僕後趨的為他賣命!

惡奴殺不盡。

擒賊先擒王!

他截擊的是那十名黑衣刀手。

但他是“貓在花下,意在蝴蝶”,他主要狙擊的是任勞和任怨。

因為他知道:這“老少雙雄”,才是這幹惡奴的頭領。

不過頭領也還不是主子。

三鞭道人才是窮兇極惡的主人!

不過三鞭也不是真正馭使這乾奴才的主持。

真正幕後的黑手,應該是蔡攸、蔡卞、蔡京,這些聯合勾結的權宦高官。

那麼說,只怕連蔡氏一族也不能算是真正的終極的主權人物……

那麼…………

真正縱容這些惡奴疊床架屋、一層堆一層式迫害良民、剝削百姓的頂頭主人,就是

追命的思維只到這裡,也只能到這兒為止。

因為他已不能再揣想下去。

除非他要背叛。

他要反抗。

反抗什麼?

背叛自己的國家?反抗自己的皇帝?然而,就算他現在的權力和職位,也來自皇帝授命輾轉賦予自己的,如果他連皇帝都叛,那天下還有王法的?自己還有什麼可以信奉盡忠的?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連皇帝自己也貪縱枉法,連皇帝都不遵守自己釐訂的法律,那麼,還有誰會遵守這“王法”?如果一個皇帝把自己的家國百姓,弄得烏煙瘴氣、生靈塗炭、民不聊生、官逼民反,那麼,到頭來,他除了搞砸了自己萬里江山,粉碎了萬眾一心之外,到底這樣自我摧毀對誰有好處?

有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