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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還是那句話。

還是那個字。

走!

這時候,鄔燊喬也無可選擇。

那一拳腳,可再也打不下去了。

他還要活命。

他只有走。

——扶著兩個受傷慘叫的血人離去,對他而言,也是件千辛萬苦的事。

鄔燊喬扶走那兩個“傷殘人士”之後,無情才寧定下心緒:剛才,在回首應敵之際,袖中的兩件鋼稜鏢,並沒有如期發出來,後來他及時用鐵彈解圍,但他身上已再無暗器了,那護院真的打下那一拳,他可不一定能應付得過去。

幸虧他還是給懾住了。

走了。

——好險。

?第一章 世上沒有後悔藥?

打架。

——誰都知道“打架”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式。

它“解決“的問題通常是:

憤慨、不平、不滿、抑鬱、悲忿、仇恨、暴怒……

很多人都會用這種方式來解決、抒解、宣洩這些情緒、鬱結和困擾。

不過,用這種“打鬥“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的人,通常不是逼於無奈,就是已然失控。

至少,是理智或情緒上的失控。

因為用“打鬥”、“打架”解決事端糾紛的人,通常要面對十分嚴重的後果,甚 至可以說,宣洩一時之忿的方式,會招來相當負面的後果,無論勝負,都是很麻煩苦惱的。

如果你打輸了;你可能會受傷,甚至付出性命的代價。

若是你打贏了,對方負傷或死亡,你將會付出面對刑法的追究,以及對方及其親友的尋仇。

打架解決不了真正的大事,那只是一種逼於無奈最後自保的方式。

一旦打鬥,不是傷人,就是傷己,最通常的結果就是:

即傷人,又傷己。傷了人,手尾長;傷了己,更可哀。

是以,諸葛先生一手扶養無情成長,知道他因殘障而有心結。他小小年紀,已知道為保護自己,佯作冷酷,對宮裡很多惡行猥事,他已見慣,仿似漠不關心。可是諸葛知道:這孩子一旦動情,如同崩決,率性而為,俠心只怕比誰都烈!因而諸葛曾對無情教誨過:“我們辦案,應該憑感覺蒐集證據,抽絲剝繭,找出真相,查出真兇,然後才據事實佐證推理判斷,人與人之間交的是情,但做事辦案則千萬不可感情用事。殺人和打鬥,都是激情衝昏了理智,失去理性下才乾的事,除了萬不得已,自保救人之外,還是不要採取這樣的方式為最好。”

不過,他也補充了一句。

這也是一句嘆息。

一個感慨。

“世上有一種情是非得要感情用事不可的。就算勸你,也沒有用。連我自己也控制不住,犯過錯失。”他說的用心良苦,“那就是男女之情。”

他知道,那時候他說那樣的話,無情不知道是聽得懂,還是完全聽不明白,抑或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

但他還是說了。

那也是他自己的浩嘆和感觸。

到末了,諸葛還帶笑目夾了目夾眼睛,補加了一句,“不過,人在江湖風波惡,人善遭人欺,姑息總養奸,除惡須務盡,該出手時還是得出手哦。惡人自有惡人磨,有時候,以暴易暴是必須的手段,以惡制惡是難免的態度。對壞人不下辣手,那就形同對良善不援手,對自己下毒手哦。”

無情也聽了。

用心的聽了。

無情對諸葛先生這叮囑最有貼心的體會:

打鬥,不是解決問題的良策。

甚至可以說,打鬥,是解決問題的最壞方式,而且,也只能是最後的方式。

——再也沒有別的方式可以解決的時候,才可以採用的方式。

有誰完全沒有打過架?

可是打過架之後會得到什麼?

問題,解決了嗎?

仇,報了嗎?

縱解決了眼前的問題,依然會製造更大的問題。

縱算報得了仇雪得了恨,但一樣得要為這報仇雪恨付出了怨冤相報何時了的代價。

有時候,最過癮的事,當然是快意恩仇——

——痛痛快快的打上一場架!

但打架,不一定能取勝。

得勝的,要面對失敗者的復仇。

如果傷了人,仇家還活著,就一定會報仇。終日提防仇家動手的滋味,當然不好過。如果把對手殺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