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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部分

於量刑時,所謂“數罪併罰”的原則,如果沒有任何一項罪名達到死刑的程度,那麼一般是不能判處死刑的。當然,這僅限於從數罪併罰的量刑角度來說,如果情節極度惡劣,則可以判處死刑,這就是第一個條件的必要xing。

相對的,被告的辯護人也就需要從這兩個條件入手,加以破壞。而對於譚蕊,陳江原的第一個目標,就是把強迫變成是自願,至少部分自願,那麼罪行就得到了相當程度的減輕。

孰料,譚蕊忽然反擊了:“辯護人,你的意思是,一個懂得男女之事的女孩子,當她和任何男人在一起的時候,就要做好發生關係的準備?那你當初和你丈母孃在一塊的時候,有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

陳江原猝不及防,居然被問住了,旁聽席上一陣大笑,又有人開始鼓掌,這次連法警都不注意彈壓了,實在譚蕊的反擊夠犀利!一下子,就指出了陳江原問題的邏輯錯誤,是啊,懂得男女之事,就要在任何時候都存著這條心嗎?

趁著他張口結舌的功夫,譚蕊趕緊追擊:“辯護人,我是小,不懂事,可至少我知道廉恥之心,跟自己不同輩的人在一起,那是不對的。”此言一出又是多人點頭,別看譚蕊說得簡單,邏輯上卻很嚴密,她和鄭峰輝之間,根本就沒有正常發展的可能,其身份的差距,正如陳江原和他的丈母孃之間那麼遙遠,怎麼可能說,她在和鄭峰輝見面的時候,就意識到會有男女關係?這樣的推進,也顯得剛才譚蕊對於陳江原本身的詰問,少了很多人身攻擊的色彩,法官就算是要她注意言辭,不要攻擊辯護人,這下也沒有理由了。

李海連連點頭,笑逐顏開,心說譚蕊這女孩子別看年紀小,這腦子還真是好用,嘴皮子也利索啊,將來沒準還真是個做律師的材料。他又衝著譚蕊豎起大拇指,譚蕊當然看到了,事實上自打說了這番話,她就偷偷踅摸李海的反應,看到李海再度豎起大拇指,譚蕊興奮得臉都紅了。

陳江原當然知道她又在看李海,也許還從李海的手勢得到了指點。如果是看最快更新平時,他當然會向法官抗議,要求證人專心回答問題,甚至要求法警把不遵守旁聽規則的李海給驅逐出去。

但是,那隻能是對尋常人,對上李海,陳江原有幾個膽子敢這麼做?說到底,這不過是個官司,拿人錢財替人辦事而已,如果為此而和李海結下了個人恩怨,陳江原可就虧大了!別人不知道,他還能不知道李海的恐怖之處嗎?今天把李海驅逐出法庭,搞不好自己都看不到明天之江的日出了吧!

所以他只能是裝作沒看見,期待著法官主動發現問題,然後來維持法庭秩序了。只可惜,法官也不傻,這個案子背後的貓膩,他也清楚得很,雖然接受了鄭禮輝的委託,不過他也不敢公然亂來,只能是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給予被告一定的照顧而已。要他正面挑釁掌控之江基金會的新銳大佬李海,他也沒這膽子,更不覺得有這必要。

於是,在李海無形的威懾力之下,陳江原只能是選擇暫時轉進:“證人,你說得很有邏輯xing”——不說你有道理,說你有邏輯xing,這也是辯論的技巧之一——“那麼請問你,當你從被告的車上下來的時候,你並沒有馬上報警,這是什麼原因?”第三百三十一章完

第五百三十二章正氣凜然

第五百三十二章

其實,這又是一個陷阱。譚蕊當時回家以後,馬上就被她的父母看出了異常,隨後就帶到當地派出所報警,並且在女警的陪同下,去醫院做了檢查,有報案記錄和初步的證言。

只是,鄭峰輝有個弟弟,是省高檢的副檢察長!他很快就得到了訊息,然後隨便託個人情,就把這個案子給壓了下去,等到譚蕊檢查回來,第二天就沒了下,甚至連她在派出所的報案記錄,和證言,還有當時體檢的報告,全都消失了!

不要奇怪,這種事一點也不少見,當初李海所遇到的那個離奇的撞車案,關鍵證據不就是在派出所所長的手上消失了?

這樣一來,譚蕊一家就被動了,沒有了當時的體檢報告和報案記錄,他們再去報案的時候,就缺少說服力,甚至沒法證明當時譚蕊確實和鄭峰輝在一輛車上待了多久!這也是他們後來一直報案,一直告,卻始終不得其門而入的重要原因。

此時陳江原提出這個問題,卻並不是從根本上推翻這件事的存在。他手上有檢方的證據目錄,知道很難全盤推翻,只希望透過這個問題,引發譚蕊當初求告無門的憤怒,讓她失去冷靜的同時,對法院的公正xing也產生質疑。不要小看了這點,這實際上決定了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