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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事無補。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天天都會遇到不同的事,不可能事事順心,很有可能你是有理的,但有理就一定要不讓人嗎?

講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只有以理服人才能讓人接受。所以大家都講理是一種前提,但有理也應該學會讓人,在不是很原則的問題上,批評應該委婉,應該能讓人容易接受,達到一種雙贏的效果。

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衝突都是由於一方或雙方糾纏不清或得理不讓人,一定要小事大鬧,爭個勝負,結果矛盾越鬧越大,事情越搞越僵。這時應該學學〃難得糊塗〃的心態,在這些小事上,沒有必要那麼清楚明白,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妨糊塗一下,得理也要讓三分,用寬容之心待人。所以說,〃得理讓人〃不失為一種成功的處世方式。

有兩個小和尚為了一件小事吵得不可開交,誰也不肯讓誰。第一個小和尚怒氣衝衝地去找師父評理,師父在靜心聽完他的話之後,鄭重其事地對他說:〃你是對的!〃於是第一個小和尚得意洋洋地跑回去宣揚。第二個小和尚不服氣,也跑來找師父評理,師父在聽完他的敘述之後,也鄭重其事地對他說:〃你是對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