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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第二次命令要我們依期限由皖南渡江,又新調來三個師,連原有的共七個師,在我們一百里路以內的周圍;彈藥又不發給。這個時候我打電報去辭職,又沒有批准,我只好帶著部下去逃命。《孝經》上這樣說:“小杖則受大杖則逃。”我們不善逃命,而至遭受滅亡,則是我對部下不起。現在上饒還監禁九百幹部,我對他們應負責。我處置失當,我願受軍法裁判。

甲:(大聲)爾的部下就是××黨(指共產黨)!他們破壞抗戰,擾亂後方,爾上了當還不覺悟,還對他們負責!這樣我關起一百多人,是我錯了?

乙:如果這樣說,×××開始就不應該成立了。

甲:話就說到這裡止!再說就不好聽!爾是不是××黨?

乙:到現在止,我沒有任何黨籍。

甲:爾覺得共產黨對爾就到那裡去;爾覺得國民黨對,爾就到國民黨來,沒有中立的地方。我指示爾一條正路,爾能絕對服從我,跟我走,爾一定可以得到成功,不然爾算完了。

乙:我早已決定我已經完了!

甲:也不是那樣意思。我叫爾到第六戰區去好好休養,爾的前途是光明的。

乙:如果照這樣做,大家一定說我自私,怕法律處置,我不能這樣做。

甲:回去好好想一想,同郭懺商量好了答覆我。

乙:(起立鞠躬)謝謝委員長。

乙:回來同郭懺談話約一小時。最後結語:我不能這樣做,請槍斃我吧!

此外,葉正明還告訴我們說:“後來蔣介石又以請我父親吃飯的名義要再次‘勸導’他。我父親不去,說我們沒什麼好談的了。非要見他也可以,先把我的部下放了,即那些關在集中營裡的新四軍部下。蔣介石一定要讓我父親去,幾個特務強行抬著他去了,等於是抓去的。見面以後,蔣介石說:‘共產黨對你有什麼好?你不是搞了廣州暴動,可後來人家不要你了。是我委任你當了軍長。現在你只要說一句,皖南事變一切問題在共產黨,我就放你出去。’後又以委任高官來引誘我父親,我父親要蔣介石先釋放被監禁的部下,自己聽任處置。蔣介石不同意。於是我父親拍著桌子說:‘要是我不能對自己的部下負責任,我怎麼還配去當委員長的高官?’ 這樣一來,蔣介石也生氣了,連說:‘不談了,不談了。’後來還聽說蔣介石氣得推翻了桌子。總之,這些事都能說明我父親的氣節。”

葉挺還寫過一篇《囚語》

10、在《囚歌》之前,葉挺還寫過一篇《囚語》/“投入另一心靈苦鬥的戰場”/“階下囚與座上客同時兼備一身”/“我一日不得自由,必不理髮剃鬚,這是我的自由。”

由於葉挺一直不屈服於國民黨當局的威逼利誘,又頂撞了蔣介石,自然不可能再享受什麼“優待”,他的監禁條件每況愈下,也就順理成章了。葉挺成了關押過許多革命志士的重慶歌樂山“中美合作所”的長久“住客”。

“中美合作所”的“白公館”監區,葉挺寫下了他那首大義凜然的《囚歌》。“……我渴望自由,/但也深知道——/人的身軀哪能由狗的洞子爬出!/我只能期望著那一天,/地下的火衝騰,/把這活棺材和我一齊燒掉,/我應該在烈火與熱血中,/得到永生!”等詩句,因被編進了教科書,至今廣為流傳。

但是,絕大多數人卻至今不知,在《囚歌》之前,葉挺還寫過一篇最能反映他剛剛遭到扣押時心境的,而且頗帶著感情色彩的文字——《囚語》。這篇《囚語》因被收在國民黨當局的檔案裡而留存了下來。

葉正明夫婦從知情人那裡聽說父親有這麼一篇文字留下來,就千方百計尋找,後來得知原件儲存在中央檔案館,就與中央檔案館聯絡,終於看到了葉挺《囚語》手跡的影印件。經批准,他們前去抄錄了一份。

由於大多數人沒有讀到過這篇文字,現全文刊登如下:

“自古艱難惟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吳梅村感慟深矣,戲擬四句不協(諧)律的詩:

不辭艱難那(哪)辭死,

生死原來相遊戲。

只問此心無愧作(怍),

赤條條來光棍逝。

摯友任光,為中國音樂名家,《漁光曲》、《王老五》等均其傑作。隨我至軍中後,新作甚多,別有風格,對群眾心理及大眾化問題均深切明朗,軍中均以“王老五”呼之。此次率其新愛伴隨餘行軍,備受危苦。十日晨在高坦鄉,正值激戰中,教導隊奉我令加入前線作戰。我作簡短演說後,群情激動。任君即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