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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其二就是在統一全國後,協助秦始皇推行了一套新制度:即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以及實行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明法度,定律令,對外征討四夷等等。

關於廢除分封、實行郡縣制的問題,李斯說:“周武王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

關於統一思想、進行焚書的問題,李斯說:“今陛下並有天下,別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學乃相與非法教之制,聞令下,即各以其私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不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諸有文學《詩》《書》百家語者,蠲除去之。令到滿三十日弗去,黥為城旦。若有欲學者,以吏為師。”

李斯在這些地方都表現得氣大聲宏、鋒芒畢露,其思想對於穩定秦王朝的統治起了一定作用。前者所闡發的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的問題完全是金玉良言,一直到一千多年後柳宗元寫《封建論》,繼續批判分封制的時候,仍然在闡發李斯當年所表達過的思想。後者對焚書的說法與為統一思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