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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凡是封建統治階級可能做到的較好措施,他幾乎都做,因之……他所治理的漢國,在三國都是最有條理的一國〃。

本節專講他的治家。

治家嚴格,是諸葛亮治家的一大特點。

前面講過,諸葛亮同其弟諸葛均,一起流離,他對弟弟百般呵護。入蜀後,諸葛亮身為丞相,他絕不以權謀私,對弟弟要求甚嚴,致使弟弟官位不顯。諸葛亮北伐,以將軍向龐為中都督,掌宿衛禁軍實權。而諸葛均為長水校尉,名義上為禁衛軍長官之一,但為閒職,故終身默默無聞。

諸葛亮日夜操勞國事,直到劉備白帝城託孤時,還沒有自己的兒子。劉備要求孩子們像對待父親一樣侍奉諸葛亮,恐怕也有平慰諸葛亮無子之憾的用意。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受儒家文化薰陶很深的諸葛亮在家庭倫理關係上要想辦法解決後代傳承問題,以不絕先人之祀。他與在孫吳的胞兄諸葛瑾商量,請求把他的次子諸葛喬過繼過來,作為自己的兒子。諸葛瑾自然同意,在請示過吳主孫權之後,便把諸葛喬送到了蜀漢。諸葛喬是諸葛瑾的二兒子,所以本字仲慎,仲即第二之意。過繼之後,諸葛亮為其改字伯松,伯即老大之意,從這一件事可看出,諸葛亮已把諸葛喬作為自己的嫡長子了。

對於這個過繼來的嫡長子,這個諸葛亮家族的惟一的傳承者,諸葛亮是視為掌上明珠,愛得不得了。但諸葛亮對諸葛喬的父愛,決不是一味放縱的溺愛,而是透過嚴格的要求和教育表現出來。

諸葛亮要求兒子做人要從修身養德做起,要有遠大的志向,要刻苦學習,為將來幹一番事業打好基礎,不要虛度年華。他在《誡子書》中說:

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成學。淫慢則不能勵精,險躁則不能治性。年與時馳,意與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窮廬,將復何及!

這個《誡子書》,不但講明修身養德的途徑和方法,也指明瞭立志與學習的關係;不但講明瞭寧靜淡泊的重要,也指明瞭放縱怠慢、偏激急躁的危害。諸葛亮不但在大的原則方面對其子嚴格要求,循循善誘,甚至在一些具體事情上也體現出對子女的細微關懷。他的另篇《誡子書》說:夫酒之設,合禮致情,適體歸性,禮終而退,此和之至也。主意未殫,賓有餘倦,可以至醉,無致迷亂。意思是說:擺設酒宴,目的在於合乎禮節和溝通感情,以適應身體和心性的需要為度,盡到禮節便可退出,這就達到和諧的極點了。當主人興致未盡,客人略有倦意的時候,可以飲酒至醉,但不可到昏迷錯亂的程度。這是諸葛亮在具體事情上對子女的關懷。

第81節:第十一章立身治家(3)

有人認為,諸葛亮的兒子諸葛瞻在諸葛亮死時才八歲,而上述兩封《誡子書》所言內容,不像是對兒童講話,因而懷疑這兩封《誡子書》是後人偽造。但是,如果我們考慮到諸葛喬過繼給諸葛亮為嗣子這件事,就不會對上述兩封《誡子書》有懷疑。諸葛喬建興六年(228)二十五歲,早已是成年人了。諸葛亮的兩封《誡子書》,就是給已經成年的嗣子諸葛喬的。諸葛喬與在孫吳的哥哥諸葛灃有名於當世,很多人都認為諸葛喬的才氣不如其兄諸葛恪,但在品性修養方面則超過了諸葛恪,這應當是諸葛亮教育的結果。

古人認為,愛自己的子女乃是父母的共同心理,但有愛得長遠和愛得短近的區別。諸葛亮對子女的愛,是一種為他們計之長遠之愛。他不是讓兒子在家中享受安樂,而是把他放到為國效命的實踐中,錘打鍛鍊,讓他為國立功。建興五年(227),諸葛亮進駐漢中準備北伐。當時,他的過繼兒子諸葛喬已經二十四歲,諸葛亮便把他帶到漢中前線,讓他與諸將子弟一起,在高山深谷之中餐風宿露,為軍隊傳輸運糧。他在寫給哥哥諸葛瑾的信中說:

喬(指諸葛喬)本當還成都,今諸將子弟皆得傳運,思惟宜同榮辱。今使喬督五六百兵,與諸子弟傳於谷中。

作為一國丞相之子,絲毫沒有特殊,而是和諸將之子同甘共苦,為國盡力,這不正體現了公忠體國的諸葛亮一片愛子之心麼!

建興五年,諸葛亮有了自己的親生兒子。諸葛亮為他取名諸葛瞻,字思遠,意思是讓兒子高瞻遠矚,志存高遠。聯絡前面所引《誡子書》,淡泊明志,寧靜致遠,同樣是對諸葛瞻的希望與要求。諸葛瞻自幼聰慧過人,一般為父者見兒子天資聰慧恐怕要喜不自禁,而諸葛亮卻擔心兒子因聰慧過人而放棄了後天努力。他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