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舉辦全民訓練骨幹隊,訓練期滿後,分配到全省各高階中學,擔任軍訓領導骨幹,實行軍事管理。他還與省主席林雲陔分別擔任正副主任,領導全民軍訓。
1931年秋,陳濟棠著手整理行政基層組織,改革民政機構。他在廣東省府各機關長官僚屬歡宴會上,提出要〃改革陋習,重新整理政治,造成模範新廣東〃。強調〃西南情形特殊,地處國防前線,毗連香港澳門,還有眾多的華僑,南京方面的決策和所頒佈的法令未盡適合實際,應該有所損益。〃他批評全國政象:無論何省,未盡根據總理所定政策而行,遂至散漫無序、步驟紊亂,缺乏一個具體計劃;負責政治者缺乏革命之一貫精神;中國之薦人,乃替找生活,覓碗飯,故各機關中之公務人員,缺乏為國民義務之責任心;因循陋習,不以創作為目的。他認為挽救危亡,建樹新的廣東,隨軍事進展之後,應為政治建設。第一步要勤慎服務,先得人民之同情;第二步須開誠佈公,期與人民通力合作。不久,他授意林翼中(民政廳長)將瓊崖撫黎局改建為三個縣,以提高少數民族的社會地位;將三縣地方的一些不合理的〃插花飛地〃,分別劃歸所在地的縣管轄,解決了長期以來的行政和社會糾紛;將雜亂的行政基層組織形式和職責不明的機構實行改革,規定在縣以下,一律設定區鄉村公所(中、小縣不設區),明確其職權。
他認為〃為政在人〃,〃政治的優劣,在乎官吏的良否〃。規定甄別、考試、訓練、獎懲諸項,稽核全省機關現行公務人員,分別去留。設立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對縣長、局長等人員,實行考試,以資選拔。將熱中利祿的青年知識分子,吸收到廣東軍事政治深造班受訓(最多的一期為500餘人)。畢業前,以三個月時間進行實地考察社會動態,然後派任縣、市長或縣、市政府的秘書、科長等職務。
在燕壙設立行政人員訓練所,將各縣現任區、鄉長分期分批調所論訓,學習行政知識,提高行政效率。
他主張〃軍民分治〃,〃然軍事、政治當局則應通力合作〃。把廣東省劃分為五個綏靖區,分兵駐守。每區設立一綏靖公署,以當地駐軍高階將領一人任委員。
令各縣、市設警衛隊。他說:〃現在的民團,這鄉與那鄉彼此不能逾界,逾界時候,又發現牽牛捉豬擔谷搶傢俬等等毛病,不守紀律。像這樣的民團……不能統一的民團,哪裡可以把地方保護得好呢?所以現在就得趕速把它編為警衛隊。在同一編制之下,受統一之指揮,達到統一地方人民武裝的目的。〃到1935年2月,廣東全省都有警衛隊,共8800多箇中隊,2700多個獨立小隊,官兵總數約萬人,增強了對廣東各地的控制,同時也撲滅了各地打家劫舍,勒收行水的土匪。
特別是他藉以為榮的,是肅清了徐聞山的積年匪幫二百餘人,維護了社會秩序。
1932年夏,他著手整理面臨破產的財政。他認為:〃財政為凡百事業所取資,更為政治建設的命脈。過去政治之病態以財政無根本解決之方案為百病之泉源。〃
〃本省財政,窘枯已達極點〃,〃無論如何困難,如何痛苦,務求達到收支適合之目的。〃提出整理財政一要開源節流,二要廓清積弊,並擬具懲治貪官汙吏條例。當他發現財政廳長馮祝萬以籌款應急為名,將好些稅捐專案壓低定額,批給奸商承辦後,即將其免職,改任比較公正的區芳浦為廣東省財政廳長。區上任後,秉承陳的意旨,隨即進行整頓各項稅捐,開徵洋米、洋糖入口等新稅,保護農業的發展,很快改變了馮時期的狀況,財政收入從每月500萬元,逐次增至每月800萬元。自此,陳在擴軍情況下,也不再積欠軍費而可按月清發了。
六、民國末代副總統(9)
同年9月,陳濟棠在西南政務委員會上,提出並經決議透過了廣東省三年施政計劃。他說:〃三年施政計劃的惟一目的,是要建成三民主義的新廣東。其中一切計劃,都是根據總理的建國大綱而制定的。一方面,依照訓政時期的需要,積極地訓練人民,使有相當的政治知識能力,藉以促進地方自治,以期人民能夠行使四權;在另一方面,注重民生建設,以期滿足人民衣食住行四大需要;以下政府力量,為人民造產,並以適當的方法,使國民經濟均勻發展。〃三年施政計劃的主要內容包含:吏治、財政、鄉村建設、城市建設等方面的具體專案;三年經濟建設的範圍也很廣,包括農業、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業、冶金工業、化學工業、紡織工業等輕重工業以及公路、鐵路、航運等。
在辦工業中,他認為要投資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