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調查研究以後,按照各個地方的情況作出判斷。
安徽發生這些嚴重問題中央有責任,不能全部推到省委身上、曾希聖同志身上,中央要替省委和曾希聖同志負很大一部分責任,很多事情是中央提的,人民公社、大躍進、高指標、食堂、供給制都是中央提的。那時候別的省都搞,安徽不搞也不行。就是三改,曾希聖同志也報告過中央,中央同意的,責任田報告過中央,同意他試驗的,不過沒有講在安徽普遍推廣,只講在一個地委範圍內試驗。
儘管劉少奇也對“三改”、“責任田”持保留態度,還沒有明朗化,但至少有一個存疑,有一個調查研究後的問題,有一個“是不是還要搞”的問題。
七千人大會結束後,1962年3月,安徽新省委召開了一次擴大會議,承認了“責任田”“實際上是包產到戶”,“在方向上是錯誤的,是與中央提出的《農業六十條》和關於改變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是背道而馳的”,要求全省在1962年內大部分改過來,1963年掃尾。
但是,“責任制”、“包產到戶”的發展並不是就這樣銷聲匿跡了。它作為一種具有強大的、自發的生命力的生產方式,適應了當時農村的生產力發展的狀況,而且已經享受到實行“包產到戶”所帶來的利益的農民,是不會輕易放棄這種能給他們帶來切身利益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因此,安徽省委在糾正“責任制”、“包產到戶”的過程中,有相當大的阻力。
同時,中央領導人也對這一問題有了新的認識,實際上從當時國民經濟調整所面臨的根本任務農業增產出發,實行“責任制”、“包產到戶”倒不失為一種激發農民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糧食生產、解決糧食緊張問題以及帶動其他方面迅速恢復和發展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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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支援了農村“包產到戶”(4)
七千人大會結束後,毛澤東外出,同時派出了秘書田家英到湖南農村調查,以找到儘快恢復農業生產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