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鍋飯”。
農民的語言,是最形象的,也是最實際的。
路是人走出來的。最早出現包產到戶的是安徽省。
1960年初春,安徽宿縣的一位7旬老農向公社提出了一個要求:他要帶著生病的兒子上山開荒種地和休養。公社並沒有考慮其他什麼,就同意了。
結果,在這片荒山野嶺上,種出了中國最早的責任制的花朵。
這位農民和他的兒子共計開荒16畝,收穫糧食3300斤,上交糧食1800斤,剩餘的有口糧、種子和飼料糧1500斤,養豬、養雞得了現金60元。
並不止此,這位農民勇敢地向當地領導彙報了自己的經驗,並建議:最好把田包給社員去種。
曾希聖主持的安徽省委瞭解到這一情況,非常震驚:這還了得!這是對人民公社的否定嘛!
事關重大,曾希聖專程去上海向華東局負責人柯慶施彙報。柯慶施說:這個辦法可以試驗,不要推廣。
1961年2月,柯慶施路過安徽全椒縣古河鎮時,幾個農民向他當面提出要求實行“責任田”,要他實行“包產到戶”,甚至質問他:“為什麼不相信我們?”
儘管柯慶施沒有支援,但安徽省委還是根據農民的要求,創造出一種在計劃、分配、大農活、用水、抗災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即“五統一”)下的“責任田”,實際上就是包產到戶的形式。當年3月,安徽省委冒著風險,在全省普遍實行了這種生產形式,怕被人誤解說成是“單幹”,就把這種形式叫作“包產到隊,定產到田,責任到人”的責任制。
沒想到,20餘年後,這種責任制從最初的不敢見人的“小姑娘”,“女大十八變”,成為花枝招展的“大姑娘”,綻顏怒放。
但是,當時由於中國共產黨的高層領導人,都沒有對這個問題有一個明確的答覆,也沒有一個明確的態度,“責任制”也就只能“嬌羞”地小心翼翼地挪動著步伐,生怕越過了“警戒線”。
1961年3月15日、16日,安徽省委第一書記曾希聖借廣州工作會議之機,兩次進言毛澤東,向他彙報這一問題,並希望毛澤東有一個明確的態度。
但是,毛澤東沒有明確的答覆:“你們試驗嘛!搞壞了檢討就是了。”
毛澤東含糊其辭的答覆,可把曾希聖高興壞了:“已經通天了,可以搞。”
顯然,曾希聖是誤會了毛澤東的意思:毛澤東作為人民公社的倡導者,不可能贊成這種實際上對人民公社具有否定因素的“責任制”。“可以試驗”,並不是“可以搞”,更不是“大面積推廣”;而且有潛臺詞:“搞壞了檢討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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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支援了農村“包產到戶”(2)
就是要對“責任制”的推行有充分的思想準備:等著挨批。
就在會議期間,毛澤東透過柯慶施轉告曾希聖:可以在小範圍內試驗。
3月20日,曾希聖再次給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彭真、柯慶施等人寫信,如實地分析了“責任田”的長短優弊,認為好處明顯,大於壞處。毛澤東沒有表態。
於是,包產到戶、責任制在安徽全省範圍內以及在全國部分地區迅速地展開。就在這一期間,全國已有不少地方已經開始了不同程度的包產到戶:安徽全省達80%;甘肅臨夏地區達74%;貴州全省達40%;浙江新昌縣、四川江北縣達70%;廣西龍勝縣達%;福建連城縣達42%;廣東、湖南、河北、東北三省等。據不完全統計,當時全國實行包產到戶的約佔20%。
這一情況引起了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鄧子恢的注意,先後兩次派人到安徽農村考察,並根據考察結果肯定了包產到戶的做法。
陳雲也要求糧食部派一位副部長去安徽調查。這個人就是時任糧食部副部長的周康民。周康民調查的結果就是:他們有五個統一,即統一安排糧食生產計劃,統一大農活,統一管水用水,統一打場,統一分配(包產數字以內的),不是單幹,是克服困難的辦法。周康民寫了一份調查報告,以“簡報”的形式呈送了中共中央。
1961年春夏,中央領導人大部分都到各地做調查研究工作。
劉少奇也涉及到了這個問題。5月7日,他在自己的舊居里同鄉親們談話。從這次談話可以看出,劉少奇在這個問題上,也是矛盾的。
劉少奇:分散食堂,是不是就分田到戶?食堂是食堂,田是田,食堂可以散,分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