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陷阱誘導對方從而置對方於不利之地,比如記者明知茶水很可能“發炎”卻還拿它送檢,那當然是有悖職業道德的。但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就與“道德”無關。
記者之所以用茶水冒充尿液,無非是因為二者看起來非常相像。那麼,策劃茶水送檢的媒體是否知道在正常情況下茶水也可能檢測出“發炎”的結果呢?我相信不會。策劃者肯定以為,茶水是不可能“有病”的;如果“有病”,則很可能是醫生“有病”。“茶水發炎”報道後輿論一片譁然,也證明公眾都是這麼認為的。事件發生後,即使是衛生部門及其專家也不知道究竟怎麼回事。事實上,他們也是在經過反覆試驗和分析後才搞清楚問題之所在的。
當然,不管怎麼說,媒體拿“茶水發炎”大做作文章確實有過錯。但這種過錯完全是無心之過。茶水送檢只是媒體踐行輿論監督的一種方式。這不僅不違背職業道德,反而是社會責任心的體現。作為媒體,在監督的時候當然應該謹慎;如果犯了錯誤,也應該及時予以澄清和糾正。不過,監督失誤確實在所難免。作為被監督方,也應該誠懇、理性地對待監督。新聞有誤會的地方,可以解釋;報道有失實的情況,可以澄清;媒體有不當的行為,也可以反批評。但不應該動輒進行指責,甚至扣上一頂大帽子。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日前在談到輿論監督時表示:“不能要求媒體的每一句話都對。”我認為,這種對待輿論監督的態度才是辯證的、理性的。
寫作心得
“茶水發炎”事件曾轟動一時。在醫患關係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它的顛覆性是可想而知的。事發之初,當事的醫院甚至整個醫療界都有些懵了,不知道該如何為自己辯護。但幾天之後,衛生部新聞發言人終於站了出來,並給出了一個理論上說得通的解釋。這本來是正常的,但這位發言人最後對記者的行為進行了道德上的指責,頗有“反戈一擊”的味道,而這一反擊對輿論監督的打擊也是比較大的。因此,我認為有必要為記者的行為作辯護。
本文最後的結論是記者的過錯為“無心之過”,並從兩個方面進行了論證:一、記者不是故意陷害醫院;二、記者那樣做合乎常人的想象。為了證明記者之所以拿茶水充尿液送檢是因為二者看起來非常相像,筆者作出了“記者不知道茶水會發炎”的推斷。而為了證明這個推斷,作者援引了兩種人對“茶水發炎”事件的反應:一、公眾一片譁然,說明絕大多數人都是那麼想的;二、事發之初,衛生部門及其專家一時也“摸不著頭腦”,這充分說明記者違反的絕不是常識。應該說,這兩個方面的旁證是很有證明力的。因此,評論者一定要擅於利用各種細節,包括那些報道中沒有甚至是抽象的資訊。
此文被新浪和搜狐重點推薦後,引來了廣泛的關注。搜狐的一位網友評論說:“分析得有理有據。衛生部新聞發言人的態度實際上是一種對於新聞輿論監督的一種習慣性詆譭和抵制。他們總是會說,你看,媒體就是這樣,‘沒事找事’。”鳳凰衛視“一虎一夕談”以“茶水發炎與職業道德”為題製作了一期節目,並邀請本文作者擔任了領銜主嘉賓。
痛斥房產商:別把經濟問題政治化
一次建築論壇上,著名房產開發商潘石屹與清華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周榕展開了“激烈論戰”。周榕批判目前房地產商存在“與人民為敵”、“宣揚拜金主義和腐朽的生活方式”等“四大罪狀”,將“最終自絕於人民”。潘石屹則認為,房產商的營銷手段都是為了迎合市場需求,人們對房產商的社會期望值不能太高。(據2006年11月1日《新民晚報》)
針鋒相對,你來我往。幾個回合下來,雙方說了很多。限於篇幅,具體的辯論內容,這裡就不再引述了。其實,僅從周榕所列的“四大罪狀”以及潘石屹的核心回應中,我們就可以看出周是在“講政治”,潘是在“談經濟”。一個強調“政治理想”,一個強調“市場規律”——兩人完全處於兩種不同的話語體系之中。
兩個體系,兩種標準。如此各說自話,無法分出高下。但要弄清是非,必須先搞清楚:房地產是個政治問題還是經濟問題?周副教授挑起論爭是想討論什麼問題?如果是政治問題,那當然應該用政治標準來評判;如果是經濟問題,那就應該以經濟規律為準繩。
毫無疑問,房地產如何經營運作是個經濟問題。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是資本的本性。房產商如此,各行各業的商人都是如此。只要不違法,房產商有權採取各種手段謀求利潤。如果房產商違法了,人們可以舉報他,政府應該查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