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的。不能得到父母的愛,這不是我的錯。
我從沒有去過英國,爸媽離婚是在我八歲那年。在我的兒時記憶裡,爸媽總是會吵架,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都能吵得天翻地覆。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長大了,結婚了,都是要像我父母這樣爭吵,惡語相向,甚至於大大出手。
快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爸有了婚外情,很少回家,一回到家,就逼著我媽鬧著要離婚。我媽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從小就是被我的外公外婆寵壞了的。我猜媽媽是深愛著爸爸的,只是她不知表達,不知如何去愛。媽媽是個急性子並且總是口無遮攔,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但卻也想跟著一個男人,從一而終。因為接受不了我爸有了外遇的現實,媽媽患上了抑鬱症。
爸媽離婚之後,爸爸馬上成了家,我則跟著媽媽一起生活。別小看了抑鬱症,這個病如果嚴重的話,是會出人命的。爸媽離婚之後,媽媽變得沮喪頹廢,抑鬱症是可以透過治療緩解病情,卻無法根治的病,一旦患上了就要終身與抑鬱症做對抗。
兩人離婚後的那幾年間,我媽變了很多。有的時候,一天都不會說上一句話。我站在她的面前,她卻選擇視而不見的繞行走開。我將留著的發剪得很短很短,她卻沒有注意到我的變化。
年幼的孩子,思想是不健全的,沒有辦法將問題想的通透。我只是想要多些關心和愛,僅此而已。打破了爸媽送給我的小豬存錢罐,取出裡面所有的錢,離家出走,心裡想著這下媽媽總該注意到我了吧?可是她卻沒有。消失了兩天,將手中的錢都花光了,也沒有看到她四處尋我的身影。
剪了發,離了家,那年我才不到10歲。你們還想讓一個年幼的孩子,承擔多少?不夠嗎?這樣都不夠嗎?
學生時代,都是些不懂事的小屁孩子,惡毒的很。逮著誰的家庭出了狀況,父母離了婚,就會有一大堆討人厭的男孩女孩兒,出現在你的面前,唱著順口溜,譏諷你是個沒爸沒媽要的野孩子。
起初對於這些挖苦諷刺,我還能忍受,但忍耐也是有限度的。當我爆發時,完全就是一副不要命的樣子,逮誰揍誰。嚇壞了那群使壞的同齡孩子,誰都沒有想到,一個唯唯諾諾的我,心中藏著那麼深的憤怒。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原來我的骨子裡,也埋著一絲野性和不羈。
從那以後,再沒有人同學敢來欺負我,當然也沒有同學願意和我多說一句話。或許也就是從那時起,我成了老師和同學心目中的‘壞孩子’。
後來爸爸又出現在我的面前,對我說媽媽的身體不好,讓我跟著他一起生活,他說他會待我好,彌補他們離婚所給我帶來的傷害。但是和爸爸一起的生活,並不像我想象中的那般溫馨。爸爸待我的確不錯,只是他的新歡妻子,待我不好,很不好。
記得剛到那個家裡時,爸爸指著那個女人,讓我叫她‘媽媽’。‘媽媽’這兩個字堵在喉口,吐之不出,咽之不下,我一瞬間就紅了眼眶,低下頭不說什麼。其實我是有話要說的,卻沒有說出口,我想對我爸說:“爸,我有媽媽的,不是這個女人,不是她。”
爸爸的耳根子軟,那個女人每每撒嬌幾聲,爸爸便會妥協。我心裡也是清楚,要怎樣做才能討爸爸的歡心,但我那倔強的脾氣一上來,是無論如何也說不出軟話的。時間長了,爸爸也漸漸不再幫著我說話,開始抱怨我不懂得尊敬我的新媽媽。
我也開始不理解,為什麼兩個人相處明明就是不愉快的,那麼當初相戀相愛時,怎麼就沒有看到今天呢?兩個人當初是為了什麼,甘願拿今後幸福做為賭注?如今輸了幸福,讓個孩子一同揹負著賭輸的懲罰。
我也開始疑問著,究竟幸福是什麼形狀?是不是早上一睜開眼,能看見深愛的人,在身旁甜甜的睡顏,微微上揚的嘴角?是不是見她在廚房,為你熱杯暖暖的牛奶?是不是當你需要擁抱時,不需開口只是對視一眼,她便能懂得你心中所想,主動上前鎖著你的腰?我看不到幸福的模樣,卻也期待著能有個人,默默為我守護那顆受了傷的心靈。
15歲那年,我爸在市中心給我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每個月給我近千元的生活費用,讓我一個人生活。這樣的生活經歷,說來都少有人願意相信,但是卻是真實發生了的。
一個人的生活,並非我所願,但是卻也自在灑脫。一個人的生活,或許會有所失落,但卻能獲得自尊。那自尊雖不能填飽肚子,卻能讓人直起腰板。現在想想,那獨自生活的日子,也能算做為我人生的一段經歷,一份心情,一種收穫。
我知道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