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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部分

款的時候你怎麼不想著給我們姐弟四個留條活路?你是怎麼逼著我爸去銀行偷取那筆存款的?那是我們唯一的生活指望,是全市多少好心人的愛心匯聚在一起才給了我們那點生的希望,要知道當年我才剛十二歲,金楊十歲,金柳八歲,最小的金牛才剛五歲,可你們做了什麼?”

“那錢最後不是沒有取走還留給了你們嗎?”孫小燕嚷道。

“那是被我們發現了拉著村長去攔住了你們,不是你們自己良心發現及時收手的。還有,先不算舊賬,就說現在,我是掙了點錢,金柳也確實掙了點錢,可我們的錢說白了是靠運氣掙來的,不是穩定的收入來源,金柳進入初三之後就沒有接過任何廣告和電視劇,因為我不想讓她進娛樂圈,我不想她小小年紀就揹負那麼大的精神負擔,我希望她靜下心來好好念幾年書,等她滿十八歲以後再來決定她以後的路該怎麼走,所以這筆錢我們不能輕易動,是要供我們四個唸書用的。各位法官,我承認我父親這些年確實給過我們口糧,可過日子僅僅靠點口糧就可以嗎?我們不要吃菜,我們不要穿衣,我們不要念書,我們也不會生病,是嗎?”

“那個可不怪我,那個時候我還沒有嫁到你家,我嫁到你家的時候你們手裡已經有了三萬多塊錢。”孫小燕站起來駁道。

“是,所以你才千方百計地想算計我們那筆捐贈款,如果不是我們及時發現,那筆錢當時你就取走了,根本不顧我們姐弟四個的死活。各位法官,當年的那筆錢有二萬五是別人捐贈的,其他的是我帶著弟弟妹妹們掙的。”

金珠簡述了一下當年那筆捐贈款的來源,這樣一來,也就不可避免地說出當年她帶著弟弟妹妹跳江的事實和緣由。

“各位法官,各位親友,我從十二歲開始獨自帶著弟弟妹妹們生活,餵雞餵豬養鴨子養鵝種菜,為了能有一口飽飯吃我們什麼髒活苦活都做過,沒錢買衣服我自己學著做,為了掙錢唸書一到節假****就帶著弟弟妹妹去田家寨賣雞蛋鴨蛋鵝蛋賣玉米賣粽子,為什麼我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能做到的事情她一個三十多歲的成年人都做不到?你們不想知道其中的理由嗎?”

金珠的話沒說完,辯方律師站了起來,反對金珠說這些跟本案無關的言論誤導法官的判斷。

“這怎麼是跟本案無關?這怎麼是誤導?我這是在陳述事實,對於這樣一個又懶又饞又自私又任性且沒有責任心的女人,我沒有向她追究我父親之死的責任就已經很寬容她了,憑什麼要我給她一條活路?試問她給過我們活路嗎?給過我父親活路嗎?不要說活路,我父親出事後,請問她出過一分錢醫藥費一分錢喪葬費嗎?我竟然不知天下還有如此厚顏不知恥的女人,拿著丈夫的血汗錢不給養老不給養小也就罷了,竟然連丈夫的死活都不管不顧!也難怪我爸走的時候會死不瞑目,非要等我承諾會把弟弟妹妹們都帶大才把眼睛合上了。”

金珠越說越激動越說越氣憤,孫小燕几次想打斷她的話可惜都插不進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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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威脅我也會

金珠確實被孫小燕的無恥氣到了。

這幾年的委屈和怨恨全都湧上心頭,楊大山固然可恨,可如果沒有孫小燕在一旁推波助瀾,楊大山應該不至於如此無情,更不應該這麼早走。

從某種程度上說,的確可以說是孫小燕害死了楊大山,所以金珠的話很快引起了周水仙的共鳴,坐在臺下的周水仙嗚嗚哭了起來,一邊哭一邊數落孫小燕進門之後的種種惡行。

孫小燕聽了自然不幹,跟周水仙對罵起來,被審判官制止了。

不過這件事倒是提醒了辯方律師,雖說他也很不恥孫小燕的為人和做法,可作為一位辯方律師,他不得不尊重自己的職業操守,所以他站了起來,先看了眼周水仙,然後看向了幾位審判官。

“我反對原告對我當事人進行不符事實的捏造和人身攻擊,我的當事人之所以不肯養老人是有原因的。。。”

這話提醒了孫小燕,她也忙站起來,說當年因為結婚時孫家要了一萬塊的彩禮錢所以周水仙一直對她心懷不滿,故而這些年一直不肯接受她,處處跟她作對處處為難她。

說完,孫小燕又指著臉上的傷痕陳述了剛才周水仙打她的事實。

“各位法官,當著我家人和律師的面她都敢打我一個孕婦,可見她平時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了,剛才楊金珠也說了,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