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水仙一說,楊小紅和楊小蘭的眼圈也紅了,這件事她們雖沒有親眼所見,可也聽了不止一次了,所以兩人都看向了金珠。
“我當時答應的是金楊、金柳和金牛三個,金玉有她媽,到什麼時候也輪不上我帶,我還是一個學生呢。”金珠拒絕了。
正因為不想跟孫小燕有什麼牽扯她才要跟她打這個官司,如果要收養金玉和孫小燕肚子裡的孩子,這官司還有打的必要嗎?
還有一點,這兩個孩子金珠都不敢確認到底是不是楊大山的骨血呢,憑什麼要她養?
黎想見大家似乎要說僵了,忙看了下手錶,拉著金珠說:“這個問題以後再說吧,該開庭了,我們該走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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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庭辯
由於金珠沒有答應周水仙的要求,從家裡出來後周水仙一直抽抽噎噎的,誰知在法院門口下車的時候看見孫小燕正和一位四十歲多歲的男子說話,周水仙突然像個瘋子似的衝了過去,揚手就要打孫小燕,嘴裡還不乾不淨地罵著,說是孫小燕害死了她的兒子。
幸好孫小燕的身邊站了好幾位孫家人,加上楊小蘭和楊小紅兩人也衝了上前,這才堪堪攔住了周水仙,饒是這樣,孫小燕的臉上也被周水仙撓出了一道血痕,倒是不深,應該就是指甲帶了一下。
孫小燕見了氣得柳眉倒立,雙手叉腰瞪著周水仙罵道:“你個死婆子,你居然敢打我?你們都放開她,我就站在這裡,我看今天她敢拿我怎麼樣?有本事就把我肚子裡的娃打沒了,正省得我去醫院了呢。。。”
看到這一幕,金珠上前對周水仙說:“這是法院門口,你要真把她肚子裡的孩子打沒了,法官會同情她,我爸的錢就得多給她,你拿的就少了,你要覺得合適你就鬧。”
這話成功地嚇住了周水仙,剛才那一瞬間她就是一股火冒了出來,以致於她都忘了孫小燕是一個孕婦,並不是真的想把孫小燕肚子裡的孩子整沒了,這是她兒子留下來的骨血,她怎麼會捨得整沒了?
對了,兒子的骨血,周水仙搜尋了一下對面,看見了躲在孫父身邊那個弱弱的身影正用一雙淚汪汪的眼睛驚恐地看著她。
“金玉,來。上婆這來。”周水仙向金玉伸出了手。
金玉聽了這話,嚇得緊緊地拉住孫父的褲腿,拼命地搖頭。
金珠看著這雙眼睛。忽地想起了金柳,小的時候周水仙和楊大山一發脾氣金柳就是這副表情,以至於到現在還是一副弱弱怕事的性格,想到這,金珠也有些同情這個小女孩,只怕這些陰影長大後也不是那麼好消散的。
不過這些不是重點,重點是周水仙今天的態度。
據金珠所知。周水仙對金玉並沒有什麼愛心,甚至還當著楊大山的面動手打過金玉,她今天唱這一出是為什麼?
兒子死了。良心發現了,想做一個好祖母了?
正疑惑時,孫小燕輕蔑地瞥了周水仙一眼,“哼。少來這一套。別以為我不清楚你打的是什麼主意?”
說完孫小燕把手伸向了金玉,金玉猶豫了一下,走過去怯怯地牽起了孫小燕的手。
“珠珠,這又是哪一齣?”黎想也被搞這兩人搞糊塗了。
“我也沒看懂。”金珠搖搖頭。
“算了,一會就清楚了。”黎想領著金珠進了法院的大門。
這是金珠第一次上法庭,整間屋子比一間教室大不了多少,普通的白牆,幾排簡陋的長木椅。大概能坐五六十人,前排的被告席和原告席以及法官席也只是幾張簡單的桌椅。這條件跟上善一中的教室差不了多少。
金珠坐在了原告席上,旁邊是白律師,被告席孫小燕的旁邊也坐著一位男士,就是她剛才在門口說話的那人,也是她請的律師。
三位法官和書記員就位之後,白律師代表金珠念起訴狀,陳述了幾個事實,第一,孫小燕嫁給楊大山之後楊大山對四個子女沒有盡過撫養義務;第二,孫小燕嫁給楊大山之後金珠四個也沒有長期跟他們在一起生活過;第三,楊大山掙的錢分文不少地交給了孫小燕;第四,楊大山沒有錢權,家裡的財權都在孫小燕手裡。
當然,這每一條裡都包含了一件或幾件具體事例,比如說楊大山婚後帶著孫小燕外出打工的事實以及多長時間回來一次和回家一次所待的時間;比如說楊大山和孫小燕去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