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不負責任。
其次,領導被架空,還得負責任。
授權的另一個壞處是,幹部把你的權力分割掉,你有名無實,出了事情還要負最後的責任。
領導是法定代理人。大家出了什麼過錯要由領導負全責。法院只追究領導,而不會追究別人。
再次,領導有責無權,非常不放心。
領導在把權力分配出去以後,一旦發生什麼事故,雖然完全與自己無關,還要承擔最後的責任。這樣一來,對於領導而言,授權後就會由有權無責變成有責無權。
總裁的“裁”是什麼意思?“裁”就是裁決的意思,就是他可以下決定,用通俗的話來講就叫做拍板定案。一個組織只能有一個人拍板定案,其他人不可以,如果是大家說了算,那天下就要大亂了。
當然,某些事情也可以先斬後奏,但一定要奏,就是要讓領導感覺到權力的存在。雖說“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是將軍天天要派人向朝廷報告打仗的狀況,絕不能說今天我領兵出去,從此皇帝你就不要管我了。這樣的將軍遲早會因被懷疑謀反而被殺頭的。
授權的壞處就在於受權的人剛開始還規規矩矩,但是經過一段時間以後,就經不起誘惑與威脅,最後就會濫用職權。
當然,授權也有如下好處:
首先,凡事請示浪費時間,還會養成員工不負責任的壞習慣。
我們做工作是責任,不是權力。凡事都請示,只能說明這個人一點責任感都沒有。員工完全聽從於領導的指示來被動工作,只會使自己養成不負責任的壞習慣。
因此,在選人時一定要抓住重點。我們要的是負責任的人,而不是隻會享受權利的人。
其次,授權後各人盡責,既提高工作效率又降低成本。
早在18世紀,亞當·斯密就在他所著的《國富論》中對分工給工作效率帶來的提高作了精妙的描述。一根針如果由一個手工匠製作,可能需要數月,但是如果由一批相互分工的手工匠合作生產,可能只需要幾分鐘的時間。所以提高工作效率的途徑之一就是要分工、授權、各盡其職。
。 想看書來
四、半推半就是受權之術(2)
再次,權責合一、責任分明。
在分配責任之後再進行授權,可以實現權責合一。每個人都安心於本職工作,在獲得權力的同時,也能恪守職責。這樣人人都會充分利用時間來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
幹部受權時也要表現出不得已
領導在授權之前,一定要選用合適的人選。一個人的忠誠度不僅看不見,而且還會改變。一個人本來很忠誠,但突然間會變得不忠誠了。其實所有的奸臣都是從忠臣變過來的,如果一個人額頭上刻著“奸臣”兩個字,他就沒有變成奸臣的機會。事情往往是他一開始很忠誠,後來由於皇帝對他過於信任,最後他就慢慢變成了奸臣。
一個人值不值得你信賴,既不需要看相,也不需要算生辰八字,那都是不可靠的;只有一件事情可以肯定——信任來自考驗。
在進行授權時一定要提防,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就叫警覺性。
領導都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授權的,因為他有很多顧慮,怕幹部弄權、怕幹部能力不夠、怕幹部……所以領導在授權時,心裡通常是七上八下的。而幹部在受權的時候也一定要有藝術,絕不能喜形於色,也不能表現出非我莫屬的樣子。
讓領導放心
中國人的職位越高,越是會避免把話講得很清楚,否則就會把自己逼進死衚衕。中國古代的皇帝往往說自己“君無戲言”,也就是平日儘量少開口,要麼就說得讓大臣糊里糊塗,而一旦說要殺人,那就真殺人了。
中國人的授權往往屬於那種不明言的授權,幹部一般不敢問領導:這件事情你到底授權到什麼地步?那就是明擺著要奪領導的權。
儘管我們總是各說各話,但是心裡卻都很清楚彼此的真實意思。領導說這件事授權給你,此時你應該說“我會隨時向您彙報的”,這樣他就會很放心;假如領導說“我今天授權給你”,你說“我知道的,我會在許可權範圍裡面去運作”,他就開始對你不放心了。
幹部也不願意讓領導看出他很想抓權。一個喜歡抓權的人遲早是要倒黴的。
領導喜歡做事情的人,不喜歡抓權的人,只要你讓領導知道你很想得到授權,基本上他不會授權給你。
西方人講企圖心,就是隻要我有這個企圖,上面就會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