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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據紙袋和約克公司的發票,特工人員找到出售望遠鏡的商店。一名售貨員說,他在馬丁·路德·金遇刺的當天下午4時左右把這副望遠鏡賣給了一名男子,此人的面貌特徵也與特工人員掌握的情況吻合。而那兩罐啤酒則是從密西西比亞的南黑文米諾商店出售的。 特工人員透過對孟菲斯各家飯店和汽車旅館的調查,確定那輛白色〃野馬〃牌汽車是1966年出廠的,且在1967年8月29日被一名叫哈威·斯塔爾沃·格拉特的人購走。這時候在亞特蘭大市,警察找到了那輛被丟棄的小汽車,在車裡發現兩樣東西:一本地圖冊,還有一張亞特蘭大市街圖,上面標出了馬丁·路德·金的住址,金領導的南方基督教領導人大會總部所在地也被人劃了圈。 聯邦調查局指紋檢驗室的技術專家將嫌疑人留在貝西·布魯爾公寓裡和汽車裡的指紋進行仔細辨認,終於在聯邦調查局〃405,942G〃號檔案中找到了所吻合的指紋卡。卡片註明:〃詹姆斯·厄爾·雷,1928年3月10日生,伊利諾斯州奧爾頓人。〃 疑犯詹姆斯·厄爾·雷 詹姆斯·厄爾·雷中學未畢業就於1946年應徵入伍,在聯邦德國服役,後因〃不適應服役要求〃而提前退伍。1949年,他企圖盜竊一架打字機而被抓住,坐了3個月的牢。1952年,他因為搶劫計程車司機再一次被捕入獄。獲釋後,他又企圖洗劫一家雜貨鋪,並被判刑20年。在服刑的13年中,雷數次企圖逃跑,結果被增加刑期到48年。&nbsp&nbsp 。。

馬丁·路德·金之死(2)

雷雖然作案累累,但大多卻笨拙可笑。雷曾在洛杉嘰盜竊過一臺打字機,攜帶逃跑時,自己的銀行存摺掉在地上,他停下來去拾存摺,結果被抓獲;他在聖路易斯逃避追捕時,躲進電梯間,但一時疏忽,忘記關電梯門而被抓住;他在搶劫一家食品雜貨店之後,駕車逃跑,在急轉彎時,自己卻被甩出車外…… 聯邦調查局雖然鎖定了犯罪兇手,但詹姆斯·厄爾·雷依然是尋無蹤影。聯邦調查局猜測他已經逃往國外,於是特工們分散到各國駐美國大使館查閱護照檔案。經過兩週的調查,在一個叫拉曼·施奈德的赴加拿大簽證申請書中,發現了與雷的相貌極其相似的照片。 1968年6月8日,在倫敦機場候機廳,兩名警察發現了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從他身上搜出姓名為拉曼·施奈德的護照和一支子彈滿膛左輪手槍。透過指紋鑑定,聯邦調查局很快就確定了這個拉曼·施奈德正是殺害金的兇手……詹姆斯·厄爾·雷。 FBI終於把殺害馬丁·路德·金的兇手捉拿歸案了。為此,聯邦調查局先後投入了3014名特工人員的力量,花費了140萬美元,累計行程50萬英里。 聯邦調查局透過分析雷所在原監獄中的服刑情況,解釋了雷槍殺馬丁·路德·金的動機: 詹姆斯·厄爾·雷在堪薩斯州萊文斯堡監獄服刑期間,曾拒絕轉到榮譽監獄,因為那裡不實行種族隔離制度。他還被懷疑在1960年的一次監獄暴動中參與殺害3名黑人。據與雷共同服刑的犯人說,雷曾表示:如果賞金優厚,他願意去殺死馬丁·路德·金。因為雷在報紙上看到馬丁·路德·金領導了民權示威運動,感到十分不安。他痛恨馬丁·路德·金和一切黑人。雷在獄中還對其他人透露,等他出獄後,打算〃撈一大筆錢〃。這筆錢來自一個〃秘密的組織〃。據他講,該組織已出10萬美元賞金,要殺死馬丁·路德·金。 在人民不可抑制的憤懣中和破獲大案的歡呼中,1968年10月,孟菲斯法庭終於開始對詹姆斯·厄爾雷·進行審判。 在審判的前夕,《展望》雜誌刊登了一篇由作家威廉·休伊撰寫的文章。文中敘述了詹姆斯·厄爾·雷在1967年8月越獄後至殺害金之前的經歷並完全推翻了對他單獨策劃作案的推測。休伊為了得到這些雷親口所述的秘聞向他支付了47000美元。 詹姆斯·厄爾·雷說,他1967年越獄後,遇到一個名叫勞爾的古巴人。勞爾許諾給雷大筆鈔票,並幫助他逃到某個安全的地方去過衣食無憂的生活,條件是雷需要為自己完成一個大任務。 於是,雷遵照勞爾的吩咐,穿梭於各個城市,用不同的名字在旅館登記,進過洛杉嘰酒吧侍應生學校,在新奧爾良的舞蹈學校學習過,利用備用車胎的充氣內胎運送過毒品,甚至還動過一次不大的整形手術。按照勞爾的命令,雷花了2000美元買了一輛〃野馬〃牌汽車,並在蒙哥馬利市買了一支〃雷明頓〃步槍。 雷嚴格地執行著勞爾的命令,他在1968年4月4日駕著白色〃野馬〃來到了孟菲斯市,並租下了布魯爾太太公寓的五-B號房間。這套公寓與浴室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