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完全不符。此時,法蘭克表明他與太太在換妻俱樂部參與了各式各樣的性玩意兒,並且還屢次交換性伴侶。 整個事情的調查從這個時候開始急轉直下。法蘭克在1月18日又寫了一份書面宣告,他首先表示上一次他寫的書面宣告有很多地方與事實不符。隨後他說他與蘇珊曾經到其他的朋友家裡參加過派對,並且在那裡與其他的朋友發生各種不同的性關係。 在法蘭克發表宣告之後,蘇珊也承認她與法蘭克兩年來到換妻俱樂部去,都與其他的人在那裡發生性關係,同時她還指出在那裡發生性關係不但次數頻繁,而且花樣百出。 1987年7月,聯邦調查局把蒙西瑞特夫婦兩人都開除了。聯邦調查局的理由是,聯邦調查局人員根本不應該到換妻俱樂部去,如果當初蒙西瑞特夫婦沒有說謊,而把全部的事實都告訴聯邦調查局的話,他們可能只會受到留職停薪的處分而已。另一方面,聯邦調查局發現蘇珊在換妻俱樂部裡把她隨身攜帶的手槍,以及聯邦調查局身份識別證,交給換妻俱樂部的職員保管。這對聯邦調查局來說,是嚴重的違規行為。雖然我們可以想像,蘇珊在與別人發生性行為時,身上還要帶著手槍,彆著聯邦調查局的識別證,會是什麼樣的情境。但是聯邦調查局有嚴格的規定,每一個探員不可以把自己隨身攜帶的手槍與識別證,交給別人保管。在聯邦調查局內部調查小組所寫的調查報告上,並沒有指出法蘭克在面對搶劫犯時能及時從他太太手提包裡掏出手槍來射擊,是英勇和正確的行為。 整個事件到了後來弄得不可開交,因為蒙西瑞特夫婦對聯邦調查局的處置非常不服,以至於在法院打起官司來了。 其實這件事到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因為蒙西瑞特夫婦僅僅是聯邦調查局美國本土內一個辦事處的小探員,要知道,FBI不僅在國內有許多辦事處,還在52個國家設有分支機構。  
捕獲〃一號公敵〃約翰·迪林傑(1)
由於1929年經濟危機的爆發以及〃禁酒法〃的影響,在20世紀30年代,犯罪問題成了一個全國性的難題。聯邦調查局正是在打擊犯罪的鬥爭中一炮打響,成功的在全國範圍內樹立了自身的威望,書寫了聯邦調查局神話。當時,轟動一時的罪犯有芝加哥黑社會黨魁阿爾·卡彭、紐約的達契·舒爾茨、超級匪徒〃貝克媽媽〃、〃機關槍〃凱利、〃娃娃臉〃納爾遜、〃美男子〃弗洛伊德等等。成功抓獲被列為〃一號公敵〃的約翰·迪林傑則為FBI塑造自身英雄形象提供了一次歷史上空前絕後的機會,這是聯邦調查局所有驚險故事中最大的故事。 聯邦調查局在打擊罪犯的鬥爭中享有其他警察機構所不具備的獨特優勢:第一,聯邦調查局作為全國惟一對外公佈有關犯罪活動統計資料的機關,可以人為地誇大聯邦調查局在破獲綁架案和劫匪案中的戰果;第二,聯邦調查局可以自由選擇打擊目標和〃全民公敵〃。為了穩妥起見,聯邦調查局選擇的往往是便於追捕、知名度又大的亡命之徒,而不是規模龐大的有組織的犯罪集團。這樣,聯邦調查局就可以取得可觀的破案率,形成巨大的轟動效應。隨著聲名遠播的犯罪分子以每週一個以上的速度被捉拿歸案的報道頻頻見諸報端,聯邦調查局很快就確定了在維繫國家安全方面的權威地位。迪林傑案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迪林傑1903年出生於印第安納波利斯市一個雜貨商家庭。他中學只讀了一個學期便退學了,參加過海軍卻經常開小差。21歲時的初次作案其實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他和同謀犯……當地棒球隊的裁判去搶劫印第安納州穆爾斯維爾市的一家雜貨鋪,但是在作案時卻驚慌失措,打了雜貨商一通,結果一分錢沒拿就跑了。 迪林傑幾乎立即就被捕了,他接受了檢查官寬大處理的許諾,承認了犯罪。最終他被判刑10~20年,實際上,只服了9年的刑。迪林傑在獄中結交了兩個職業銀行搶劫犯哈里·皮爾龐特和霍默·範米特。當這兩個搶劫犯被轉移去印第安納州密歇根市的州監獄時,迪林傑成功地爭取到了和他們一起轉移,並在那裡遇見了他們匪幫另外兩個未來的成員……約翰·漢密爾頓和查爾斯·馬克利。這五個人決定出獄後結夥,並由經驗最豐富而且最機靈的皮爾龐特當首領。當然,他們必須首先出獄。 迪林傑的表現突然好了起來,這給假釋委員會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於是,他們在1933年5月22日提前釋放了他。隨後,他搶了兩家銀行,用搶來的錢買了手槍,並且把槍從監獄的牆上扔給了他的同夥。然而皮爾龐特還沒有拿到這些武器,其他犯人就把他們交給監獄長了。另一批手槍藏在預定送給監獄襯衣廠的一個線桶中。這一回,計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