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最佳地創造知識,就要把最優秀的人聚集起來。這時候就有個選人的問題。你怎麼能夠選到最優秀的人?我們前面已經談到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大學的選人體制,但是應該說美國這種Tenure�track(終身教授制度)明顯成為主流的制度,包括歐洲、日本的大學現在都在學它。我們要借鑑這樣一種制度,不能因為它是“美國式”的就認為不適合中國。
大學選教授要冒很大的風險。你不可能看一次兩次或看一篇文章,就判斷一個人是否達到了教授水準。因為一個人在知識上的創造力,要有一個實際表現的過程,所以大學制度設計上要有一個試用期制度。為什麼試用期是六七年?這與知識的生產特點有關。試用一個搬運工,需要多長時間你就能確定他是否合格?可能就是一天兩天。試用一個保姆呢?大概一個月。試用一個秘書,可能是三個月。但是試用一個合格的教員,一年兩年的時間都太短了。從國際經驗看,一般需要六七年,一個人拿到博士學位之後,六七年內應該表現出他的才華,並顯示出他夠不夠做一個合格的教員的條件。
我想大學改革設計的這個體制,基本上,在目標模式上,主要應借鑑美國Tenure�track這樣一個體制。為什麼不學歐洲?因為歐洲模式失敗了。我本人是牛津留學回來的,牛津現在的試用期是四年,有的三年,太短了。現在有些學術刊物發表文章的週期要兩三年,試用期太短大學沒有辦法看出一個人的能力。我們設定的一般標準是六至七年,比較適中。
在六七年內的這段時間,不等於說我對你就不聞不問,到六七年後再看你行不行,不行再讓你走人。事實上,三年會有一個評估(Review),這個評估並不特別要求你拿出來非常好的文章,而是看你的基本表現,看你在學術研究方面是不是還有希望。如果確實沒有希望了,那就該走人。有些人認為這不對,既然學美國的體制,為什麼要有這個三年的評估?其實在美國,好多大學是兩年一個評估,不是給你六年時間去拿Tenure(終身教授),在六年之內對你沒有任何約束。有些人可能兩年就發現自己根本不是做學問的料,沒有任何研究學問的興趣和潛力,那麼大學就應該早點讓他走,不必耽誤人家那麼長的時間。
趙曉:也就是說,確定一個保姆行也許需要一個月,但確定不行,可能一件事、一天之內、甚至一個小時就OK了。
張維迎:是這樣。所以,六七年只是大體上的時間。有人兩年可能就走了,而特別優秀的可能三四年就拿到了終身教授。
趙曉:有人講,如果我是一個講師,我在講師位置上幹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我不升教授,不升副教授,幹嗎你要我走呢?我做一個合格的講師就行了。
張維迎:這個說法完全錯誤。大學選一個講師、一個副教授的時候,並不是為了選講師、副教授,而是要選一個優秀的學者,一個能成為最優秀教授的人。從講師、副教授到教授,只是整個選擇過程的一個環節以及一個必要的激勵機制。我找一個搬運工,就是為了找搬運工,搬運工不能升車間主任沒有關係,他不用辭職。但選大學教師那是兩碼事。一流的大學必須要選最優秀的教授,其他的位置都只是作為一個試用、選擇的過程,作為未完成的中間過程而設的。
趙曉:打個比方,在大學教師的生產過程中,講師只不過是一箇中間品。就像機床的粗坯,然後是機床,然後加上電腦,成為數控機床。你不成為數控機床是不行的。學校允許你在某一階段成長為普通機床,再過一段成為數控機床,但是不允許成為停留在中間狀態的產品。
張維迎:所以,講師和副教授們不能說我是原材料、是半成品就行了,我不當成品行不行?這是好多人的誤解。我當初早知你只有當講師的潛力,我根本就不會要你。一旦明確你沒有潛力成為優秀的教授,就等於宣佈你的失敗,你就應該走人。
趙曉:設想這樣一種情況,就是我永遠做講師,我在這個學校做完講師之後,再到另外一個學校做講師。可以嗎?
張維迎:這很有趣。其實,北大改革就是能試圖找到一種能夠適應長期變化的相對穩定的制度,同時又能遷就現有客觀情況的改革辦法。因為改革不是一個從零開始的過程,改革是要把現有的體制進行變革,所以我們設計的多少年不過是一種過渡,最終目標是以後大體上六七年就能確定一個人究竟適合不適合在北大。
但在現有的體制下,你要一下子走到那一步,讓副教授做Tenure的話,副教授的標準就要大幅度提高。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