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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的劃清界限,進監獄的進監獄,甚至掉腦袋的掉腦袋。

也正因為把他的行為看作理所當然,才導致前兩年披露的佘祥林殺妻案中,其母也因為沒有“大義滅親”而犯上了“包庇罪”和“妨礙司法公正罪”。

如此,我們便不難理解,為什麼會在反腐工作中大力提倡“老婆監督老公”“子女監督父母”之類的“新招”“高招”。

但這種種招數似乎並未取得預期效果,說明《論語•子路》裡“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觀念至今仍在親情倫理中佔有重要地位。如果做一次民意調查,問問到底有多少人願意“大義滅親”,我想,結論很可能會出乎支持者的意料。這無關乎覺悟,而是天生的人性人情使然。

所以,如果不好好在反腐制度上下功夫,而把希望寄託於違反人情的“大義滅親”,恐怕就只能收穫失望了。

第十七章 大王派我討伐你

關於鄭宋之間的恩怨,其實是一筆糊塗帳。

一切還得從宋國的王位說起。宋宣公臨死時,傳位給弟弟,就是宋穆公;宋穆公呢,臨也沒傳位給自己的兒子公子馮,而是將王位傳給了宣公之子與夷,也就是宋殤公。大家本來對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