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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給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注資2 700億元以補充資本金,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暫時滿足了8%的資本充足率,並透過成立信達、長城、華融、東方四家不良資產管理公司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剝離了萬億元的不良資產。國家財政給4家資產管理公司撥付了400億元資本金(每家提供100億元開辦費),央行還提供了5 700億元的再貸款,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還向對應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發行了8 200億元財政擔保的定息金融債券。1998~1999年兩年時間,財政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買了萬億元的單,而建國以來中國總稅收收入不過萬億元人民幣,兩年用空了建國50年收入的25%。

政府此舉實際上是變相注資,考慮到最後不良貸款回收率之低,實際上相當於全體納稅人稀釋自己的財產修復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銀行的不良貸款有多少,競爭力有多弱,政府付出的代價也就有多大。雖然體現的方式各不相同,部分以沖銷、剝離、注資的方式直接體現,另一部分則以向戰略或財務投資者大打折扣的方式間接體現。

中央政府當時曾經向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嚴正警告說:“這是最後的免費午餐。”但實際上1萬多億元的注資、不良貸款顯然不是最後的晚餐,銀行摸不著頭腦,一開始並未公開所有壞賬,此後隨著隱藏在水面下的深度不良資產浮出水面,到2002年年底,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總體資本充足率又降至5%以下,不良貸款總量到2003年3月仍高達2%。決策者認識到,僅透過內部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