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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就懂了。

網頁像蝸牛爬一樣,有點慢。

許久才跳出網頁,卻都是一些廣告的東西,雜七雜八,魚龍混雜。他遲疑了一下,在關鍵字“衣服”前敲了一個“偷”字,這次跳出來的網頁比剛才少了,石南拖著滑鼠循序拉著看了下來,一個大標題映入眼簾——偷衣色狼。

是一則新聞報道。石南忙不迭的點選進入那條新聞,看了看時間卻是一條很久以前的報道:

昨日下午12:40陳女士在長安街發現一名專偷女人衣服的男子王某,並在其偷盜的時候將其抓獲。據悉,王某青年時期的變心裡發育畸形,得了一種叫戀物症的心理疾病,專門偷盜異性的衣服鞋襪為主,並將其收藏。作案已達數百起,昨日陳女士剛下半回來,就在家門口時候,便見王某在自家的院子鬼鬼祟祟,陳女士小心跟蹤就在王某伸手作案時將其當場抓獲。目前,王某已經被公安刑事拘留。

“戀物症?”石南喃喃的自言自語起來,想了想依葫蘆畫瓢的將三個字複製到搜尋引擎中,這一次跳出來的東西並沒有太多的廣告頁面,而是他要找的東西:

戀物症是一種透過與異性穿戴與佩戴的服飾,達到一種心理上滿足的心理障礙,男性患者居多。得此病者通暢花費很多的經歷去收集所戀物品,並將其珍藏起來,偷盜的東西可能是異性的衣服鞋襪頭髮化妝品等。

看到最後一行字,石南醍醐灌頂的清醒過來:小伶她們所丟的衣服會不會跟這種變態色 鬼有關?

對了,他猛地想起那本婚書!那本侗阿族的婚書記載的不就是夫妻均為同性嗎?婚書丟失了可是應該不會錯,侗阿全族人似乎是一貫同性結婚,那麼他們是不是也應該是歸屬於變態?不然除了他跟向利雅之外,辛辛為什麼能念出那句詩歌出來?衣服的消失難道跟侗阿族有關係,侗阿族不是滅亡了嗎?

石南乾脆坐在床上不斷的想著,他腦子很亂。

假設這個人跟殺何易的兇手是同一個?辛辛在那個晚上又看到了什麼,侗阿的族人?襲擊她的人會不會也是這個人?何易的死還有衣服的丟失都跟密室之謎有關,真有人可以穿牆術能來去自如嗎?

亂七八糟的想了一大堆,他只是不敢深入去考慮另外一點,那就是所有的問題建立在這個上面:兇手如果不是人!

兇手不是人,又能是什麼? 。 想看書來

給色鬼的信(118)

也許有個把個把小時流過去,他發覺腳發麻,小心的挪動居然更是難受,伸了個大大的懶腰,再打了個哈哈,聊以RELAX。下床來,走到了窗前,外面一片森森然,月色透明得緊,景山無影也無聲。

突然手機資訊鈴聲再次急促的響起來,他撇了撇嘴回身去取,開啟資訊有點哭笑不得——竟然是10086用非常委婉的語氣討話費來的。

他置之一笑正想蓋上手機時,猛地心頭一冷,怎麼把這事兒給忘了!他顧不得其他,旋即飛身到床底下去取自己的行李箱。輸入密碼、開啟鎖、翻箱倒櫃、找何兮兮的靈魂、找那一張電話卡,找那至今還剩下那不曾拆過的兩封信件!

——終於,他再次翻找到了它!是的,突然想到今天是(黑色)星期五啊,要不是剛才看簡訊時瞥了一眼時間,都幾乎要忘了。

何兮兮說只要有一個人出事,就可以接著開啟下一條簡訊的,辛辛的出事不應跳過而理應排列在內的。

那麼接下去,那個穿白色連衣裙的女孩又會跟他說出什麼“鬼話”來?

藉著月光,不僅看不清,石南感覺還有點詭異。可不能跟上次一樣弄個可怖的氣氛來自己嚇自己了,他先回身把日光燈開啟,然後依舊把那張電話卡裝進手機,再次翻找到何兮兮的剩下的資訊。這,也就是那第六條簡訊了:

這條簡訊的開啟,也就是意味著有第二個人離去,所以我很抱歉,我寫的那封信終究沒能夠阻止那個人。

“那個人?是哪個人?”石南手不自覺的抖了一下,果然何兮兮一定知道兇手是誰?看來自己猜的不錯,她的意圖很明顯了,只是單純的想用這些信來阻止她口中的“那個人”,這簡直有點可笑,怎麼可能阻止,光憑兩三封這樣輕薄的信件嗎?

不由細想,石南繼續讀下去:

時間、地點依舊不變,你把編號為“二”的信也送到上次我說的那個地方——假山上。相信我,離謎底的解開已經不會太久,上帝保佑你,我在天堂看著你。

資訊的內容說短不短,只是石南心中的疑竇頓生,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