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紐約度過的童年生活(1)
在家庭女教師休假的日子裡,我們三個男孩可以自行其事。有一次我們決定到中央公園內去看小火車頭,它牽引著小孩乘坐的車廂往返於第65號街和第五大道之間。
許多人能回憶起童年時代最初一些日子的無數細節,但是我不是這樣的人。父親去世時,我才8歲半。在此之前的事情幾乎都沒有給我留下什麼印象。我還記得的一些事情,到底是我記住了的經歷本身,還是僅僅來自某人的記載,就分不清了。
例如,我常說,我仍記憶猶新的最早的一件事,是我媽媽急切地想喚醒我和我的哥哥們時的叫聲:“利昂、維克多、本尼起床啦!走到窗前去,今天進入20世紀啦!”當時我5歲半,維克多比我大1歲,利昂比我大2歲,我記住媽媽喊我們的情景是十分可能的。但是再回想一下,坦率地說,媽媽在以前的歲月裡常常對我們講起這件事,所以我也許把她講述的軼事與實際情景混淆在一起了。
不管記得不記得,我於1894年5月9日出生於英國倫敦阿伯丁路14號,原來的名字叫本傑明·格勞斯鮑姆(按這個出生日期,我比赫魯曉夫小1個月,比溫莎公爵大1個月,這兩位現在已經下了臺),我是家裡三個孩子(全是男孩)中最小的。事實上,媽媽有一次告訴我——現在我猜她是在講笑話——作為“全家的本傑明”,我自然會得到這個名字的(由於難以啟齒或由於不愛打破砂鍋問到底,我從來沒有問過母親怎麼沒有在我之後再生一個孩子)。
有一點媽媽講得很清楚:我生下來是個男孩使她大失所望。在一個男孩流產,又生了兩個男孩之後,她多麼嚮往一個女兒。她直言不諱地告訴我,她第一個強烈衝動就是“把我擲到窗外去”!但是為了不使我難過,她總是要補充一句:幸虧沒有那麼做。
我在《聖經》裡查過與我同名的人,想盡量了解他的性格和成就。在《創世紀》裡,本傑明被稱為其父的眼珠,他的哥哥約瑟夫所特別喜愛的人。但是他在聖經故事中只做過兩件事:一是他倚在約瑟夫的脖子上哭泣;二是他生的孩子比任何一個兄弟生的都多——至少10個,全是男孩。這是比較值得注意的成就,因為在他帶了所有的兒子遷往埃及時,他還是個不滿20歲的小夥子。在雅各布家庭裡,女兒是稀世奇珍。雅各布只生了一個女兒,名叫黛娜,其餘12個都是兒子。這些兒子又生了大約50多個小孩,其中只有一個女的,即阿謝爾的女兒薩拉。“當然,這是上帝的傑作,我們覺得好極了!”《聖經》沒有談到本傑明的性格,但是雅各布關於他“在末日”的境遇的預言是大為不妙的:“本傑明將像一隻狼那樣掠食,早上,他貪婪地吃掠奪到的食物,晚上他分配贓物。”後來,他的子孫後代招惹了許多麻煩,有一次幾乎被他們的兄弟部落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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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紐約度過的童年生活(2)
在我誕生61年後,在一次去倫敦的短暫旅行中,我渴望重新踏上出生地。我把記得的地址阿伯丁路14號告訴出租汽車司機,經過不少周折,好不容易才在倫敦北部找到這條偏僻的街道。我跨出車來——正如人們從倫敦老式的出租汽車窄窄的踏階上跨下來那樣——心跳有點快,徑自朝著14號走去。原來它是一排邋遢的兩層瓦房中的一幢,這些房屋顯然都是工人居住的。我家房子的外表對我的自負是個打擊。因為從家庭傳統來看,我們處在舒適的環境中,僱傭得起幾個僕人——每人1英鎊工資——而且我們住在舒適的帶有一座美麗花園的房子裡。後來我才發現自己把14號與我們曾有幾個夏天在布萊頓劍橋路上住過的一幢房屋混淆在一起了。所以,在沒有發覺這個差錯之前,我很失望。第二年我的表兄威爾弗雷德帶給我一張於1956年發現的照片,一張拍下了我住過的第一幢房子的真正原照。這幢房子的結構並沒有什麼氣派,但它有三層樓和一扇很大的凸窗。在十九二十世紀之交,這種房子是顯示資產階級體面的最適當的樣板。1960年我訪問了這幢房子,發覺它位於十字路口,房子雖小,卻令人悅目。房子後面還延伸出去一座小花園,多年來一直保養得很好。這座花園似乎比我7歲時最後一次在裡面玩耍時寬敞一些。
維克多比利昂晚生14個月,我比維克多晚生13個月。年齡上的接近使我這個最年幼的孩子常常感到十分困窘。但是從務實的角度看,好處卻不少,因為大人便於對我們一起進行培養。例如,我們三人同時從家庭女教師那裡學了一點法語。我仍保持著一封4歲時用法文寫給爸爸媽媽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