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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弄得母親有點尷尬,在文聯傳為笑談。可大家都感到了母親的善良,對同事有愛心。

然而她對家裡人,就另外一副面孔。小胖臨死前一段,常常也沒有襪子穿,大冬天光著腳板穿雙棉鞋,她卻沒說給小胖幾雙襪子。

在小胖的問題上,最能看出母親的兒女情很淡。

1980年新刑法頒佈後,公安局因證據不足只好釋放了殺害小胖的嫌疑犯。此人已坐牢5年,拒不認罪。有個公安局的朋友把這訊息透露給母親,讓她趕緊活動,否則那傢伙就放出來了。母親卻平靜地說:隨它去吧,小胖已經死了,再關再判,也解決不了問題。何況那個人還有三個孩子。算了。

朋友很驚異,說母親太善良了,連兇手的孩子都那麼關心。

——然而這對小胖善良嗎?難道小胖的命就這麼不值錢,殺了就殺了,兇手可以逍遙法外,照舊唱歌嗎?如果說,小胖死時,江青尚在臺上,你害怕,還情有可原,但這個嫌疑犯釋放時,江青已打倒多年,以母親的人大常委身份和影響,完全可以為小胖的事,找有關部門領導交涉,再給好好查一查。可她只給市公安局的張烈寫過一封信,就再也沒管,眼睜睜看著那個殺人嫌犯給釋放。以後多年,把小胖命案置之腦後。當哥哥問起這事時,她讓哥哥寫信催,自己卻撒手不管。

私下她曾對林斤瀾說過:這個事算了。那唱歌的也是個人才,反正人已死了,網開一面吧,不必再追究了,幹嘛非要以命抵命呢?林斤瀾感到母親非常的大氣。但作為孩子,我卻覺得她缺少母親的責任感,心目中留給孩子的位置太少。

孩子無辜被殺,這可是個人命關天的大事。母親堅信小胖是那個唱歌的殺的,看電視時,一看見有他,馬上換臺,卻沒有采取任何實際行動。她醉心於幫助劉亞光打官司,她有時間為劉亞光,給這個中央領導,那個中央領導寫信,卻沒有心思管小胖的命案,從沒有為小胖的事給中央領導寫信。

相比之下,一個農村婦女若遇見這種事,肯定會為孩子不顧一切地奔走呼號,哪怕豁出去啥也不幹,也要上訪申冤,不能讓兇手逍遙法外。可小胖出事後,母親難受是難受,卻沒有為小胖的案子花什麼大氣力。這是比一般老百姓水平高呢,還是不如一般老百姓呢?

母親自己在1977年4月28日日記中說:

小胖,我的孩子,我對不起你!為了寫作,我沒有精力為你去奮鬥,去打官司。也許今生你就這樣冤枉地死了。

有位部長夫人說:1975年小胖出事後不久,曾在柳蔭街碰見了楊沫同志。當楊沫同志說到自己的女兒出事時,口氣一點也不悲傷,似乎還興致勃勃的,滿面紅光,讓這位部長夫人感到大惑不解。

其實,母親當然難過。小胖是她親手帶大的,她為小胖付出的心血和金錢最多。但她是情緒型的人,感情衝動得快,消失得也快。過了那一陣後,就平息了。

小胖文革中為保護母親使盡了力氣,可小胖被害後,母親卻是這等表現,令孩子們悽然……她總以寫那個很糟糕的《東方欲曉》為藉口,逃避做母親的義務,逃避為小胖之死伸張正義的責任。在這一點上,她絕對是個有欠缺的母親!

她後來讓家人把小胖的骨灰從老山骨灰堂取出來,放在家中,說將來要跟她一起埋在香山。可許多年後,不知什麼原因,又吩咐秘書把小胖的骨灰給處理了。秘書去外面轉了一圈後,說是把骨灰撒在了香山臥佛寺的一個坡上。

從此,小胖的骨灰蕩然無存。

母親長年在外寫書,把小胖的孩子禾禾一個人扔在小紅樓那空洞洞的家中。這個孩子從十來歲就感受著說不出來的孤獨和悲哀。

直到晚年,母親才寫了一篇文章紀念小胖,可能她有負疚之情吧。

多年來,我常常思忖,為什麼母親對孩子缺少愛?

除了戰爭年代,確實有顧不上的問題之外,恐怕與長期以來大批資產階級人性論有關。五六十年代不提倡母性、母愛,人性被認為是一種資產階級意識而大加###。冰心就因為宣揚“母愛”而受到批判。全社會提倡為革命不講親情——親不親,階級分。因而孩子揭發老子,親屬之間劃清界限司空見慣。母親出身於剝削階級家庭,要背叛自己的階級就要表現得更極端。那時兒女情長被認為是覺悟低,受到輿論的批判和嘲諷。毛主席的“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教導已深入骨髓和血液,結果就有母親這樣的革命者,認為應把革命、工作、他人放在首位,以為母愛越少越好,這才算覺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