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特別殘酷,通八路是要殺頭的。當時在炕沿下有一地道口,情況緊急時,就鑽入地道;情況不緊急時,就讓老馬換上農民衣服,背上糞筐,由我爹給護送到安全地點。每次你父親來,我爹都要親自送老遠老遠。
判決書說他打人,完全是編的。人家哥兒五個,年輕力壯,我爹單身一人,能打他們嗎?我爹是捱打的。其實,都是村幹部背後指使的。他如果不打我爹,就不給土地證。
唉,文革中可受罪大了……沒少捱打、遊街,非讓我承認是地主,不承認就打。揪頭髮,拳打腳踢。最後實在受不了,要跳井,讓孩子給拉住。我還喝過煤油和洋火盒上的皮兒(磷),幾次尋死……
說到這兒,81歲的王以雲嗚嗚地哭了。
燕趙多慷慨悲歌之士,王漢秋也算是其中之一。在殘酷的抗日戰爭中,十分割槽有一些幹部經不住考驗,成為可恥叛徒。如白溝區委書記郭剛、板家窩區委書記鄭秀田、毛公寺區委書記張國昌、永清縣縣長賈樹元等等都先後投敵叛變,瘋狂追捕自己的同志。而他王漢秋,一個小地主,卻比這些“共產黨員”還可靠,還有操守,還頂天立地,即使自己受了委屈也不背叛共產黨,投靠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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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為雄縣農民王漢秋鳴冤(5)
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這位上了眾多革命回憶錄裡面的“反動地主”,依舊繼續蒙受著已延續了40多年的恥辱。他為抗日貢獻了自己的幾乎所有土地和一個手指頭,最後卻揹著“反攻倒算”的罪名,慘死監獄。
儘管給他判刑時,全縣四處張貼大布告,可現在平了反,僅僅在村裡的高音喇叭廣播了幾次;儘管經濟上一點沒有賠償;儘管判決書裡還說他有反攻倒算行為——1947年土改時,他僅剩下6畝地,根本不算地主,怎麼還能說他有反攻倒算行為?
但對一個普通農民來說,花了9年多時間打官司,最終有這個結局已經非常難得了。他王漢秋總算被承認是熱愛祖國的。那手指頭總算沒有白剁。
長眠在地下的王漢秋,可以安息了。
母親那顆忐忑不安的心,也終於可以放下。
這一天距離母親去世還有一年零4天。
。。
27。去世前後(1)
母親似乎已看破紅塵,對世間的汙濁、虛偽、兇殘感到厭煩。她在1993年1月5日日記中說:
今天午後,病房裡突然緊張起來,大夫、護士往來穿梭,原來在搶救和我只隔一間房子的危重病人……到午後5時才安靜了下來……那屋裡的一張寫字檯被挪到走廊裡……我知道,一定是人已不在了……我想到,有一天我也會有此情景。生生死死,人的生命誰也奈何不得……我很平靜,靜靜的等待那天到來。屆時,我的靈魂脫離了軀體,飛向浩茫的天宇。當我回首下望時,灰濛濛,霧茫茫,好汙髒的人寰!熙熙攘攘,為名來,為利往,一片血腥……
現在,她不像過去那樣,一提死就恐慌和緊張。她心平氣和,靜靜地等待著自己的終結。
1994年春,母親的肝右葉發現了一小塊可疑物。專家囑每兩月檢查一次,監視其變化。這時母親的思想有所變化,出於對巴金老人的尊重,她重做遺囑:
(給家中人的)
日於香山
遺 囑
我手中現在還有約26萬人民幣(美元2萬8千,另有稿費約3萬元人民幣)。我如死,這些錢要這樣分配:
一、贈現代文學館拾萬元。
二、分李蘊昌陸萬元。
三、餘拾萬元,每個後代分貳萬伍千元。
我如繼續活下去,每年各種開支,需從貳拾六萬元中用去約貳萬元左右,以次類推,給各方面的錢適當遞減。
楊沫
日手書
20天后,又特地寫了一個給中國現代文學館捐獻的遺囑。
遺 囑
我把我的拾萬元人民幣積蓄,贈給現代文學館;並把我所有著作的版權及稿酬,也全部贈給現代文學館。
(我現年八十歲,也許還要活幾年,那麼生活中會用去一些,也可能適當減少對現代文學館的贈予)
楊沫
為表慎重,母親把此遺囑的影印件交給了原北京市文聯黨組書記宋泛,請他監督執行。
1995年6月,寫完胡開明的文章後,母親感到身體越發不舒服,到同仁醫院檢查多日。7月經核磁共振,診斷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