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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個是著名作家。

我自然痛恨他們,親手把他們的一張很美好的合影照,一片一片撕成碎片。

除了感情上的隔膜之外,我跟母親的矛盾也與我心胸狹窄,思想偏激,極左和幼稚有關。

我是冀中人,看了很多反映冀中八路軍的電影后,非常為自己家鄉的八路軍自豪。我回老家時,也遇見過不少當年的八路軍。他們現在都是農民,黑黢黢的,說話有髒字,身上的衣服不那麼幹淨。我被自己家鄉的“土八路”迷住了。回到學校也不洗臉,不洗腳,以髒為榮。我在全育才小學是出了名的邋遢,新衣服非要在牆上蹭髒了才穿。我覺得越髒越土才越像八路軍戰士,那才漂亮,在女生面前特光榮。

母親卻喜歡乾淨,自然不招母親喜歡。我把母親講衛生,天天洗臉,養花養草,欣賞字畫,當成資產階級。潛意識裡覺得母親資產階級化了。特別是在《青春之歌》成功之後,母親成為名人,為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做了很多高階衣服,還穿高跟鞋,抹香水,我感到很丟人。因為電影裡,只有那些資本家太太,反面人物才這麼打扮。

有時候,老家或根據地的老鄉來找她,她總讓保姆或我問清楚對方是誰,來幹什麼。如果是求她幫忙辦事的,常讓我們說她不在家。而我卻很可憐這些碰了閉門羹的人。覺得人家老百姓大老遠來找你,你卻騙人家。林道靜對上門求助的窮苦人那麼熱情相待,你書上寫的跟你實際做的不一樣呀,所以對母親有意見。

上高中後,回家次數越來越少,基本上是一個月回一次。母親也無所謂,絕少流露出想念我的意思。所以,我對母親越發不滿,感到母親心裡沒有自己,便憎惡這個家,覺得它散發著資產階級黴氣,充滿虛偽和自私。

我崇拜解放軍,也認為《青春之歌》小資產階級情調太濃,不如《烈火金剛》好看。很不好意思她寫了這種書。初中上語文課,講到她的一篇文章時,我甚至想曠課。雖然她很有名,卻羞於向人承認自己是她的兒子,很羨慕那些革軍子弟。因此文革前,我與母親的衝突,多是因為我的極左觀念造成的。我受了當時左的宣傳,總嫌她不革命,沾染了資產階級生活習氣。

而文革之後,經過多年的底層生活,我的思想觀念大變。對比文革前,發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轉彎,我變成“右派”,又嫌母親左了。嫌她思想保守正統,對受苦受難的老百姓缺少同情,文章裡總寫光明面,套話官話太多。

如果說我在草原上被打成了反革命,母親不與我來往是被迫的話,那麼以後她還兩次與我斷絕來往,真寒了我的心。

1976年初,母親發現我在寫《血色黃昏》,表示堅決反對,說我寫的這部書稿是“大毒草”,是“控訴無產階級專政”。為不讓我寫《血色黃昏》,她唆使父親偷走了我的手稿。這迫使我不得不靠著自己的記憶,從頭開始重寫。因為我去信索要手稿並責備他們的偷竊行為,母親大怒,立刻宣告與我斷絕一切關係,還四處對人說我是白眼狼,品質惡劣,忘恩負義,不讓人理我。

我想不明白,孩子的東西就可以偷嗎?

差不多兩年,母親跟我一點沒來往。當時我在大同當工人,過春節時,無家可歸,我再怎麼保密也瞞不住身邊好奇的眼睛。很多周圍的工人都認為我母親肯定不是親的,親生母親沒這麼幹的。

我猜想,母親內心深處可能不滿意我對姑姑比對她好。她曾給過我一條天藍色的毛褲。我嫌太漂亮了,送給了姑姑。她知道後,又從姑姑那裡要了回來。

。。

28。母親與我(3)

1967年6月我去越南後回到成都,這時錢全花光了。10日我從成都給姑姑寄過一封信,託她做父親的工作給我些生活費。姑姑把這封信交給了父親,此信一直保留到現在。信中說:

我永遠忘不了在那最困難的日子,你是怎樣餓著肚子讓我吃飽的……儘管他們給我吃雞鴨魚肉,給我手錶、腳踏車,可只有和你在一起,才感到自由、隨便、舒服,可以不用再扮“騙子”的角色。和他們在一起總彷彿有一層無形的隔膜。

這封信父母看了肯定生氣,認為對我再好也白搭。我平常在家裡老老實實全是偽裝,我不愛他們,只愛姑姑。所以母親最常罵我白眼狼,說不理就不理。

直到打倒“四人幫”,我從大同市考進了北京大學,父母才與我恢復了來往。但我們的思想還是談不到一塊兒,共同語言少。我為張志新的遭遇難受了好長一段時間,母親卻沒有我這麼強的感受。她重用那個秘書,她為科研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