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南部。”
高高在上的天皇依舊沒有任何的表情變化,他平聲問道:“這樣做有把握麼?”
東條一臉嚴肅地回答說:“目前國聯基本上處於德國及其僕從國家的控制之下,我們近些年崛起太快,東征西伐,在國家上處處受人嫉妒和提防,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
一聽這話,松岡當即嘟囔道:“不行的話,還不如趁現在跟他們搞一仗,他們要敢從歐洲調派主力艦隊前來,我們就讓他們嚐嚐當年俄國人在對馬海戰中嚐到的苦果!”
長年在艦隊供職的海軍大臣吉田很平靜地駁斥說:“這是低階軍官和普通水兵的想法,如今的海戰規則已不同於30多年前了,何況澳洲海域對我們而言同樣遙遠,再過五年,我們或許能夠打贏,但是現在,勝算恐怕只有兩三成!”
在天皇面前被人恥笑為“低階軍官和普通水兵的想法”,松岡那張臉頓時紅一陣白一陣,但又不好發作,只好恨恨地說:“過往的歷史告訴我們,對付利用外交手段彈壓我們的國家,最好的辦法就是用武力進行回擊,而不是軟弱的退讓!”
其實站在宏觀角度來看,國聯派遣維和部隊進入澳大利亞,既是歐美國家對日本採取的壓制舉措,也是國聯維護自身權威的重要手段。眾所周知,國際聯盟的誕生被認為是體現了一種全新的觀念和模式,它成立的目的是讓戰爭成為過去,而要維護國際社會的和平與安全,要公正有效地處理國際爭端,就必須在國際問題的處理中必須建立其絕對的權威性,所有國家和地區都必須無條件地相信、服從該組織,而且各國特別是大國必須全力支援該組織採取強有力的手段公正、合理地解決所有國際爭端,否則的話,國聯未能在維持和平方面取得成功,而維持和平是它存在的理由,因而這一失敗也就否定了這個組織存在的價值。
然而在設立之初,國聯只是抽象地規定了“保持和平與安全”,《國際聯盟條約》並未宣佈戰爭為非法,它只是在特定條件下不允許會員國進行戰爭,國聯要求會員國承擔在解決國際爭端時不訴諸武力的義務,但又不完全禁止訴諸戰爭,不進行戰爭也只能是其成員國自願的承諾,侵略國往往可以藉口“自衛”而逃避戰爭責任。如《非戰公約》原本是各大國簽訂的關於限制戰爭的條約,正是因為國聯對於禁止戰爭這個問題上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大國在簽訂《非戰公約》時會提出了種種保留條件,為日後保護自身利益而發動戰爭留了“後門”。
另外,國聯一直缺乏維護和平的能力,集中領導下的維護和平的國際部隊直到二戰結束後才正式成立,而在德國主導維和部隊擴充規模之前,它的力量非常薄弱,影響力相當有限。此外,國際聯盟的投票程式,即一切決議都要以全體一致透過為條件,如果不經某個國家的同意,任何決定對它都不具有約束力。這樣,任何國家都可以利用否決權來反對任何鞏固和平的措施,為侵略行動披上合法的外衣。這就使國聯不可能有效地發揮作為一般性國際組織的權威和效能,所以直到40年代初期,國聯都沒有一次能夠如預想的那樣制止侵略,或對侵略行為作有力的反應。南美戰爭,國聯喊破喉嚨的各種呼籲被參戰國直接無視;日本兩次發動侵華戰爭,國聯的各種制裁措施被新興的東方帝國直接無視;意土油田爭端釀成戰禍,國聯的斡旋和干預沒能起到實質性的作用,國聯所表現出的軟弱和妥協則使其在國際安全領域中的嚴重缺陷暴露得越來越明顯……
最典型的例子發生在19年,義大利入侵希臘科孚島事件。當時義大利將軍特利尼及其軍事隨員一行人在希臘境內遭到伏擊身亡。義大利政府以此為藉口向希臘政府提出有損希臘名譽與主權的最後通牒,希臘拒絕全部履行,義大利遂派兵佔領了希臘的科孚島。希臘要求國聯理事會公平解決雙方之間的爭端,義大利則堅持由大使會議提出被害者的善後措施,但卻不提事關重大的科孚島問題的解決辦法。大使會議不顧許多國家的主張即採取行動迫使義大利的撤軍,偏袒義大利。國聯理事會對大使會議妥協退讓,最後提出方案,迫使希臘作妥協讓步,使弱國遭受了不公正的外交恥辱。科孚島事件充分說明國聯在調解強國與弱國的爭端時完全屈從帝國主義強國的霸權主義的要求,也說明國聯在應付侵略行動方面不僅表現得軟弱無力,而且為虎作倀。科孚島事件嚴重打擊了國聯的威信,一方面對大國用武力踐踏弱小鄰國的主權,國聯不僅無力對弱國提供保護,反而促使完全滿足侵犯者的要求;另一方面,在處理科孚島事件中,國聯屈從大使會議,有損其日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