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地。他噎住了,咳了半天。我們只好讓他平躺在地板上,像搶救一個溺水的人似的忙活了半天。
就在這時候,我們發現克羅姆韋爾極不好對付。因為要給他做檢查,我們脫去了他的外衣、馬甲、襯衫和內衣。確切地說,是克倫斯基動手脫的;我只是不時地用拳頭敲幾下克羅姆韋爾或者拍拍他的胸。現在克羅姆韋爾舒服地躺在那兒,看來還沒想穿上衣眼。他說他感覺好極了,一點兒都不想動。他微微欠起身,想讓我們幫他換個更舒服的姿勢。
他可能會睡著的,這一下子提醒了我們。我們開始像耍猴似的胡鬧起來。把克羅姆韋爾倒立起來,圍著他跳舞(當然把他弄糊塗了),做怪相,像大猩猩似的抓耳撓腮……只要能讓他發笑,能不讓他那沉重的眼皮合上就行。我們越賣勁兒——我們現在已經真的發狂了——他就越要打瞌睡。他幾乎都要自己爬向那令他垂涎已久的長沙發了。如果讓他到了那兒,上帝來了也叫不醒他。
“我們把他弄出去吧。”我說,用手勢和眼色告訴克倫斯基我們可以把衣眼給他穿上,然後把他弄走。
我們幾乎用了半個小時才把他的衣服穿上。儘管克羅姆韋爾爛醉如泥,又困得睜不開眼睛,他還是不讓我們把他的褲子扣解開。我們沒法兒把他的襯衫塞進去,只好讓他的襯衫露在褲子外面。到時候,我們會用他的大衣遮住他的襯衫的。
克羅姆韋爾馬上就睡過去了,還時不時地打著呼嚕。克倫斯基喜氣洋洋地。他告訴我,好久沒玩得這麼痛快了。話音未落,他又建議我們去翻一翻克羅姆韋爾的口袋。“我們至少應該把我們今天晚上吃喝的錢拿回來。”他堅持著,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突然之間變得顧慮重重,可是我還是拒絕採納他的建議。“他不會缺錢花的。”克倫斯基說,“五十或一百美元對他來說算得了什麼?”好像是為了證明他的話是真的,他拿出了克羅姆韋爾的錢包。讓他吃驚的是,錢包裡——點兒錢也沒有。
“我真該死!”他咕噥著。“這就是你說的有錢人,從來不帶現金。”
我催他說,“我們最好還是快把他從這兒弄走吧。”
“試試看吧。”克倫斯基說,笑得像只公山羊似的。“讓他留在這兒有什麼不好?”
“你瘋啦!”我喊道。
他笑了起來,然後,他平靜地告訴我們,如果能把這個滑稽劇演到底就太棒了。
也就是說,等他睡醒,我們五個人(第二天早晨)繼續把我們各人的角色演下去。
他認為那樣就可以給莫娜一個露面的機會了。克倫斯基的太太對這個建議根本不感興趣——這對她來說太複雜了。
商量完以後,我們決定給克羅姆韋爾換個地方,如果必要的話,把他放在一家旅館裡。我們費了好大的勁,幾乎用了整整一刻鐘才讓他半站起來。他的膝蓋就是伸不直,帽子扣在眼睛上,襯衫的下襬從我們沒為他扣上釦子的外衣下面露了出來。
他還迷迷糊糊地四處亂看呢。我們歇斯底里地笑,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勉強使兩隻腳不絆在一起。可憐的克羅姆韋爾還在不停地抗議說他還不想走,他還想等莫哪來。
“她去華盛頓等你了,”克倫斯基不懷好意地說:“你睡覺的時候我們接到的電報。”。
克羅姆韋爾腦袋發木,已經聽不清我們在說什麼了。他時不時地向下墜,嚇唬我們說要躺在大街上睡。我們是想讓他呼吸點新鮮空氣,清醒一下腦子,然後再叫輛計程車。要想找輛車,我們得橫穿好幾條馬路,我們走的路是通向河邊的,有點繞路,可我們覺得走點兒路對他有好處。靠近碼頭的時候,我們都坐在鐵軌上喘喘氣。克羅姆韋爾只是伸手在鐵軌之間晃著,一邊笑一邊打嗝,好像他是躺在搖籃裡的小孩兒似的。他不時地跟我們要東西吃,他說他想吃火腿煎蛋。現在還在營業的飯館最近的也有一英里。我說我可以跑回家去取點三明治。克羅姆韋爾說他等不了那麼久,他要馬上吃到他的火腿煎蛋。我們又把他拉起來,開始又推又拽地向亮著燈的勃拉弗大廳走去。一個守夜的人走過來問我們,都這麼晚了還在這兒幹什麼。
克羅姆韋爾倒在我們腳下。“你們在這兒幹什麼?”那個守夜的人問,用腳踢踢克羅姆韋爾,好像踢死屍一樣。“沒事,他喝醉了。”我回答說,那個守夜人彎下腰聞了聞。“把他從這兒弄走,”他說,“不然我就把你們幾個很揍一頓。”“是,先生。是,先生。”我們說著話,架著克羅姆韋爾的胳膊,他的兩隻腳拖在地上。
過了一會兒,那個守夜人手裡拿著克羅姆韋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