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連累他人。”劉瑾知道後大怒,當天就強迫李榮離職,把黃偉放逐到南京。
劉瑾又改榮府舊倉地為內辦事廠,即京師所稱之內行廠,由他自己直接指揮,權力在東、西廠之上,不僅偵察、鎮壓反對他的一切官民,而且東西二廠也要受他監視。兩廠為了爭得劉瑾的青睞,保住自己的地位,各自紛紛派出特務四處活動,以至窮鄉僻壤的老百姓見到騎著高頭駿馬,衣飾華麗,操京師口音的人,就嚇得四散躲避;地方官員一得到這風聲,就趕快去獻賄賂,誰也不敢打聽這些人的來歷和任務。於是一些流氓乘機招搖撞騙,敲詐勒索,弄得天下紛擾,百姓連大氣也不敢喘。
內行廠偵緝用刑,也比東西廠更殘酷,罪無輕重皆決杖,永遠充軍邊境,或給戴上重一百五十斤的枷發配。官民即使犯很小的過失,也難逃他的懲罰,以致非法枉死者達到數千人,大臣也有被他們抄家的。錦衣衛使石文義又是劉瑾的死黨,於是廠衛相助為虐,廠衛之稱遂由此始。
劉瑾還命令把在京師謀生的外地傭工全部轟走;寡婦一律要嫁人;未葬的屍體都要火化。以致京師騷動,外地到京的傭工如酒保、磨工、賣水者等一千多人,相聚於城外東郊,公開搶劫,聲言拼死也要刺殺劉瑾。劉瑾害怕出大亂子,只得虛張聲勢地殺了為首的一個人,便草草收場。
劉瑾貪財無厭,納賄其門者謂萬為“方”,千為“幹”[56]。原在焦芳手下的西安人韓範,就是專門幫劉瑾收受賄賂、討價還價的爪牙中最著名的一個[57]。當時官員凡進京朝見皇帝,或從外地出差歸來,都得先見過劉瑾,送上份厚禮,才能去見皇帝。布政使上京送禮的分例是兩萬兩,拿不出來的,就先在京師借,然後回到地方上設法償還,時人稱為“京債”。給事中周鑰出差歸來,因借不到錢送禮,急得在途中自殺。劉瑾的黨羽張彩是較有政治眼光的人,他不僅勸劉瑾加強對宦官的約束,而且對他說:“現在人們送給您的,不一定是他自己的東西,往往是在京借了錢,然後回去用公款償還的。您何必因此結怨,留下後患。”劉瑾認為講得有道理,剛好御史歐陽雲等十幾個人又按慣例送來賄賂,劉瑾於是把他們都判了罪。
劉瑾派給事中張衿等,御史房瀛等十四人分頭到各地查盤。各地方各部門為此加緊搜刮,以充實庫金。劉瑾派出的人為了討好他,專門充當打手,彈劾了尚書顧佐、侶鍾、韓文和他們以下的幾十個人。給事中安奎等,御史張等因為沒有重大的問題可彈劾,也被關到監獄裡。安奎、張受枷刑瀕死,李東陽上疏營救,才被釋放,削職為民。其餘的人分別受到杖打、申斥。官員即使對劉瑾稍有不滿,也要遭到申斥、降職、流放等處分。
劉瑾還假造聖旨,抄了已去世的都御史錢鉞,禮部侍郎黃景,尚書秦的家。凡劉瑾逮捕的人,一家犯法,鄰里均受牽連。在河邊住的居民犯法,甚至株連到河對岸。劉瑾屢次製造大案,使冤號遍道。《孝宗實錄》編成,參加編纂的翰林都應該得到提升,劉瑾卻恨翰林們從來不來巴結自己,把侍講吳一鵬等十六人,全部調到南京的六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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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劉瑾(5)
這時內閣的焦芳、劉宇,吏部尚書張彩,兵部尚書曹元,錦衣衛指揮楊玉、石文義,都是劉瑾的心腹。劉宇首先獻萬金,開重賄劉瑾的先例。曹元對將校的升降任免,全部聽從劉瑾的意旨。楊玉在考選軍職時擅自決定去留,濫派旗校偵緝,成了劉瑾得力的幫兇。石文義是太監石巖的養子,負責北鎮撫司事,被捕官員凡納賄數量未能滿足劉瑾要求的,他都不予審理。
劉瑾這一夥人還改變關於官吏考選、升遷的制度,打破京官六年、外官三年考察一次的制度,准許吏部不定期考核。有司糧未完時,升遷或調動者不能離任。在舉人、監生選官時,增試時務策及行移告事[58]。因為滿剌加國使臣亞劉原系江西人,曾企圖謀反,便裁減江西鄉試五十個名額,又增加陝西鄉試一百個名額,河南鄉試九十五個名額,以拉攏他自己和焦芳的同鄉士人。對翰林的考核,則除翰林院本院的考核外,還要會同吏部考察[59]。
正德二年(1507)閏正月,劉瑾假傳聖旨,令吏、兵二部凡進退文武官員,先要到劉瑾處議論透過,才準上奏本。於是官員公開進行賄賂,有些今日升職,因謝禮太薄,明日又革職或強迫退休的;也有因送了賄賂而起用或濫加提升的。如都督神英因重賄劉瑾,自己上報邊功,得以提封為陽伯,給予誥券,俸祿增至八百石。武狀元安國應任用為指揮使,赴陝西三邊立功,但因為他與同年六十人均無錢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