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44]。
當時給皇帝上奏摺,先要用紅色帖子送給劉瑾,稱為“紅本”,然後再上報通政司,稱為“白本”。奏疏中對劉瑾只准稱“劉太監”,不準寫他的名字。都察院一次審判重罪犯,在定罪的奏疏中不小心寫上了“劉瑾傳奉”字樣。劉瑾看到後惱羞成怒,狠狠地申斥他們,直到都御史屠帶領下屬跪下道歉,讓劉瑾痛罵一頓,才算了事。因此謁見劉瑾時,拜帖一般都寫“官某頓首拜稟見”;還有的竟稱他為“頂上”,或自稱“門下小廝”。
劉瑾又常派人外出查盤。正德二年(1507)三月,遣科道官查盤天下軍民府庫[45];十一月,遣科道官查盤天下糧儲[46]。三年(1508)五月,命科道官查核各邊年例銀[47];七月,差科道官查盤兩淮運司革支鹽引[48]。四年(1509)三月,命直隸巡按羅查盤萬全、大寧二都司及所屬衛所軍器[49]。十二月,命科道官查盤兩直隸及各省錢糧[50]。同月,命工部員外郎王查盤遵化冶鐵廠歲辦鐵料、夫匠、柴炭等,並規定今後工部管廠官交待之日,必查核明白方許離任[51]。這些查盤在當時都起了極大的影響。如對各邊年例銀的查盤,戶部原只准備查核軍馬見存及故物若干[52],而劉瑾卻要對幾年來年例銀的開支作總清查。與此同時,又禁豪強兜攬各邊糧草,由殷實之家報納;懲治由於失職致造成邊庫糧草大量損壞的官員[53]。於是都御史周南等五人,佈政以下孫祿等十人,都被連同以前已經被赦免的罪一起論處,關進監獄,追逼補繳邊防的軍糧,以致劉憲死於獄中。
又如宦官韋核廣東庫藏,奏應解諸物多黴爛;梧州貯鹽利軍賞銀六十餘萬兩沒有及時解送。於是逮捕原總督兩廣的右都御史潘蕃及前總督劉大夏,前左布政使沈銳等八百九十九人,全部被罰運米到邊庫。其實這些受罰的官員中,許多人所以受罰主要在於曾開罪劉瑾,而不是由於失職造成的大小過錯的本身,所以受到的責罰特別重。如劉大夏,他曾根據孝宗遺詔,上奏罷免宦官六百八十三人,又曾揭發劉宇的罪狀,所以被乘機抄家,七十多歲還充軍。又如張鼐,曾反對劉瑾因受賄而曲法寬貸貪官和殺人犯,冒政沒有按照劉瑾的暗示送去賄賂,馬中錫反對劉瑾的走狗朱瀛等幾百人冒認邊功,等等。
劉瑾還令天下軍民府庫要將存留全部解送京師,使郡縣積儲為之一空。後來楊一清對此情況加以揭發,說這些解京財富一半落到了劉瑾腰包裡。
劉瑾還插手鹽法。正德四年(1509)閏九月,他上疏奏請免徵天下戶口食鹽;令巡鹽御史躬親掣驗;禁空文虛引;禁私販夾帶[54]。太監楊鎮攜長蘆鹽八千引往南京易銀買絲織造時,自己又買了私鹽混在一起裝載,並沿途向地方官民要挾賄賂的情況,就是被內行廠告發的。查核鹽稅時,又杖打了巡鹽御史王潤,逮捕了前鹽運使寧舉、楊奇等。楊奇死後,連孫女也被賣掉。但是,劉瑾本人卻曾以海鮮為名,夾帶私鹽,被長蘆巡鹽御史塗禎拒絕。劉瑾索塗禎賂,塗禎卻空著手去見他。劉瑾大怒,矯旨杖三十,戍肅州[55]。
查核宮內掌貯銀硃、烏梅、黃丹、百藥煎之類的甲字型檔時,劉瑾把尚書王佐以下一百七十三人分別降職或流放。但都給事中許天錫清查內庫時,查出劉瑾多次貪汙,卻不敢揭發,只好揣著奏疏自殺尸諫。也有人說是劉瑾知道許天錫要揭發他,搶先把他縊死的。
劉瑾又提出罰米法,曾開罪他的官員都被罰把米運到邊疆的倉庫,以充軍糧。過去的尚書雍泰,都御史楊一清等數十人,全都因此傾家蕩產。對已死者,則逮捕他的妻子兒女。
劉瑾這一系列措施,激起了官員們強烈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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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劉瑾(4)
正德三年(1508)夏天,在宮內的大道上發現了匿名信,信中揭發、抨擊了劉瑾的所作所為。劉瑾便假傳聖旨,召集全體官員跪在奉天門下,自己站在門的東面責問他們。傍晚,又把五品以下的官全部關到監獄裡。當時,京城百姓洶洶罷市。各官被解送錦衣獄途中,賣飯的百姓紛紛把飯免費送給他們。第二天,大學士李東陽為被捕的官員申訴,設法營救,劉瑾聽到一點風聲,才說這封信是宦官中的人乾的,釋放了這些官員。但主事何錢,順天推官周臣,進士陸伸已經中暑死了。
這天天氣酷熱,太監李榮把冰鎮的瓜分給官員們吃,劉瑾很恨他。太監黃偉憤慨地對官員們說:“匿名信裡所寫的都是為國為民的事,寫的人自己站出來承認;雖然死了也算得上男子漢大丈夫,何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