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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任茹茹說晚上也不一定,在飯店裡多好,吃飯連碗也不必刷,不就是多花兩個錢麼,錢算啥?

弟弟說,夜裡幾個朋友找個地方跳舞,偌大個省會連個營業性舞廳都沒有。任茹茹說國外舞廳大街小巷都是,好像她剛從巴黎、紐約或者渥太華回來。

弟弟最後說,千萬別讓爸爸知道他去跳舞了,也先別露了任茹茹的事兒,要不爸爸知他跳舞,敢用菜刀抹了他。任茹茹也說,爸爸真是僵化保守,都八十年代了。

爸爸已經叫得含混親切了,我自然得容忍家庭新成員對父親的“攻訐”,保證不說他們的事兒,讓他們快走。

弟弟出了門,又折了回來,小聲地對我說:“哥哥,明天讓任茹茹給你介紹一個,她認識漂亮女孩可多啦。”

我厭煩地揮手讓他滾開,可弟弟他們走後,心裡居然真真假假地惆悵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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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紀事 第十八章 1(1)

我不知道我在等哪位丈母孃的女兒,人一到了做爸爸或者做媽媽的年紀,決不會把自己老死在一棵樹上,除了一個偶像之外而反對其他任何異性。自詡一生只愛過一次的人,要麼是十足的傻蛋蠢瓜,要麼是個爛透了的騙子混蛋,我大抵是個蠢瓜和混蛋的混合物,所以我在戀愛階段的尋求,對女性的膜拜應該是“泛愛主義”的。

可我卻放不下崔兒,總愛傻痴痴地呆坐時,為她構織一個又一個美麗而又朦朧的幻象。在那一會兒,我會發現自己是愛上她了,而且愛得那麼久遠、那麼深重,這麼久遠而深重的愛或許她壓根兒不知,我又感覺太不平等,太吃虧了。當我為愛要付諸行動時,比如給過去的學校、老師或者縣裡其他的人寫封信,或會知道她的下落,要麼登個啟事,她恰巧看到。真的一這般做又氣餒了,壓根兒不情願,我又發現我愛她原來是假的,不過是我對自己一個朦朧而遙遠的欺騙。

愛,也只能是朦朦朧朧,你真的把它解釋得異常明白了,就不是愛了。所以,我得奉勸所有正在或將要戀愛的人們,不要去讀那些“戀愛心理”、“擇偶指南”之類的混賬書刊。

愛,就是糊塗,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獨特。任何定義都是鬼話。

中午正睡覺時,弟弟過來推醒我,神秘地說有個姑娘來找我,在客廳等著,我問他是誰,他詭秘地眨眨眼睛,只是說:“哥哥,她那氣質,沒比,你可別又放她跑了。”

看來弟弟還挺關心我那檔子事。

我到了客廳,怔了一會兒,還是從背影識出是曹亞薇。我在她身後的沙發上坐下來,點了支菸,靜靜地看她。她幾乎沒有什麼裝飾,一條緊身藍褲,上身是黑色的質地柔軟的綢衣,她知道黑色會使她白色的面板顯得愈加分明,她知道美麗的姑娘漫不經心也是一種美,也許打扮盡在不打扮中。

下鄉回城之後,我們並沒見過,或者說是馬路匆匆而遇,又裝做視而不見擦肩而過。我知道她早已不拉小提琴了,小提琴練功畢竟枯燥。她爺爺仍舊做政協副主席,父母到了新加坡,接受了一份為數不少的遺產。她這幾年也換了不少單位,眼下在電視臺搞攝像,間或在雜誌上發點人物攝影作品。暇時,和靳峰談談戀愛……我也知道,她也知道我,開始在工廠做工,因為畫版報、寫材料,抽到辦公室以工代幹,目前正讀電大中文,間或也寫點小說,只是刊物不識貨,不得發表。我們相互都知道,只是不見或不願見面。

她正審視著客廳壁上的油畫,那是易卜生的老鄉蒙克的《吶喊》,我找朋友臨摹的。她看著,忽然踮著腳去摘取畫框。

她踮腳時,身體柔滑的窈窕曲線都分明顯現出來,我的心怦然動了。

她摘畫框時,回頭朝我嫵媚地笑了一下,“我幫你取下來好嗎?”

看來她早知道我坐在她的身後。

“我好像沒請你幫這個忙?”客廳裡得以掛這幅畫,也是我長期和爸爸“鬥爭”的結果。直到我蒙哄他說,恩格斯生前尤其喜歡這幅畫,魯迅的《吶喊》便直接得力於他的啟示,父親才和我達成協議,掛三個月他喜歡的字畫,掛一個月我的“蒙克”。我知道它掛在客廳裡不合適,可掛在我和弟弟總不疊被子,髒鞋臭襪子亂扔的臥室更是笑話。

曹亞薇並沒理我,只顧摘了下來,好像這兒不是曲柯的住所,而是曹亞薇的閨房。

“你也喜歡蒙克?”

“呣,連這老頭稀疏的頭髮和小鬍子都喜歡。”

“我不大喜歡他的《吶喊》,這個,臨摹的也不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