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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當時,英國人對戰爭的艱苦性大概認為與南非波爾戰爭差不多,不會動搖大英帝國的基礎;法國儘管在作戰開頭時失利,但畢竟頂住了,絕不會料到這次戰爭對歐洲文明產生那樣深遠的影響。《塵網》是一部傑出小說,但不應視為毛姆的唯一代表作。毛姆應屬於兩次大戰期間的代表作家,雖則他和海明威所代表的〃迷惘的一代〃有所不同。

毛姆一生最喜歡遊歷。從他接受安德魯·郎格的錯誤勸告開始,這個愛好一直持續到晚年,對他的寫作生涯產生了無法估計的影響。在二十年代,他曾經漫遊南海群島,並在塔希提島發現印象派畫家高更畫的窗板,回歐洲後便寫了以高更為主角的《月亮和六便士》。他繼續遊歷遠東、美國、歐洲、北非等地,寫的短篇小說、小說和遊記都廣受歡迎。二十年代末,他與結婚十年的妻子西里·威爾康姆離婚。一九二八年,在法國裡維埃拉的法拉特角買下一幢曾屬於比利時國王的別墅,繼續寫作。《尋歡作樂》以托馬斯·哈代為藍本,是他始終最喜愛的一部小說,但書中的主角卻是一個隨便與人發生關係的女子露西。我個人覺得它並不是一部成功的小說,但是,它的矛頭所指,卻是英國的那種清教徒的道德觀。他對露西毫無指摘,但對書中那個預備為哈代寫傳的小說家(後來他承認是指與他同時的英國小說家休·沃波爾)的諷刺,文筆卻極為犀利。在書中,他還離開主題,和另一個小說家伊夫林·沃爭論用第一人稱寫小說的問題。沃認為用第一人稱寫小說是可鄙的,毛姆則認為人年事愈長,愈覺得對別人的理解不夠,因此,只想從個人的角度來寫自己所要寫的人物。大約餘怒未息,就在次年他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說集,即以《第一人稱》為名。

二次大戰爆發後,毛姆由尼斯避難到英國,繼而赴美國居住,直到戰爭結束後才返回裡維埃拉的故居。在美國期間,他出版了《刀鋒》(一九四四年四月,英國版晚三個月);這是一部傑作,出版後不但受到廣大讀者歡迎,而且受到弗吉妮亞·伍爾芙夫人那個嚴峻的批評家的稱許。《總結》(一九三八)雖然帶有自傳性質,但主要是敘述他的相當實事求是但不隨流俗的文學見解和人生哲學;這部書應和《一個作家的筆記本》(一九四四)作姊妹篇讀。他死時九十一歲,造有一女。他的戲劇、小說和短篇小說有許多於他在世時都拍成電影;這在當代作家中也是少見的。

由於童年在法國度過,青年時期在法國養過病,中年後又定居法國,並且經常旅行,毛姆可說是一個最沒有英國氣的英國作家。他的外祖母居孀之後,曾經帶領兩個女兒……大女兒就是毛姆的母親……來法國以寫小說和兒童文學謀生;毛姆好象不但繼承了他外祖母的寫作才能,而且繼承了她的親法國傾向。在《尋歡作樂》中,他曾經提到狄福、斯特恩、薩克雷、狄更斯、艾米麗·勃朗特和馬塞爾·普魯斯特這些小說家〃在世時那樣有名,但是,現在無疑已經被人忘卻了〃。這裡面,除掉最後一個是法國人外,其餘的都是英國小說家,而且是英國小說的半壁江山。他好象特別和狄更斯過不去。在《總結》中他寫道,〃現實主義是相對的。最現實主義的作家,由於興趣的引導,常常歪曲自己的人物。他透過自己的眼睛看他們……才氣越大,個性越強,他的人生圖畫越是光怪陸離。有時,我覺得,後代如果要知道今天的世界是什麼樣子,最好別去看那些獨樹一幟的作家,而去讀那些平庸的作家,因為他們由於平庸,反而能把周圍環境描寫得更忠實。這些人我不想提他們的名,因為儘管後世肯定會欣賞他們,被標誌為平庸總是不稱心的事情。不過我覺得應當承認,人們在安東尼·特羅洛普的小說裡,比在狄更斯的小說裡更能看到真實的人生圖畫。〃然而巴爾扎克、莫泊桑、司湯達對他的影響,他始終沒有否認過。巴爾扎克的石子投入河中的比喻,他在《刀鋒》中曾一再運用而不自覺。巴爾扎克小說中的一些人物,他提到時就象我們對《紅樓夢》中的人物一樣熟悉。他的短篇小說不但受莫泊桑的影響,而且為他贏得了〃英國莫泊桑〃的聲譽。

《刀鋒》依舊是用第一人稱寫的,而且這個人乾脆不再是作者慣用的阿辛登筆名,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名實姓。小說寫一個參加第一次大戰的美國青年飛行員拉里·達雷爾。在軍隊中,拉里結識了一個愛爾蘭好友:這人平時是那樣一個生龍活虎般的置生死於度外的飛行員,但在一次遭遇戰中,因趨救拉里而中彈犧牲。拉里因此對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為什麼有惡和不幸(這也是毛姆在《總結》中提出過的)。復員後,拉里既不肯進大學,也不肯就業,一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