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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江東和談”之前。但易中天先生非要篡改魯肅的原話,結果把魯肅搞成了一個很弱智的形象。

誤讀之三:借少還多

易中天還說,孫權索要的長沙、桂陽、零陵三郡,也不是東吳的,是劉備打下來的,根本不應該還給孫權。易中天以反問的語氣責難孫權:“難道向你‘借’了南郡,便連長沙、桂陽、零陵三郡也都是‘借’的了?”在這裡,易中天又一次過低估計了孫權和劉備的智商。孫權何曾說過“你劉備借了南郡,就說明你也借了南三郡”之類的話?如果孫權真這樣強詞奪理,劉備難道就不會據理力爭?還用得著三番五次在劉備面前支支吾吾打馬虎眼嗎?

劉備親自打下長沙、桂陽、零陵三郡,這的確沒錯。但劉備赴京口借地在前,出兵南四郡在後。也就是說,劉備是在徵得孫權同意後才進兵南四郡的。所以,這南四郡依舊是“借”的。

易中天先生之所以錯誤地認為,劉備打下的南三郡應屬於劉備,是因為易先生根本沒有考慮到劉備赴京口的目的何在。

誤讀之四:孫權同意劉備“領荊州牧”

易中天說,劉備表孫權為車騎將軍,孫權也同意劉備“領荊州牧”。但我們查遍三國曆史資料,也沒有發現孫權曾同意劉備“領荊州牧”的事情。

根據歷史記載,劉備是向孫權提出過要都督荊州,但劉備並沒有同意。《三國志。魯肅傳》曰:後備詣京見權,求都督荊州,惟肅勸權借之,共拒曹公。也就是說,劉備向孫權請求管理荊州,但孫權方面大多數持反對意見,只有魯肅提出了一個方案:借之。這個“借之”是借什麼呢?當然是借土地給劉備的意思,因為接下來的記載文字是:“曹公聞權以土地業備,方作書,落筆於地。” 如果這樣的話,魯肅所提出的方案,並不是同意劉備任荊州牧,而是提出暫且將荊州的一些土地借給劉備。

《三國志。吳主傳》是這樣描述的:權以瑜為南郡太守。劉備表權行車騎將軍,領徐州牧。備領荊州牧,屯公安。這裡的確有易中天所提到的劉備表孫權為車騎將軍的事,也有劉備領荊州牧的事,但恰恰沒有孫權同意劉備‘領荊州牧’的事情。看來,是易中天非要孫權同意的。

南郡屬於荊州,孫權剛任命周瑜為南郡太守,又怎能同意劉備“領荊州牧”呢?根據《三國志。先主傳》記載:“劉琦死,群下推先主為荊州牧。”也就是說,劉備這個“荊州牧”是自封的,孫權並沒有同意。

孫權不僅沒有同意過劉備“領荊州牧”,而且對劉備“領荊州牧”的行為非常害怕,他擔心照這樣下去,劉備以後恐怕不會歸還荊州之地了。正如《三國志。先主傳》緊接著所記載的那樣:權稍畏之,進妹固好。也就是說,為了預防劉備不歸還荊州,孫權不惜把自己的妹妹嫁給了劉備。易中天沒有想到這一點,他反倒自作聰明地認為:“劉備得到了荊州七郡中的四郡,雖然是最窮的四郡,也讓孫權逐漸不敢小看(權稍畏之),這才‘進妹固好’。”荊州四郡,是劉備在徵得孫權同意的前提下前去佔領的,孫權又何必為劉備得到這四郡而害怕?實際上,孫權害怕的不是劉備佔領四郡,而是擔心劉備自領荊州牧後會慾望無限膨脹。

附錄1:易中天讀不懂諸葛亮(7)

誤讀之五:荊州牧應該到治所就任

對於《三國志。魯肅傳》中“後備詣京見權,求都督荊州。”這句話,易中天還有一個錯誤的認識。他胡亂揣測劉備的心理說:“我現在不是荊州牧嗎?荊州牧就應該到荊州的之所去就任。”易中天還說,劉備“求督荊州”就是要求到江陵去上任的意思。

事實上,劉備“詣京見權”時,根本不是什麼荊州牧。他在 “詣京見權”後,才表劉琦為荊州刺史。劉琦死後,才自領荊州牧的。

易中天先生把最基本的的歷史時間順序都弄錯了,難怪會得出非常荒唐的觀點。

易先生之所以會把時間順序弄錯,則是因為他上了《資治通鑑》的當。

根據《資治通鑑》的記載,劉備先打下了荊州四郡,並經過孫權的同意做了荊州牧,然後才到京口見孫權,要求都督荊州。易先生認為,既然孫權同意劉備做荊州牧,整個荊州自然都屬於劉備。所以也就不存在劉備“借荊州”的事情。不僅如此,周瑜所佔有的南郡等地,都應該是屬於劉備的。

實際上,《資治通鑑》把這段歷史事件的時間順序弄錯了。正確的順序應該是:1。劉備嫌周瑜分給自己的地太少,於是赴京口見孫權要求都督荊州。孫權採納了魯肅的建議。答應借地給劉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