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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以後,為清建策,亦仍有衛護明朝及關內百姓之深意在內。

如其策見用,明朝及關內百姓可得如下的利益:

第一,清朝既已盡得山海關五城(合錦州、松山、杏山為“關外八城”),則明清正式形成對壘之勢,清兵不必再由牆子嶺、黃崖口破邊牆而入,肆行海盜式的擄掠。尤其重要的是,有可能以山海關為界,而以關西至灤河為緩衝地帶,達成和議,救明於不亡。

第二,此時守關以寧遠總兵吳三桂為帥,集兵達五十萬之眾;移入關內,以剿流寇。吳三桂、左良玉力足以辦賊。

第三,明季財政受困之大病為餉重;而自神宗末年增賦五百二十萬,崇禎三年增賦百六十五萬,皆為“遼餉”。此外所謂“練餉”(團練)、“剿餉”,亦與備遼有關,前後總計增賦一千六百七十萬以上。吳三桂移兵入關,不必再有轉輸困難的遼餉,財政上的壓力自可減輕。

但因其時阿巴泰所領明兵徵山東者,尚未班師,故其言不用。未幾太宗崩,至是年十月,始由濟爾哈朗攻中後所、前屯衛、中前所,唯旋即退出,並未照祖大壽的計劃,迫使吳三桂撤回關內,是必有高人看破機關,樂見清兵能吸住吳三桂的五十萬大軍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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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崩,多爾袞攝政(1)

清太宗崩於崇德八年八月初九,至廿六始由太宗第九子福臨嗣位,是為世祖,年號順治,時方六歲。在此十七天之中,多爾袞曾與太宗長子肅親王豪格有過激烈的爭奪,但官書已滅其跡,只能從殘餘的記載中窺知一二。試為鉤稽如次。

孟心史《清代史》第一章第三節:

清入關創業,為多爾袞一手所為。世祖沖齡,政由攝政王出。當順治七年以前,事皆攝政專斷,其不為帝者,自守臣節耳。屢飭廷臣致敬於帝,且自雲:“太宗深信諸子弟之成立,唯予能成立之。”以翼戴沖人自任,其功高而不幹帝位,為自古史冊所僅見。

謂多爾袞“不為帝者,自守臣節”,實與當時真相稍有不符。太宗既崩,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應由豪格繼位;但太祖既有共主的遺命,而太宗繼位時,亦系四大貝勒共坐議政,則以多爾袞之功之才,謂欲入關與明爭天下,完父兄未竟之業,非正大位俾獲全權不可,亦是可以說得過去的一件事。因此,當時便有兩派,一派主立豪格,一派擁戴多爾袞。

《清史列傳?多爾袞傳》:

(順治)二年十二月,集諸王貝勒、貝子、公、大臣等,遣人傳語以尊崇皇上,戒諂媚己,且曰:“太祖、太宗所貽之業,予必力圖保護,俟皇上春秋鼎盛,即行歸政。”又曰:“前所以不立肅親王者,非予一人意,因諸王大臣皆曰:‘若立肅親王,我等皆無生理。’是以不立。”傳語畢,唯豫親王不答;使者還報,復遣傳語曰:“昔太宗賓天時,予在朝門幄中坐,爾與英王跽請即尊位,謂兩旗大臣屬望我者,諸親戚皆來言,予時以死自誓乃已。此言豈烏有耶?”豫親王語塞。

據此可知,(一)若立豪格,第一個反對的,就是多爾袞;(二)多爾袞一兄阿濟格、一弟多鐸為首先擁戴之人。但解釋不立豪格之故,而多鐸不答,可知多鐸知其言為違心之論。多爾袞對於尊位,非不欲也,乃不可也。

太宗崩後,皇位既經十七日之爭議始能定奪,而在世祖即位之第二天,幾又翻覆,為《多爾袞傳》所載:

八月,世祖章皇帝即位,禮親王集諸王貝勒大臣議,以鄭親王與王輔政,王自誓曰:“如不秉公輔理,妄自尊大,天地譴之。”越日,郡王阿達禮潛語王曰:“王正大位,我當從王。”貝子碩託亦言:“內大臣及侍衛皆從我謀,王可自立。”遂與禮親王發其謀,阿達禮、碩託並伏誅。

心史先生謂多爾袞“功高而不幹帝位”,“自守臣節”,即因有此“發其謀”一事。但如細考,即不能無疑。須知碩託乃禮親王代善第二子,阿達禮則為代善第三子穎親王薩哈璘長子。薩哈璘頗有戰功,歿於崇德元年,得年三十三,阿達禮襲封為多羅郡王。今按:阿達禮與碩託,即使有勸多爾袞自立,形成謀反大逆的罪名,但畢竟只是一句話而無行動,依律為“未遂”,罪名應減一等,再衡以“議親”、“議貴”的原則,萬無死理,而竟駢誅!何故?

其次,代善這年正好六十歲,以花甲老翁而忍令一子一孫伏法,竟不一救,已大出情理之外;而以代善之年輩,為皇族之家長,其諸弟諸侄以及“三朝”老臣,竟不代為乞情,以慰此尊親,更非常情所有。此又何故?

於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