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難道不是“自暴其惡”?
複次,關於孝莊別葬昭西陵一事,尤出情理之外。《太后下嫁考實》雲:
孝莊崩後,不合葬昭陵,別營陵於關內,不得葬奉天,是為昭西陵。(按:太宗葬盛京西北十里隆葉山,名昭陵;孝莊葬關內,在盛京之西,故名昭西陵。)世以此指為因下嫁之故,不自安於太宗陵地,乃別葬也。《孝莊後傳》,“後自於大漸之日,命聖祖以太宗奉安久,不可為我輕動;況心戀汝父子(按:指順治、康熙),當於孝陵(按:順治孝陵,在遵化昌瑞山,後總稱東陵)近地安厝。”世說姑作為官文書藻飾之辭,不足恃以折服橫議。但太宗昭陵,已有孝端合葬;第二後之不合葬者,累代有之……不能定為下嫁之證。
這話不錯,但心史先生不言孝莊葬於何時,似不免有意閃避。我之所謂“尤出情理之外”者,康熙年間,始終未葬孝莊。
自此而始,到康熙上賓,孝莊梓宮始終浮厝於世祖孝陵之南;直至雍正三年二月十二日,世宗服父喪二十七個月,“祫祭太廟,釋服即吉”時,才動工興修昭西陵。《雍正實錄》載祭告文曰:
欽惟孝莊文皇后,躬備聖德,貽慶垂庥,隆兩朝之孝養,開萬世之鴻基,及大漸之際,面諭皇考,以昭陵奉安年久,不宜輕動;建造北城,必近孝陵。丁寧再三,我皇考恭奉慈旨。二十七年四月己酉,上啟鑾奉大行太皇太后梓宮詣山陵,辛酉奉安大行太皇太后梓宮於享殿。甲子,上詣暫安奉殿內恭視大行太皇太后梓宮;封掩畢,奠酒慟哭,良久始出。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孝莊薨,康熙三十年不葬祖母的隱痛(3)
為什麼三十八年不葬?且先看《康熙實錄》在孝莊崩後不久的一道上諭:
伏思慈寧宮之東,新建宮五間,太皇太后在日,屢曾向朕稱善,乃未及久居,遽爾升遐。今於孝陵近地,擇吉修建暫安奉殿,即將此宮拆運於所擇吉處,毋致缺損。著揀選部院賢能官員往敬謹料理。天氣甚寒,務期基址堅固,工程完備。爾等即傳諭行。
按:慈寧宮在養心殿之西,乾隆十六年曾經重修,所以原來“新建宮五間”的遺址,已無跡可尋。又《康熙實錄》:
擇地於孝陵之南,為暫安奉殿,歷三十餘年。我皇考歷數綿長,子孫蕃衍;且海宇昇平,兆人康阜,胤禛祗紹不承,夙夜思維,古合葬之禮,原無定製,神靈所通,不問遠近;因時制宜,唯義所在。即暫安奉殿,建為昭西陵,以定萬年之宅兆。
據此可知,昭西陵之名,是到了雍正三年才有的。在康熙年間,並未為孝莊修陵。中國傳統的喪禮,“入土為安”;康熙三十多年不葬祖母,這一層道理,始終是說不過去的,然則其有迫不得已的隱衷,灼然可見。
康熙之孝順祖母,不獨自有帝皇以來所未有,即平常百姓家亦罕見,但細參實錄,輒有微覺不近人情之感,如孝莊崩後,必欲於宮中獨行三年之喪;以及康熙二十八年歲暮,去孝莊之崩將近兩年,三年之喪以二十七個月計算,亦將屆滿,而趙執信、洪昇竟因“非時演劇”被斥逐(詳見拙作《柏臺故事》關於黃六鴻部分),處分過苛,與康熙的個性不符,等等,予人的感覺是,純孝之外,似乎康熙對祖母懷有一份非常濃重的咎歉,渴思有所彌補。
這份咎歉,實即康熙不可告人的隱痛。然則他的隱痛是什麼?是孝莊絕不可與太宗合葬;而所以造成不可合葬的原因,在於安太宗之遺孤、存太宗之血食。孝莊不獨無負於太宗,且當為太宗諒解及感激於泉下;但格於世俗禮法,竟不得與太宗同穴,自為莫大之委屈,且此委屈又不得有片言隻字的申訴,則在孝莊實負不白之奇冤。康熙知其故而不能言;貴為天子,富有四海,權力可以決定任何人的生死貴賤,獨獨對祖母的奇冤,無法昭雪,則康熙隱痛之十百倍於常人,亦可想而知。
說來說去,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走筆至此,有欲罷不能之勢,只好來個“外一章”,但亦不算離題太遠。多爾袞固曾祔廟上諡,稱“成宗義皇帝”;生前雖無稱帝之名,而有為帝之實,應亦可算作“清朝的皇帝”之一。
蔣氏《東華錄》順治七年八月載:
上孝烈武皇后尊諡曰“孝烈恭敏獻哲仁和贊天儷聖武皇后”,祔享太廟,頒詔大赦。內閣舊檔:“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徽音端範,飭內治於當年;坤則貽庥,協鳴名於萬禩。典章具在,孝享宜崇。欽惟皇祖妣皇后,先贊太祖,成開闢之豐功;默佑先皇,擴纘承之大業。篤生皇父攝政王,性成聖哲,扶翊眇躬,臨御萬方,溯重闈之厚德;敉寧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