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卿入宮也有些時日了,可還習慣?”
“謝陛下關心,鳳卿隨遇而安。”要說習慣當然是欺君,這樣的鬼地方,真的讓人很難習慣。我只有變個方式,微微表達不滿。
皇帝倒不以為忤,繼續說道:“後宮之中,淑妃以降,對你頗多讚譽,也算難得了。心中所想,儘管放手去做,不必被她們束住了手腳。”
我的心裡好像被打了一拳,我心中的那點小算盤,想必早被他看透了吧。伴君如伴虎,古人誠不欺吾。
“你入宮也有半月,朕也不曾放你回去謝府一次,想必岳母大人心中也將朕唾罵了幾遭了。明日你便出宮一日,朕有件差事交給你。你可在謝府住上一日,方再回來。”
“是,請皇上吩咐。”我心中一下子亮堂了起來,能出宮呼吸點新鮮空氣,無論是什麼差事,總是好的。
這件差事,還真是說大不大,說小不校宮中淑妃本就信佛,自從生下了“齊王”這個“佛子”,就越發的虔誠了。在齊王和王妃結婚之時,淑妃曾在佛前許下心願,說是隻要齊王香火得繼,便要為城外的香積寺再造大殿,再脩金身。齊王妃雖未誕下麟兒,但是就在我到長安前一個月,秦側妃為齊王生了一子,淑妃自然要還願。如今經過這麼長時間的修繕,大殿終於重灌再登常
淑妃身為皇眷,當然不適合去廟中。於是皇帝便派我帶上香火禮物,代替他與淑妃,去那寺廟中,出席由齊王主持的佛像開光儀式,順路回謝家為他送禮,兼探望老夫人。身為老夫人外孫的睿王,則被派了“陪護”我的工作。
因為是皇差,總是代表皇帝的面子,我只有認命的早起,穿上比日本的十二單和服還沉重繁瑣的鈿釵禮衣,整理好妝容,睿王已經到了。
我站起身,才邁出一步,便覺得頭重腳輕,這九鈿九釵的花冠,分量可不是蓋的。好在不用每天如此,否則不用三天,我就得犯了頸椎玻步履緩慢地走到睿王面前,已經覺得有些累了。
既要保持頭上的平衡,又要行禮,實在太耗費力氣,我只有無奈地看著他,苦笑當做招呼。他看向我的頭上,搖搖頭,對鶯簧道:“先將花冠卸下,這路上還要一個時辰,下車前再整裝,也還來得及。”
我如蒙大赦,鶯簧手腳也快,除去了一頭繁瑣,我腳步輕快地上了宮車,才放下簾子,卻沒想到他也跟著上了來,本來應該與我同車的鶯簧,反而不見了。
最近因為常去看小乖的關係,我們之間的關係,已經從劍拔弩張血腥互咬,進展到可以分享養虎心得,就國家大事,愉快地交換意見了。只是這樣的關係,僅限於在小乖面前。
與他單獨共處車廂這樣的密閉空間,連空氣中都是緊繃的張力,我的心跳也越來越密集。這個男人,他只是簡單地坐在我身邊,都讓我覺得燥鬱。他從不按常理出牌,卻總有本事別人隨著他的情緒起舞,我使出全力抵抗他的魔力,也就失了平常心,所以每一次他的進攻,都會讓我脫序而失控。長此以往,還是對我不利,不如就趁著現在的機會,更進一步吧。
打定了主意,我打破沉寂,從這兩天小乖的生活情況入手,與他有一搭沒一搭聊起天來,在漫天飛舞的話題之中,終於找到了“野戰部隊外傷醫療”這個他比較關心,又能發揮我所長的,炒熱了氣氛。
直到鶯簧來為我整裝,我才發現,原來只要找對了話題,我們也可以聊上一個時辰,仍舊能保持和平的心態。只不過他的“臨去秋波”,破壞了我最後的好心情:
“若以剛剛車上你心跳聲律,做成戰鼓之音,必能鼓舞士氣,在下——領教了。”
作者有話要說:話說,最近很多童鞋反應,對於鳳君的感情上的走向,不能理解。其實鳳君作為獨立女性,事業自然是放在感情之先的。
她忠誠於本職工作,所以比起程潛許諾的塞外江南的美麗,她更屬意能夠繼續自己的驗屍工作,她女身敗露了之後,這項事業,也只能透過熟人繼續發揮了。如果能夠留下來繼續工作,自然是首選,不過如果留下來一定要做睿王妃,她就不願意了。
鳳君當時的想法,真的就是如果結束了鳳賢案,某人還是苦苦相逼,她就尊滴一走了之。程潛愛她至深,鳳君無以為報,如果真的可以,就給程潛一個機會,嘗試著新的開始。
這就是所謂的“愛情誠可貴,事業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鳳君其實不難理解。
然而事實證明,鳳君太天真了,所以鬥不過睿王的腹黑。他“綁架”了小乖,手上又握著燕來案,他心裡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