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阻攔,只得任其逃離,將傷者送到醫院時只剩一口氣,醫生無力迴天傷者死亡。
法官聽完案情介紹又查閱了不少案例,對他們說根據這些情況,如果嫌犯自首應該不會判死刑。畢竟是對方尋釁在前,犯罪嫌疑人又只是刺一刀就逃離,沒有明顯要殺死對方的主觀故意,定性的話也只能是故意傷害致死。”
趙振興反應過來,一臉苦笑著問:“他給人打保票了?”
“不是他,是局裡。當時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和他一起反覆查閱刑法的有關條文和司法解釋,覺得判死刑可能性很小,於是給嫌疑人家屬做工作,反覆強調只有自首才有一線生路。家屬肯定相信他這個親戚,不知道透過什麼渠道聯絡到嫌疑人,陪同嫌疑人於第四天下午向公安局自首。
縣公安局以故意傷害罪移送檢察院起訴,自首情節也得到了認定,可是幾個月後中院做出的判決卻是死刑。雖然家屬和嫌疑人提起了上訴,但上一級高院仍維持原判。期間他多次去被害人家中做工作,想請他們出具一份諒解書,可嫌疑人家裡經濟條件不佳,最後沒成功,一年後執行死刑。
馬大隊傻眼了,家裡親戚朋友都質疑責罵,搞得連老家都不敢回,覺得很慚愧很不解,這個案子怎麼就不能判死緩?而且這個案子之後,很多幹警很不敢再去勸重罪的疑犯自首,怕重蹈覆轍。”
韓均輕嘆道:“什麼事都被他遇上了,他運氣不是一點兩點差。”
鄧南青微微點了下頭,一臉同情地補充道:“表外甥被他送進去判了死刑,親戚朋友罵;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