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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部分

追求民警責任。但處長卻明確表示民警沒做錯什麼,並且非常有人情味,最後不了了之,沒人再提追究的事。

張祥非常清楚韓大教授的立場,推開車窗,點上根菸問:“陸局,終審是怎麼裁定的?”

“終審認定方銳主觀上不具有逃避海關監管的走私故意,棧江海關正是根據他的舉報才破案的,駁回市檢察院的抗訴,維持原判,方銳無罪。”

陸佔臣話鋒一轉:“他被羈押近一年,不僅失去自由,船也被扣押兩個月。正常情況下,他那樣的船一天可以賺兩千多,損失十幾萬,船長證、身份證件又被扣押了兩年多,直到終審認定無罪才歸還,導致很長時間無法從事運輸,想申請國家賠償。

但國家賠償只針對當事人被限制自由時的人身損失,不包括財物等其它經濟損失。按照目前的法律即便成功申請到,數額也只有兩三萬。至於船舶被扣,證件被扣,無法運營這些經濟損失,要申請賠償缺乏依據。”

“他肯定非常恨海關?”

陸佔臣反應過來,一臉驚詫地問:“韓教授,您是懷疑他跟命案有關?”

不是懷疑,就是他乾的。

韓均並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調出一份海關提供的前科人員資料,把顯示器轉到他面前:“方海瀾,31歲,海瀾貿易公司法人,前年3月受客戶委託,向香港一家公司訂購3臺發電裝置。簽訂合同,約定實際成交價格為78萬美元另加298萬元人民幣。

為牟取更大利益,他與香港公司商量,將簽訂的交易合同書拆分為裝置採購合同、發電裝置技術服務合同、發電裝置佣金合同三個單獨的小合同,僅將78萬美元的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