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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刑事訴訟法第2條對刑事訴訟任務作出了明確規定: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所謂準確查明犯罪事實,就是要查明案件的事實真相。現在連死因都沒搞清楚,就這麼把人關進看守所,顯然違背了“疑罪從無”的原則。

姜怡語結了,握著方向盤不敢再吭聲。

趕到西郊分局正好是飯點,局長丁承友、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張宜亮、刑警大隊大隊長劉義鵬、重案中隊中隊長王思強、重案中隊探長周洪福和技術中隊法醫剛開完案情分析會。

死因不明,偵破工作陷入僵局。

搖身一變為省法律顧問團首席涉外法律顧問、司法廳調研員的韓均又盯上了這個案子,讓會議主要議題由偵破變成了放不放嫌疑人。

放,風險很大;不放,就是超期羈押,就是知法犯法。

已經夠麻煩了,不想讓局面變得更難收拾的丁局長,最終還是咬了咬牙,作出了讓宋四宏父親去辦取保候審的決定。

只是沒想到他們前腳才走出會議,韓均這個“笑面虎”後腳就來了,看著他那一臉人畜無害的笑容,丁局只能硬著頭皮迎上去招呼道:“韓調研員,您不是去現場了嗎?”

韓均跟他身後的幾位笑了笑,握著他手道:“剛從那兒回來,順便經過這找錢政委有點事。”

“真不巧,政委今天去市局開會了。韓調研員,您的事急不急,急得話跟我說也行。”

白曉倩昨晚介紹過,丁局長是黨委書記,錢政委是副書記,跟他們說都一樣,韓均可沒時間等錢政委回來,點頭笑道:“沒問題,不過在這兒說不太方便,我們還是去您辦公室吧。”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丁局長暗歎了一口氣,側身道:“行,就去我辦公室,我們先說事,吃完了正好一起吃頓飯,韓調研員,您千萬別再拒絕啊,怎麼著也要讓我盡下地主之誼嘛。”

第十五章 省長器重的人

韓均呆了五分鐘就走了,沒接受丁局長的宴請。

桌上那個裝滿舉報材料的檔案袋,讓丁局長也沒有了請客吃飯的心情。

錢政委從市局火急火燎的趕回來了,分局紀委書記兼督察長林泰來了,二人看完似曾相識的舉報材料,額頭上滲出黃豆般大的汗珠。

看守所的問題很嚴重,但事先並非一無所知,由於一些無法為外人道的原因,一直拖到現在沒解決。炸-彈就是炸-彈,遲早會被引爆,只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這麼突然,並且讓分局黨委沒有任何迴旋的餘地。

林泰深吸了一口氣,放下材料問道:“局長,他有沒有說這些材料是從哪兒來的?”

丁承友搖搖頭,掐滅香菸道:“他說不知道是誰交給他的,就算知道他也不會告訴我,說什麼作為省法律顧問團成員,他有義務有責任保護舉報人。另外說昨天回去後,發現車後備箱裡多了四條煙和四瓶酒,走之前給我留下兩千塊錢,說煙和酒被他送人了,請我查到誰送的之後幫他把錢退回去。”

錢政委揉著太陽穴,憂心忡忡地說道:“看守所就那幾個人,是誰舉報的還用問嗎?當務之急是怎麼處理這份材料,唉,是我大意了,光想著重案隊,沒想到他虛晃一槍,去挑看守所那個膿包。”

丁承友怒極反笑,拍著桌子說:“那幫唯恐天下不亂的小子還真挑了個好時機,真找對了人。瞌睡送來個枕頭,他正好來個順水推舟,政委,老林,我們這一關恐怕沒那麼容易過啊。”

這裡面的事情很複雜,牽扯到一個級別很高的領導,要不然也不會拖到今天,錢政委唉聲嘆氣地說道:“如果有選擇的話,我寧可他把這些材料交給省法制辦,讓他們那些神仙打架去,別為難我們這些小鬼。”

“問題是他偏偏把材料交給了我,我呢又不能不收。”

“就知道來者不善,現在怎麼辦,我們現在騎虎難下呀!”

錢政委沉吟道:“像以前一樣走過場,隨便調查一下肯定不行,誰能保證他沒留影印件,誰能保證他不往上面捅?真要被他交到省委田書記或者餘省長手裡,那我們肯定會比現在更被動。”

林泰權衡了一番,欲言又止地問:“交給市局怎麼樣?”

錢政委搖頭道:“矛盾上交,一樣沒好果子吃。”

丁承友的思路很清晰,非常清楚從韓均放下檔案袋的那一刻起,他就沒有了任何迴旋的餘地,只是一時半會間下不了那個決心。

拖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