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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能性。

韓均權衡了一番,毅然道:“給楊局打電話,請他提醒下專案組,讓專案組再查了一次。”(未完待續。。)

第一百六十二章 眼前一亮!

又是三天過去了,離省廳和市委市政府領導要求的除夕前破案只剩下五天。

一點線索沒有,這種無名屍案怎麼查?

就算有線索,就算能鎖定到幾個嫌疑人,在這個交通運輸最為繁忙、幾乎所有在外打工人員都在往家趕的時候,想在除夕前抓獲兇手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黃港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雷啟航支隊長恨透了兇手,什麼時候不作案,偏偏在這個時候作案。作案就作案吧,為什麼一定要分屍拋屍?如果手段沒這麼殘忍,影響沒這麼惡劣,省廳和市委領導肯定不會震怒到要求市侷限期破案的程度。

換作一般死亡一人的命案,根本用不著他擔任這個專案組長,宋局和李局也不會像現在這樣一天幾個電話問進展,省廳刑偵局正副局長更不會像現在這樣在黃港一呆就是一個多月。

命令案偵破不是圍捕犯罪嫌疑人或逃犯,況且“黃金24小時”已過去一個多月,專案組成員並不多,只剩下刑偵支隊劉風新副支隊長、東港分局方坤副局長、東港分局刑偵大隊吳延大隊長等十幾個幹警。

在電話裡跟局領導彙報完工作,他再次召集專案組主要成員開會。

“……局領導指示傳達完了,總結起來就五個字:除夕前破案!這是命令,容不得你我叫苦叫難。剛才想了一下,時間就剩下這麼多,接下來的調查重點仍然要放在案發前後經過東凌公路的機動車輛上。只要在丁字路口經過的,只要有記錄的。不管它有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