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博找了個藉口把他留下,不遣;其他方面的負責人也紛紛請命,亦不遣。
於是他們便請出太守府丞幫忙說情。
朱博對府丞說:我認為縣裡自有縣令、縣丞負責此事,太守府不宜參與,難道你認為太守府應當參與嗎?
這時,閣下書佐(類似今天的文書)進來,朱博便口授檄文道:太守府嚴告姑幕縣令、縣丞,關於你縣彙報賊情之文已收悉,本檄文到達之日,縣令、縣丞各就其職。此事系遊徼官王卿未盡全力,請務必盡力辦案,不得有誤。
檄文是一種專門用於責備下屬的公文。王卿收到檄文,惶怖不堪,一家老小都驚慌失色;於是便晝夜賓士,10餘日便捕得5人。
朱博於是再發公函褒賞他說:王卿心憂公務,且成效顯著,收到本函即攜帶記功簿到太守府敘功;部掾以下皆可留用,漸捕餘賊。
這就是朱博慣用的馭下之術。
永始二年(公元前15年),朱博擢升左馮翊(京師“三輔”之一)。
他在治理左馮翊期間,雖遠不如薛宣那麼文理聰明,但也有使下屬盡力奉公的手段:或奇謀詐之,或勃然誅之,嚴寬收放總相宜。
當地有一個叫尚方禁的豪強大戶,年輕時私通人妻,被人砍傷面頰。
按西漢制度,毀容者不得為官。左馮翊府功曹因受尚方禁重金賄賂,故意為他隱瞞,謀求守尉之職。
朱博聽說了尚方禁的情況後,便找了個藉口專門召見他,果然發現此人臉上有疤。
於是,朱博便支開旁人問他道:你臉上的疤是怎麼來的?
尚方禁自知事情敗露,嚇得連連叩首謝罪。
朱博笑道:是個男人都難免會有這種事兒,你不必驚慌。本官想為你洗刷前恥,既往不咎任用你,你能效力嗎?
尚方禁又喜又怕,答道:屬下一定會拼死效犬馬之勞!
朱博便嚴肅告誡他道:不要對別人洩露你我今天的談話。你如果在外面瞭解到什麼情況,隨時向我報告。
尚方禁從此便如報救命之恩一樣效忠朱博。他夙興夜寐,偵察部中盜賊及其他潛伏姦情,甚有成效。朱博便擢升他為縣令。
過了許久,朱博召見當初收受尚方禁賄賂的那位功曹。他關上房門,痛責其受賄之罪。然後又扔給他一支筆,讓他自己記下一句話:累計收受一錢以上,不得私吞;敢有半句假話就砍頭!
功曹惶怖,便坦白其奸贓,無論大小均不敢隱瞞。
朱博見他沒有撒謊,便令他入座,教育他要悔過自新;然後再扔給他一把刀,讓他把剛才記下的話全部削去,然後令他退出去,仍然安心去當他的官。
這位功曹從此兢兢業業,不敢有絲毫馬虎懈怠;朱博則繼續拔擢之。
幾經沉浮之後,朱博當上了廷尉,位列九卿。
廷尉是西漢王朝主管司法的最高長官。全國每年的斷獄總數都要匯總上報到廷尉署;各州郡的疑難案件要報請廷尉判決;廷尉還可以根據天子詔令逮捕或審判有罪的諸侯王或朝廷大臣。
但是對朱博來說,當這個廷尉,無異於坐在風口浪尖上過日子。他不熟悉律法。於是,這位曾經無所畏懼的“官中大俠”便也有了恐懼的時候。
按西漢制度,廷尉的屬官有正監、左監﹑右監各一人;各監還有各類掾史(專業助手)。這都是些比猴還精比狐狸還狡猾的官油子。朱博最擔心自己這個門外漢被他們賣了還要幫著點錢。
但這樣的局面依然難不倒他。上任伊始,他便召見正監典法掾史,對他說:本官是武吏出身,不通法律,幸有眾賢扶助,便可無憂了。但是,本官治州郡、斷刑獄也已有20年的時間了,耳濡目染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感覺三尺律令,人情事理盡出其中。請你和廷尉正監共同把以前的疑難案件整理出幾十起來交給我,我為你們“臆斷”之。
正監以為朱博是在打腫臉充胖子,便將這些案件上報給了他。
朱博把屬下所有的官佐悉數召集來,讓他們一個挨一個地坐下,逐個問他們的意見,然後再斷其輕重,所斷十中###。
於是,官佐們均被他的遠見和才能所折服。
朱博每任一新職,大抵都會使出諸如此類的奇招,使官屬們不敢欺瞞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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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2000年的柱國良臣(1)
王鳳在“專權”期間推薦的許多人物,都一個個鮮活地躍然於煌煌史籍之中。但是,《漢書》為什麼單單不給王鳳立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