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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但官場的得意並不能使張靈甫情場得意。他一生中有過四次婚姻,每一次都以悲劇性的結局而告終。

他的第一任妻子名叫邢瓊英。20世紀20年代初期的陝北農村,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張靈甫也不例外。他在無奈之中不得不勉強和邢瓊英交拜天地,入了洞房。

張靈甫:名將與他的絕色佳人(2)

對這位原配夫人,張靈甫是不滿意的。他之所以離家外出,據說原因之一就是為了逃婚。當上軍官後,他嫌邢瓊英土裡土氣,不能像別人的太太那樣打扮入時,出入社交場合。於是,張靈甫就扮演了陳世美的角色,把邢瓊英撂在老家,自己在外地來了個“停妻別娶”。

第二任妻子名叫吳海蘭,是張靈甫1934年駐防四川廣元時,經人介紹認識的。吳海蘭年輕漂亮,又知書達理,一見面就使張靈甫十分喜愛。兩人很快墜入愛河,不久便結了婚。

吳海蘭性情賢淑,對張靈甫溫柔體貼,照顧得無微不至,還能陪他外出交際。同事們都誇他娶了一位好太太。

張靈甫當時在胡宗南的第一軍當團長。部隊“追剿”工農紅軍,東奔西走,漂泊不定。為了行動方便,上頭規定軍官家屬一律安置在西安。

一天,一位同事兼同鄉的團長從西安探親回營,張靈甫向他打聽妻子吳海蘭的情況。

那位團長見他焦急的樣子,有意跟他開個玩笑,打趣說:“啊呀,老兄啊,說出來你可不要生氣呀。你的太太嘛,一次我看見她打扮得花枝招展,身邊還有一個年輕人,西裝革履,兩個人可親熱呢!你要不放心,快去西安看看吧!”

張靈甫個性內向,脾氣暴躁。他一聽此言,不禁火冒三丈,生氣得不得了,心想堂堂男子漢大丈夫,哪能戴上頂“綠帽子”,讓人在背後指指戳戳。妻子不貞,如此奇恥大辱,說什麼也咽不下這口氣,他決定馬上請假回西安找吳海蘭“算賬”。

他將吳海蘭帶到鄉下老家,在屋後菜地裡槍殺了她,並暴屍野外。

“團長槍斃了老婆!”這件事很快傳遍了大東鄉,又很快傳到了僅有30裡之遙的西安城。經報紙報道後,又很快傳遍全國,鬧得沸沸揚揚。

凶訊傳到四川廣元,吳海蘭家人豈肯罷休。她哥哥不遠千里趕到西安,向法院狀告張靈甫,要求嚴懲殺妻兇手,以慰妹妹亡靈。

法院一看告的是一位團長,就回復說:軍人犯罪,應由軍事法庭審理,本院無權過問。吳海蘭的家人又向社會各界呼籲,要求主持公道,給予聲援。

當時張學良正駐守西安任西北“剿總”總司令,夫人于鳳至在西安婦女協會掛了個名譽職務,有人幫助吳海蘭的哥哥將狀子轉遞到了她手中。

生性耿直又仗義執言的于鳳至瞭解“團長殺妻案”的來龍去脈後,鳳眉倒豎,憤怒至極,斥責張靈甫刻薄寡義,手段殘忍,竟然蔑視軍紀國法到如此程度,實在令人髮指。她要求張學良務必對張靈甫嚴加懲辦。

張學良雙手一攤,苦笑著搖搖頭,說:“中央軍的事,我鞭長莫及啊!”

于鳳至說:“那好,我就把信轉到宋美齡那裡去,請她伸張正義,維護我們婦女的合法權益。”蔣介石和張學良是結拜兄弟,于鳳至和宋美齡以姊妹相稱。

作為一個女人,宋美齡也對吳海蘭的冤死表示同情,她向蔣介石稟報了此事。蔣介石一聽,大為惱怒,立即下令給胡宗南,令其將張靈甫撤職查辦,押來南京。

沒有人押送,張靈甫一個人匆匆上路去南京受罰。當時沒有直達火車,張靈甫風塵僕僕地輾轉途經洛陽、鄭州、徐州,很快把盤纏花光了。正當他愁眉苦臉時,心頭突生一計,大叫一聲:“天無絕人之路!”他向一家旅館老闆借了點錢,買來紙硯筆墨,趕寫了十幾張條幅,掛到街頭叫賣。用賣字換來的錢當路費,他終於到達了南京。

張靈甫向蔣介石上書,要求當面說清“殺妻”緣由。

蔣介石心裡有氣,何況一個小小上校團長,哪裡放在他眼裡,於是下了口諭:將張靈甫關入“模範監獄”,判處10年徒刑。

蔣介石雖然獨裁專制,但表面上也講法制。僅憑老蔣一道口諭,不經法院判決,就要他坐牢10年,監獄也感到為難,權衡的結果是,將張靈甫不予收監,讓他住進了監獄的招待所。

張靈甫原準備鋃鐺入獄,沒想到會受此優待。他老老實實住了下來,從不找監獄當局的麻煩,也不惹是生非,整日裡除了吃飯、睡覺,就是練字。昔日的黃埔校友在南京當官的不少,紛紛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