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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架的東西,將使第二天變得相當難熬。可是九點半睜開眼睛時,我感覺身體並不比往常早上醒來時更差。我想,也許休息不能治病,工作才能。也許寫作是能使我完全好起來的辦法。我以為格蕾絲經過了星期天那一陣嘔吐,星期一會請假,可當我向左一翻身想看看她是否還在睡時,發現她那邊的床是空的。我到洗手間找她,不在;又到廚房,發現一張紙條放在桌上。上面寫著:我感覺好多了,上班去了。謝謝你昨晚對我那麼好,希德,你是親愛之中最親愛的,藍隊之中的藍隊。在她的簽名下面,最後還附有一行,我差點忘了,我們的透明膠帶用完了,我想今晚把給我父親的生日禮物包紮一下,好讓他及時收到。你出去散步的時候可以買上一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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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諭之夜》8(2)

我知道這只是一點小事情,但這個請求似乎意味著格蕾絲已經完全好了。她在紐約一家大出版社做美術設計,如果她的辦公室有一樣東西是常備的話,那就是透明膠帶。幾乎所有美國白領都從辦公室偷帶東西。許多拿薪水的人習慣性地把鋼筆、鉛筆、信封、紙夾和橡皮裝進口袋,很少人會為這種小偷小摸行為感覺到一丁點良心的刺痛。格蕾絲不是這種人。這不是因為害怕被抓住,而只是因為她從來沒想到過要拿走不屬於她的東西。不是出於對法律的尊重,或是某種自命不凡的潔身自好,或是她兒時的教育教會她在十誡的話面前顫抖,而是因為賊的概念對她來說是個異數,有悖於她關於自己是誰,又該怎樣生活的一切直覺。不管她同不同意藍隊這個概念,格蕾絲都可以說是藍隊的一個堅定而恆久的成員。她在紙條裡又提到這個話題,讓我感動。她在用另一種方式告訴我,她為星期六晚上計程車裡發脾氣的事情抱歉,一次謹慎而又很符合她風格的道歉。要面子的格格。吃早飯時我吞下每天必吃的四片藥,喝了些咖啡,吃了幾片吐司,然後走到大廳的一頭,開啟書房的門。我想我可以一直寫到吃午飯的時候。到那時,我可以出去走走,再到張生的小店看看——不僅僅是買格蕾絲要的透明膠帶,而且要買下所有的葡萄牙筆記本。就算不是藍色的也沒關係。黑、紅、棕都可以,我希望手邊有越多越好。不單為現在,還要為將來儲備上一些。而我隔越長的時間去那裡,它們被買走的可能性就越大。到那時為止,在藍色筆記本上的書寫給我帶來的是純粹的快樂,一種飛旋、狂躁的成就感。句子從我手裡湧流出來,彷彿我是在對著一個聲音做聽寫記錄。這個聲音用水晶般透徹的語言講述著夢、噩夢和無所桎梏的思想。

可是,9月20日早上,那可疑的一天的兩天後,這個聲音忽然沉默了。我翻開筆記本,掃過眼前的頁面,發現自己迷糊了。我再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已經把葆恩放進房間,鎖上門關掉燈,現在我一點都不知道如何把他弄出來。許多想法來到腦海,可看上去都那麼老套、機械和無趣。讓尼克困在一個地下防空洞裡的想法是那麼誘人、可怕而神秘,超越一切理性的解釋之外,我不想放棄它,可是我一旦讓故事朝那個方向推進,就從原來的寫作思路上岔開了。我的主人公不再會重蹈弗利特克拉夫特的老路。哈默特用一個乾淨利落的喜劇化轉折結束了他的寓言,雖然這帶有某種必然性,可我覺得他的結尾有點太過巧合,不對我的口味。遊蕩了幾年後,弗利特克拉夫特最後在史伯坎娶了一個年紀比他前妻大一倍的女人。正如山姆·斯貝德對布里吉德·奧肖內西說的,“我想他還不知道自己又很自然地回到他從塔科馬剛跳出來的老路上去了。但這是我一直喜歡的那部分。木樑砸下來,他調整了自己;可木樑沒有砸到他,他又把自己調整了回去”。俏皮,對稱,具有反諷意味——但對我想要講述的故事來說,這不夠強度。我在桌子前坐了一個多小時,手裡拿著筆,一個字也沒寫。也許這就是約翰提到“葡萄牙筆記本的無情”時所指。你在裡面飛,感覺到自己充滿了力量,像一個精神超人在藍天馭風而行,斗篷在身後劈啪作響。接著,沒有任何警示,你掉了下來砸在地上。在許多的興奮和憧憬(我承認,我想過也許我可以把這故事寫成小說,藉此賺點錢,恢復我在家裡的分量)過後,這讓你感到沮喪和羞愧,就這麼匆匆寫就的幾十頁,居然就引得我以為自己忽然改變了周圍的一切。我所成就的只不過是讓自己又回了一個角落而已。也許這裡有一條出路,但目前我什麼都看不到。我那天早晨能看到的只是我那可憐的小人——坐在地下室的黑暗中,等著別人來救他。那天天氣很暖和,溫度在華氏60度左右,可是有云,我十一點半離開公寓時,雨好像就要下下來了。可我懶得上樓去取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