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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常的。與對方談談他們的心情,也談談你自己的。比如你可以說:“我們感覺受到了不公正對待,因此心煩意亂。我們擔心,即使達成協議,也很難遵照執行。無論這種想法是否合乎情理,這就是我們的顧慮。就個人而言,我認為我們的這種擔心可能是多慮了,但這是我們其他人的想法,你們是否也有同樣的擔心呢?”把自己或對方的情緒進行專門討論,這不僅能突出問題的嚴重性,而且能讓談判少些被動,多一些“主動”。只有從埋在心底的情緒包袱中解脫出來,才可能集中精力思考問題。

第二章 把人和事分開(7)

讓對方發洩情緒。通常,對付人們生氣、沮喪等消極情緒的有效辦法是,讓他們把壞情緒發洩出來。人們只要把委屈傾訴出來就能獲得心理上的輕鬆。如果你下班回家後,向丈夫講述一天中辦公室裡的不愉快事情,而他卻說:“沒必要跟我說這些,我知道你工作很辛苦,別想了。”這時你的心情會變得更為沮喪。對談判者而言也是如此。發洩情緒能使後面的談判變得理智。另外,如果談判者首先發表一通憤怒的演說,在委託人面前表現出不“示弱”的一面,他們就會在談判中給他更大的發揮空間。於是,他可以依靠自己態度強硬的名聲,在以後真的雙方達成協議時,免受些批評。

因此,當別人發脾氣時,你不要打斷對方或者摔門而去,而應剋制自己的情緒,繼續待在那兒,任對方發洩不滿。當他們的委託人也在場時,他們的沮喪情緒也會像談判者那樣得到緩解。對付另一方發脾氣的最好措施也許是靜靜地聽著,並不時地讓對方繼續,直到他說完為止。這樣,你不僅沒有煽風點火,惡化形勢,還給了對方說出心裡話的勇氣,不再留什麼積怨。

不要對情緒的衝動作出回應。如果宣洩情緒導致對方產生情緒化的反應,其後果將是危險的。這種情況如果不加以控制,將會導致激烈的爭執。20世紀50年代,人際關係委員會使用了一種特殊而有效的控制情緒衝突的辦法。該委員會是鋼鐵業勞資雙方組成的一個團體,專門處理正在發生的衝突,以防止其演變成嚴重的問題。委員會成員們規定每次只能有一個人發火。這樣別人就不會對憤怒的宣洩還以顏色了。這條規定還使情緒的爆發變得合乎自然,因為合情合理,人們會覺得“這沒什麼了不起的,該他發火了”。這條規定的另一個優越性在於,它幫助人們控制自己的情緒,破壞規則就意味著你自己失控了,讓你有些沒面子。

採取象徵性的姿態。情侶們都知道,只用一枝紅玫瑰就可以結束一場爭吵。給對方帶來積極情緒的行動,並不需要自己付出什麼代價。一聲同情的問候,一句遺憾的表示,去墓地表示哀悼,送給對方孫子一份小禮物,相互握手擁抱,一起吃飯——所有這些都是以微小代價去改變敵對情緒的絕好機會。許多情況下,一聲道歉就可以有效地化解敵對情緒,哪怕你並沒有承認對某種行為負責或承認有傷害對方的意思。道歉是一項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的投資。

交流

沒有交流就無法進行談判。談判就是雙方為達成共識而相互交流的過程。相互交流並非易事。即使雙方有著共同的價值觀與人生經歷,交流起來也會有麻煩。一起生活了30年的夫妻,每天還難免會產生誤解。因此,相互不瞭解的人之間出現交流不暢,甚至互相敵視和懷疑是不足為奇的。你應該預料到,無論你說什麼,對方總會有不同於你的理解。

交流中存在三大障礙。首先,談判者之間並不一定直接交談,或者至少不以這種方式得到對方理解。談判各方經常會放棄與對方進行嚴肅的交流,轉而試圖說服第三方或是自己的委託人。他們不去努力與對方攜手合作以達成共識,而是企圖擊倒對方;不去說服對方採取更具建設性的步驟,卻力圖說服旁觀者倒向自己一邊。如果各方都想討好旁觀者,就無法實現有效的交流。 。 想看書來

第二章 把人和事分開(8)

即使你直接明瞭地與對方交談,他們也不一定在聽。這就是交流中的第二大問題。你是否注意到,有多少情況下,你所說的內容沒有引起對方足夠的重視。同樣,你也重述不了對方說過的話。在談判中,你可能一直忙著思考自己下面該說什麼,怎樣回應對方剛才提到的問題,或者構思下一步的方案,於是忘了注意聽對方正在說什麼。或者,你更注意聽自己的委託人而不是對方說的話。畢竟,你的談判是對委託人負責,他們是否對談判結果滿意才是你最關心的,因此你對他們的反應倍加註意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你不注意聽取對方所說的話,雙方就無交流可